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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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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属于利益相关的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项议案属于利益相关的事项,关联董事吴涵渠先生、吴未先生、杨四化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百顺先生、杨建中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邹奇先生、李华雄先生、李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独立董事金百顺先生、杨建中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合并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在任期内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及发放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每位1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发放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如本方案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其他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四)委托理财事项授权投资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计。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要与银行具体发生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奥拓”)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申请银行授信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上述担保额度申请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04月15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006 4、法定代表人:杨文超 5、注册资本:10,006.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智慧照明;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照明灯具及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环境艺术设计;灯具、照明器材、装潢材料、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于千百辉财务报表数据。 9、根据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千百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6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22号高新工业村T2-A座610 4、法定代表人:吴未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对外科技投资;产业投资;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和转化;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于前海奥拓财务报表数据。 9、根据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前海奥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8日 3、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永达路7号 4、法定代表人:吴振志 5、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LED光电产品、电子大屏幕显示屏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照明工程设计及安装;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上门维护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电子设备租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于惠州奥拓财务报表数据。 9、根据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惠州奥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为2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后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 注:以上拟计提的资产减值数据,损失以正数填列,2025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6,337.57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00元。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499,411.80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832,195.58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428,066.24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83,706.46元。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65,117.97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400.09元。 4、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692,607.92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16,253.9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697.84万元、减少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552.49万元,并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及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一定比例,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授权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金额及期限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值大幅波动甚至产生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产生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通常根据订单预算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订单预算可能出现偏差,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操作并记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交易人员如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公司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完善: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控制金融衍生品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专人负责: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外汇衍生品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程序、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外汇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成交价格根据金融机构报价厘定,交易货币主要针对美元、欧元等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高,公司获取重估价格较便利,可及时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进行有效分析。 五、外汇衍生品投资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认为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深耕主业提质增效 公司致力于成为享誉世界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提供商,以人工智能技术及视讯产品为基础,持续深化“硬件+软件+内容+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专注技术及应用创新,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积极推动专业化的“AI+”视讯信息管理、发布、交互解决方案创新以服务更多专业客户。 公司坚持深耕行业策略,聚焦优势及蓝海市场,积极建立行业合作生态,夯实核心解决方案在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打造单项冠军。目前,公司智能视讯解决方案已广泛覆盖影视、金融及通讯、租赁及体育、广告、新零售、数字内容等多个细分行业,以客户为导向,构建多元化产品矩阵,精准匹配客户差异化需求,为各行业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协同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 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AI+视讯”战略,聚焦优势及蓝海行业,进一步加大虚拟直播及新零售等新业务开拓力度;持续强化技术及产品竞争力,夯实细分市场领先地位,打造单项冠军;优化人才结构,完善考核激励体系,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动降本增效;提升资产质量,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持续保持技术创新,打造竞争壁垒及行业口碑 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研制出包括Mini LED显示、LED影院系统、LED虚拟拍摄系统、智能会议一体机、64K LED图像控制阵列、银行远场语音识别、5G+智慧银行、智慧零售系统、区块链及智慧城市视觉一体化控制平台等行业领先的产品与技术成果。 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AI+”、数字中国建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要产业发展机遇,在推进“AI+视讯”战略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技术迭代及项目积累,形成了多维度的核心竞争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920项,其中发明专利193项(其中包含海外发明专利33项),占比20.98%。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推动视讯产品迭代升级,继续实行大客户及大项目策略,深耕优势细分市场,朝着成为享誉世界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愿景稳步前行。 三、夯实公司治理,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高效、透明运营。严格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权责边界,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确保各治理主体规范履职、科学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审慎、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健全内控与风险管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覆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关联交易等各环节;强化风险识别与防控,重点防范市场风险、技术风险、项目实施风险,提升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推进管理变革与组织创新,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打造一支适应公司国际化、高质量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预警与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实现治理效能与经营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股东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在深耕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致力于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完善信息披露,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强化与投资者的双向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经营业绩、重大项目、战略规划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充分揭示公司经营发展亮点与风险因素,提升公司运营透明度。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管理,防范信息披露差错与违规行为。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常态化、紧密化沟通,及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与行业动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主动传递公司核心价值与发展前景,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与认同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与公司内在价值相匹配,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五、注重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股东回报放在首要位置,多年来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回馈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经营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连续15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约5.46亿元(含回购股份方式及2025年拟分配现金红利),已远超IPO时融资额。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占累计归母净利润比例68.83%(不含回购股份方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切实回报投资者。 未来,公司将继续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全力回报股东的意识,统筹兼顾公司战略布局、日常经营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的动态平衡,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持续优化分红机制、稳定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让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彰显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将以“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作为重要发展契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践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所涉及相关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1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5、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扬、陈丽暖 (2)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3)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4)联系邮箱:ir@aoto.com (5)邮政编码:5180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2026年 月 日 202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吴涵渠先生;董事、总裁杨四化先生;独立董事马秀敏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杨扬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3cfZTyw0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杨扬、陈丽暖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邮箱:ir@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财政部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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