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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仲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佳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支雪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仲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佳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支雪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2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会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11)、《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关于2026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以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特别提示 (1)议案5、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对议案回避表决; (2)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曲选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易君健)》、《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占魁)》、《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文兴)》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汝岱)》。 (3)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会就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进行汇报。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婕 罗媚月 电话:0731-28265386 0731-28265901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7”,投票简称为“中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1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6,231.41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及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6,231.41万元,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2025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6,682.30万元,主要是对期末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按照单项计提和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758.35万元,主要是存货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减值。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64.52万元,主要是工艺更新升级,对老旧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6.25万元,主要是对已经淘汰,没有使用价值的专利权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6,231.41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6,231.4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认可,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1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80,667,298.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2,696,513.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6,335,896.67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金90,269,651.40元和向股东利润分配364,632,700.80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74,130,058.43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2,278,60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4,079,0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净利润40.92%。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和经营需要,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兼顾了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2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部分现金购买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柿竹园公司)资产的重组项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钨高新关于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并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了《关于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6]14292-2号,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5日,公司与柿竹园公司股东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钨业)和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溪矿业)签署《业绩补偿协议》,2024年11月7日,三方补充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业绩承诺期间为2024一2026年,业绩承诺资产范围为柿竹园公司所拥有的本次重组中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的资产,包括采矿权和专利技术资产组两部分。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1.采矿权业绩承诺 根据评估预测,柿竹园公司采矿权于2024一2026年度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963.81万元、28,245.46万元及15,619.59万元,三年合计79,828.86万元。 2.专利技术资产组业绩承诺 根据评估预测,柿竹园公司专利技术资产组在2024年度末、2025年度末、2026年度末累计实现的收益额分别为192.12万元、334.99万元、426.91万元。 二、2025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25年,柿竹园公司经审计的采矿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9,420.39万元,业绩承诺金额为28,245.46万元,完成2025年度采矿权业绩承诺。 专利技术资产组2025年末累计实现的收益额为459.25万元,业绩承诺金额为334.99万元,完成2025年度专利技术资产组业绩承诺。 截至本报告期末,柿竹园公司累计经审计的采矿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6,236.89万元,已达到2024一2026年度采矿权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要求;柿竹园公司已达到2026年度末专利技术资产组业绩承诺累计收益额要求。 三、专项核查程序 天职国际对专项说明开展审核,认为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实现情况审核报告,2025年度采矿权业绩承诺实现金额与专利技术资产组累计业绩承诺实现金额分别为99,420.39万元与459.25万元,柿竹园公司累计已实现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鉴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截至2025年末,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尚未届满,业绩承诺方未触及补偿义务,也无需就减值测试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钨高新关于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3.天职国际关于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2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号)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9,473,6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19,698,113.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301,884.8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3月25日出具了编号:众环验字(2025)0200006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8,976,872.83元,其中:本报告期内使用998,976,872.8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80,301,884.81元扣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8,976,872.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81,325,011.9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84,490,897.9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81,325,011.9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165,88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7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爱莲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305016296360000066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大额存单余额为4亿元,存款期限3个月至1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2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超过前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未赎回的,继续使用本次审议通过后的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号)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9,473,6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19,698,113.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301,884.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 (二)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柿竹园公司1万t/d采选技改项目预计2027年完成,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性闲置的情况。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7.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超过前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未赎回的,继续使用本次审议通过后的额度。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在拟投资的额度、期限、品种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柿竹园公司财务总监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具体产品、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最近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最近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柿竹园公司财务总监在拟投资的额度、期限、品种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综上所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2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五矿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仲泽、徐加夫、樊玉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如持有公司股份)需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甦 注册资本:5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五矿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24.11亿元,负债总额563.9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0.18亿元,资产负债率90.36%,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49亿元,利润总额2.11亿元,净利润1.75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五矿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原《金融服务协议》及原《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公告编号:2025-40)中的“三、原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额度上限金额 原协议第1条第(1)款“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乙方及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另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约定。” 现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乙方及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另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约定。” (二)存款上限金额 原补充协议第1条第(3)款“存款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现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三)贷款上限金额 原补充协议第1条第(5)款“贷款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现修改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四)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和内容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二),对授信及存贷款交易限额进行修订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的利用资金和优化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并办理结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约为10.67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10.95亿元人民币。 七、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 五矿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五矿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五矿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五矿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已制定《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五矿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报告,评估五矿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果五矿财务公司出现《与五矿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第七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已就《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签署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2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五矿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及结算业务。五矿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加夫、樊玉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如持有公司股份)需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甦 注册资本:5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五矿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24.11亿元,负债总额563.9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0.18亿元,资产负债率90.36%,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49亿元,利润总额2.11亿元,净利润1.75亿元。 (三)五矿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5月24日,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五矿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 (一)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三)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五矿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公司选择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五、与五矿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并办理结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存放于五矿财务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为10.67亿元。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五矿财务公司取得30亿元授信额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五矿财务公司借入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10.95亿元人民币。 六、2026年度关联交易规模预计 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已就《关于2026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按照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6年与五矿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内,与关联方五矿财务公司开展结算、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内,分配或调剂本部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相关金融服务的额度。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五矿财务公司有关的存贷款文件及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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