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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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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铝业”或“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在“投关易”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关易”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投关易”;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投关易”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黄长远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赵晶先生,独立董事曾繁英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2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议案6涉及的关联股东黄长远、黄印电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公司登记。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五)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九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六)会议联系人:吴赵晶 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3 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九楼证券部 (七)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 “闽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使用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不超过9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不超过9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在额度使用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8、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内部审计部门监督理财业务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以便公司董事会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者减少公司损失;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澳元和欧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2026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200万澳元和10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 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澳元和欧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南安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南安支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总经理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预计2026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200万澳元和10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澳元和欧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四)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成立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对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授权,审批授权额度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外销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处理日常远期结售汇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公司应对措施为外销部门采用财务部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报价,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若远期结售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造成公司损失。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回款预测风险:外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原铝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预计2026年度内投入保证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范围之内,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四)授权及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分管采购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期货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为期货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处理日常期货交易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铝价格的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五)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四、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如拟投入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批授权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三)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2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上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拟向上述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2.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电子债权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不提供担保物。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 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与东莞市顾卓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省闽卓精密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闽卓公司”)。闽卓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全资子公司福建闽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持有其49%股权;东莞市顾卓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其51%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闽卓精密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福建南安市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持股比例:全资子公司福建闽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持有其49%股权;东莞市顾卓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其51%股权。 7、经营范围:铝制品精密加工、生产与销售;铝制品研发与技术服务;五金配件加工与销售。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有利于推动公司从铝材生产向精密加工环节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拓展在动力、储能电池、低空及液冷等铝型材领域的业务布局。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次投资标的公司成立初期在团队建设、市场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在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治理经验,积极防范和应对有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09,522.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715,615.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6,179,421.5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70,998,058.97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37,545,207.32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形式累积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比例为628.28%),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2025年度公司业绩亏损,同时公司2026年度将对外投资设立多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需要较多资金,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1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相关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以上会计政策,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064,179.95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9,163.52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0,000元,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1,133,343.4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测试,检查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29,488.44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929,488.44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062,831.91元,导致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13,062,831.91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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