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85,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发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主要采用布局智能硬件设备、搭建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信息化软件平台项目的综合服务形式,为农业领域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等提供数据采集、分析决策、精准执行、科学管理服务,从而助力实现政府监管服务信息化转型、科研数字化创新、农业产业智能化应用的创新发展。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农业种植业,产品覆盖种植业“产前、产中、产后”全周期,根据不同省市所处地域气候环境、经济水平、作物类别等个性化因素,顺应客户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建立“顶层设计-方案制定-实施应用-技术支撑”的一站式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已具备软硬件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优势、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的专业技术优势,并持续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深化种植业各细分领域的信息化运用,致力于成为国内智慧农业领域的领军企业。
  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可主要分为智慧农业项目和智能硬件设备两大类,具体如下:
  1、智慧农业项目
  公司智慧农业项目包括农业物联网项目和信息化软件平台项目,随着农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农业物联网项目与信息化软件平台在智慧农业场景中的协同性和耦合度逐步增强,具体情况如下:
  (1)农业物联网项目
  公司农业物联网项目系利用传感设备等采集农业生产过程相关数据,通过互联网传输并融合处理,以达到用户通过远程操作终端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过程监控及科学决策等目的。该项目应用聚焦于农业种植业,用以提高种植业全周期的数字化、自动化水平。对于种植业全周期过程的重要条件(种质资源、耕地质量、病虫害情、环境气候、智能灌溉等),公司物联网项目的功能均有覆盖,且以四情监测、综合示范基地、生态农场等综合运用为主,以达到农作物生长周期全流程信息化、数字化的应用效果,综合实现对农作物生长环境的动态感知、病虫害的监测预警、智能灌溉、智能育种等设施的智能控制。
  (2)信息化软件平台项目(简称“软件平台”)
  公司软件平台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深度学习等信息技术,根据农业领域客户的信息化需求,定制开发具有数据监测、过程管理、智能决策、综合服务等功能的软件平台。
  根据多年行业技术积累及用户需求,公司先后开发了多个综合型、专业型平台,并开发具有大量特定功能的应用系统,例如聚焦“农业、农村、农民”三农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平台的综合型信息化平台;涉及耕地信息、病害虫害、种质资源、产供销数据等细分领域的专业型信息化平台;在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根据用户需求开发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功能性应用系统。
  2、智能硬件设备
  公司智能硬件设备包括可直接联网的智能装备、具备监测或检测功能的仪器设备、搭载在物联网或其他装置上的传感器等前端硬件,帮助用户达到自动监测、检测、控制等目的。
  公司客户覆盖农业领域的不同职能、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使用场景广泛、应用功能各异,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提供的智能硬件设备品类丰富,可为客户提供上百种类型的智能硬件设备。公司智能硬件设备通过传感器收集到农业信息后,结合图像识别、机器学习等信息技术,配合设备内嵌入式软件,使用者可直接通过仪器显示屏读取结果,或完成自动筛选。公司智能硬件设备功能以检测、监测功能为主,可帮助使用者了解种植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实现更优的种植决策。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以销售需求为基础开展采购活动。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采购材料、成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外购材料及成品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及成品设备采购内容分为:公司生产智能硬件设备所需的原材料、项目实施所需的配套设备及外购软件,以及为满足客户全面需求而采购的成品设备。
  (2)外购服务
  公司外购服务主要包括智慧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础设施施工服务、设备安装和数据接入及少部分软件开发等技术服务。
  2、生产及服务模式
  公司的生产和服务主要包括物联网项目实施、软件平台开发、智能硬件设备生产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物联网项目实施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满足其需求的项目方案。在项目实施期间,与客户同步沟通,将客户的意见纳入实施全过程,确保产品及服务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2)软件平台开发
  公司软件平台开发以项目方式执行,主要采用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的模式,构建了“标准产品+行业套件+定制化服务”新模式。
  (3)智能硬件设备生产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销售订单需求制定生产任务单,结合安全库存水平和人员情况进行排产。同时存在少量不涉及核心技术的外协加工情形。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销售模式,通过招投标、商业谈判等方式与客户达成合作。公司客户主要为农业领域的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部门、各地种子站及植保站等事业单位以及农业相关的科研院校实验室等终端用户以及参与智慧农业领域的系统集成商、运营商及设备提供商等。公司按照省份划分大区销售团队负责当地的市场开发,销售范围基本覆盖全国,产品和服务取得客户广泛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渝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陈渝阳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公司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依据上述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503号)。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85,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35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股利20,040,8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拟发放标准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执行岗位薪酬。
  非独立董事岗位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和具体的岗位职责确定,每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遵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和具体的岗位职责确定,每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遵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其中委员陈渝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陈渝阳先生和吴家满先生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6-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504号)。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2026-004)及其摘要(2026-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陈渝阳先生、陈丽婷女士、吴家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4.01提名陈渝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02提名陈丽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03提名吴家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6-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刘志勇先生、俞彬先生、宋文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5.01提名刘志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02提名俞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03提名宋文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6-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约464.8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6-013)。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内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此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内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议具体意见如下:
  1.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05,875.94元,母公司2025年年度净利润为131,687,957.6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6,389.10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2,827,553.7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1,648,409.5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648,409.54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5,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35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股利20,040,8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