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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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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发布交易规则
自7月6日起实施
● 本报记者 黄一灵 黄灵灵

  ● 本报记者 黄一灵 黄灵灵
  
  近日,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发布交易规则。据了解,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将于7月6日起正式实施,为市场主体进行适应性调整、做好技术准备预留过渡期。
  其中,上交所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此外,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包括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完善部分规则表述等。
  深交所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股票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机制,创业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深交所另行规定。二是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三是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品种由“创业板股票”扩展为“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四是优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排。五是整合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关内容,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北交所交易规则于2021年11月首次发布并试行,北交所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同时,北交所还对规则表述及体例结构进行了调整。
  前期,沪深北交易所已就交易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建议。下一步,沪深北交易所将持续研究优化交易制度,不断强化交易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交易功能,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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