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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两种经营模式,即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设模式。其中,单一工程承包模式依托公司所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为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服务,该模式下主要面临成本管控风险及工程变更风险。投融资建设模式则充分发挥公司投融资能力,推动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深度融合,通过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以投资驱动总承包,为业主提供涵盖项目投融资及施工总承包在内的一体化服务,该模式下主要存在政策调整风险、项目入库管理风险及成本控制风险。 当前,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持续优化商业模式创新,全面拓展业务领域,强化对采购、生产、销售及结算等关键业务环节的过程管控,构建闭环高效的生产运营管理体系。同时,公司紧扣“主业基建托底、路衍产业支撑、科技资本赋能”的总体发展思路,深挖第二曲线,提前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培育综合交通相关的五大“交通+”板块,努力形成多板块协同发展、循环促进的业务布局,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融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模式单一,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具体如下: ■ 注:此表为合并数据 (三)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 公司多年来以质量品牌拓展市场,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公司的生命线。公司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主要由依据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制定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各级质量控制人员构成。并按需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领导小组(包含主要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明确质量责任,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任务。 公司的质量控制部门分三个层面,即总部层面、子公司层面以及具体项目层面,详细情况如下: (1)总部层面:主要管理质量方面的职能部门为建设管理中心,由一名党委委员分管,下设工程技术管理部、合同经营管理部、经营策划管理部、设备物资管理部四个部门,从合同、施工、材料、技术方面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对项目施工质量开展监督检查。 (2)子公司层面:由子公司分管领导牵头,下设施工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层面:由项目总工程师对所在项目的质量负责,下设工程技术部、合同计划部、设备物资部、工地试验室、财务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综合事务部等部门,促进项目各项工作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顺利开展。报告期内,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50430-2017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工作,公司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生过重大责任性质量问题。 (四)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管理品牌,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各项指示批示精神,秉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价值导向,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了包含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在内的27项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安全管理包括目标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动态管控,建立安全生产指挥调度平台,摸清风险底数,明确控制措施,确保责任到岗。 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主要分为三个层面,详细情况如下: (1)总部层面:由一名公司党委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设安全总监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从组织体系建设、制度建设、风险管控、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公司各单位、各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子公司层面:由一名党委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规上企业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总监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监督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开展风险辨识、监督检查、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项目层面:根据相关要求设置安全总监或副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监督部,重点对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保证一线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再认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444,703.5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3,547,595.7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427,089,943.96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08,192,836.1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8,192,836.14元。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现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股利为145,950,234.40元(以2025年度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729,751,172股测算,公司最终实施利润分配的分配总额,将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预案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注:上表中利润分配总额与当年利润分配预案中拟分配金额的差距,系实际分配时股本总数及各股东分配金额四舍五入所致。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5,000.00万元,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安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6,964.15万元、53,032.00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2.86%、2.43%,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2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8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佣金、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226,415.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773,584.9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60号验资报告审验。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200000256237000364990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632359314开设了2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884.3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1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884.3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4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319.45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彤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薇、刘涛、刘霞、贾光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李薇、刘涛、刘霞、贾光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会计师对本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261.5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的议案》 同意《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422.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认定符合法律法规相关的要求。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董事王彤先生、胡述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同意《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并通过《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了本议案,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45万元/年(税前)。因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修订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公允,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并通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于2026年5月22日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2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61.5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期限已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公司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公司2025年拟通过23家金融机构、1家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61.5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联合签字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包含日常经营借款和贸易融资)手续。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3日,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6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及的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422.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2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8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佣金、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226,415.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773,584.9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6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200000256237000364990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632359314开设了2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2026年4月16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4月,公司募投项目“G216北屯至富蕴公路工程PPP项目”已完工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6年4月16日止,公司已按照承诺累计使用57,795.9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841.4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26,422.88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秉持合理、节约、高效原则,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使得项目实际支出低于计划支出,形成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2、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完工,且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6,422.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8.50亿元,期限6年。该债券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92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8.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0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交建转债”,债券代码“128132”,并自2021年3月22日起开始转股。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交建转债”的议案》,“交建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9月23日,该债券已于2025年10月10日在深交所摘牌。 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5年9月22日期间,共有8,482,788张“交建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84,751,172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645,000,000股增加至729,751,172股,注册资本相应由645,000,000元增加至729,751,172元。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交建转债”赎回及摘牌完成后的累计转股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 2.为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8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交通智能科技大厦1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8.00涉及关联事项,出席会议的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本次股东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10:00至15: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五街新疆交通智能科技大厦18层公司证券部。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联系人:冯凯 联系电话:0991-627285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五街新疆交通智能科技大厦18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9 6.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1”,投票简称为“交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会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投票栏下填写票数,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代理人应遵照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指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投向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 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5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彤先生、胡述军先生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6年将与昌吉市路驰路桥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建实路桥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天亿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冶瑞祥劳务有限公司、新疆阿乌阿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敦若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公路工程监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公路交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公路桥梁试验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疆南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勘致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交通产业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交通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新疆交投阿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创意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交投独库高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交安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交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昆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交投联网收费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交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新疆交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运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交投准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交投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建材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路桥桥梁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那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南天山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鄯库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丝路慧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上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昆仑智造钢结构有限公司、新疆新冶瑞盾建筑物资有限公司、新疆新冶瑞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分公司、新疆一洲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一洲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公路工程分公司、新疆一洲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分公司、新疆长和文博石化有限公司、新交投(成都)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共计六十一家公司发生累计不超过470,147.63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上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28,506.82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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