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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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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34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一)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
  1、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主要是以辊压机、高压辊磨机为核心的粉磨工艺系统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产品用于水泥建材及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工业原料的粉磨。该板块业务主要依赖下游水泥、矿山、钢铁冶金行业的发展,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与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变化、宏观经济及国民基础建设发展紧密相关。
  2025年,我国粉磨设备行业市场仍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下游市场基建投资持续收缩,导致行业市场需求量下滑。辊压机(高压辊磨机)作为一种高效的粉磨设备,在水泥、矿山、冶金、化工等众多行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其应用领域也将不断的拓展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从中长期来看,在行业受环保政策要求加速出清落后产能、双碳政策引导企业研发绿色低碳节能设备更新及基建政策拉动下游需求等战略规划的大背景下,粉磨设备行业市场将保持稳定发展。
  粉磨设备行业是支撑建材、化工、矿山等关键工业领域的重要基础装备设施,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演变、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未来几年,对粉磨设备行业将提出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更高的能效要求,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粉磨设备的深度融合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推动着设备向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新型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为粉磨设备行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
  2、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高效、节能、环保的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持续对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具备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及粉磨系统工艺、延伸产品应用领域,公司成为以辊压机、高压辊磨机为核心,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粉磨系统装备及配套技术服务的国内领先的行业知名企业。
  (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
  1、行业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营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民用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
  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是指航空航天飞行器机体各种零配件和组件制造。该行业产业链较长,广泛涉及上下游金属材料和复合材料等生产企业、主机厂内部配套企业,军工、民用及通航等多个领域和产业。其工业制造体量大、精度要求极高,且种类繁多、工序复杂、专业性强,同时基于航空器高速、高稳定性、高安全性的要求,对各环节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加工、装配、质量、精密性等有着较高的工艺、质量标准与技术壁垒。
  2025年,尽管行业面临供应链复杂性增加、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等挑战,我国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行业在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的推动下,不断的完善产业链和突破技术瓶颈,不断的推动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朝着质量更高、品类更新、功能更强的创新方向发展。随着行业技术创新、环保要求、产业链整合、市场需求,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的不断涌现,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行业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航空航天科技是国家安全的核心支撑,是推动经济发展与科技革新的重要战略性产业,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是整个航空航天制造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工序复杂,具有高技术要求和严格质量控制标准,国内市场的零部件和工艺装备制造以主机厂内部配套企业为主,科研院所、民营企业为有效补充,已形成了多元化的竞争格局。近几年,国家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提出加快航空工业发展,推动航空航天产业链不断加快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步伐。未来,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下,通过出台战略规划措施,鼓励生产企业加大对航空航天零部件研发的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
  2、行业地位
  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成立于2008年,其业务涵盖航空钣金零件的开发制造、航空精密零件数控加工、工装/模具设计制造、航空部件装配及航空试验件及非标产品制造,生产的零部件应用于多型号军用飞机、大型运输机、无人机等,承制了中航工业多种型号有人机、无人机,中国商飞C909、C919,波音、空客多种机型,中国航天运载火箭的主要零部件外包加工。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对德坤航空的投入,扩大生产能力,累积了更加丰富的零件加工能力和部件装配经验,逐步形成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综合配套能力,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在区域内居行业前列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文书及《民事起诉状》,因买卖合同纠纷,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起诉讼(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5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诉讼事项尚无进展。
  2、经公司于 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彭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经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注销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取消注销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并变更其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并于2025年9月完成了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成都利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4年6月5日、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经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5年9月11日、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5、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5年10月23日、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6、经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5年12月5日、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签字盖章页)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何亚民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胡宁先生、王伦刚先生、刘丽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6CDAA3B0094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2,088,004.76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8,208,800.48 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59,506,401.96元,扣减分配2024年度股利62,007,6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71,378,006.24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2,007,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09,370,406.24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5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亚民、何佳、林麟、胡益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6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套期保值等银行业务。上述授信有效期为三年,在上述授信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若续作授信无需再出决议,具体以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6CDAA3B0094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2,088,004.76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8,208,800.48 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59,506,401.96元,扣减分配2024年度股利62,007,6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71,378,006.24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2,007,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09,370,406.24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5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2、2025年年度内,公司未实施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等,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形。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公司2025年现金分红总额为62,007,6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64%。
  (二)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5,353,6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分管销售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业绩提成的参照公司《销售业绩激励方案》确定。公司除独立董事实行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具体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外,其他董事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业绩提成;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上述薪酬管理制度经2024年6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核算,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
  说明:
  (一)薪酬考核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非独立董事实际获得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补贴等构成;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业绩提成奖励和补贴等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和部门年度工作指标挂钩考核后按内部考核周期发放。其中,绩效年薪中与部门指标挂钩的部分,根据当期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后按季度预发,年度汇算;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挂钩的部分,根据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于年末考核后一次性发放;业绩提成奖励结合订单等指标完成情况按公司内部考核周期予以计发。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额度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考核。
  (二)具体发放情况
  1、2025年,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年薪制计发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包括现任董事长何亚民、副董事长何佳、董事兼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2、2025年,依据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按具体任职岗位计发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共2人,包括现任非独立董事刘忠安、非独立董事邱红;
  3、2025年,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销售业绩激励方案》按年薪制计发,且存在业绩提成、项目提成、特殊奖励、补助补贴的高级管理人员共2人,包括现任分管销售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何斌跃和离任副总经理唐中伍;
  2025年,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粉磨业务订单完成情况,为激励管理团队更好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挂钩的相关订单绩效考核较上年略有增长。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按月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依据薪酬标准计发。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具体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依据薪酬标准计发;总经理、分管市场、技术和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成果、技术成果及经营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完成情况给予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
  (四)薪酬构成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公司董事兼任高管薪酬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价值、责任与能力等级、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以不超过绩效薪酬标准的50%每月预发,年末公司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汇算多退少补。
  3、为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长期激励,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使公司利益与管理层个人利益趋同,专项激励总经理、分管市场、技术和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成果、技术成果及经营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业务完成情况给予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
  4、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上述绩效薪酬、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76亿元。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迎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璐露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除汪璐露女士于2026年1月30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外,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除廖继平先生于2025年4月15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外,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17年。
  2025年度审计费用66万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21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与执业情况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专业团队,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6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相关报备资料。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一17:00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先生,独立董事胡宁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高峰先生。
  二、征集问题说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含)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风险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现金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加强投资风险防控能力。
  2、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严格审查投资品种,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6-13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邮政编码:610045
  参会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适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差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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