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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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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2026年度重点工作
  2026年是公司新五年规划的开篇启幕之年,是从“夯基固本”向“动能转换”的关键转折之年。公司将以“先稳后赢”为全年核心总基调,实现精准突围、东山再起、回归复兴。
  (一)战略升级与执行深化
  1、治理与内控体系优化:以“做小做精集团、做实做优子公司、做大做强事业部”为基准,坚持“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监权有法”的原则,系统梳理并清晰界定各层级责、权、利边界。推动建立“横向分类、纵向分级”的权责体系,构建规范、高效、透明的治理体系。重点推动以财务内控和业务运行合规为核心的安全合规运营体系升级,并强化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
  2、组织韧性提升与业务模式验证:在“管理即服务”理念下,强化班子与梯队建设,提升组织协同与韧性。深入落地各业务板块策略:
  (1)品牌模式:回归“以品牌拉动”为核心,强化消费者教育,通过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组合策略进行创新性重构,做实连锁、做大商销、做稳广域。
  (2)常用药模式:告别卖药思维,回归制药本源,以临床价值与患者需求为根本,深化事业部制改革、营销特区试点,优化核心人员管理模式。
  (3)处方自营模式:回归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主战场,发挥学术引领作用。
  (4)大健康模式:重点开发益智、生长发育、增高及肠道菌群改善等潜力领域的大品种。
  (5)创新业务:推进B2B药直达等模式的试点,构建新增长引擎。同时,提升线上、线下融合的全域运营能力,构建“终端动销+用户运营”双核引擎。
  (二)运营与能力建设
  1、研发与投资双轮驱动:项目制推动“一老、一妇”领域大品种获取及商业化。通过顶层设计、战略聚焦、一品一策,实现新产品成功上市。同时,推进投资与研发体系建设,完善从立项到全生命周期的研发管理体系。
  2、供应链与生产效能升级:生产领域聚焦“质量、供应、协同、安全”四大方向。扎实推进精品药落地,筑牢质量生命线;拓展关键物料供应商体系,提升供应链韧性;推动产销协同模式从“被动响应”转向“预判+主动沟通”;以“买、改、联、研”为核心,推动研发与生产高效转化;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3、全域数智化赋能:在生产、销售、运营、决策环节深化数字化建设。其中,生产端:构建需求精准预测,推动向“柔性化生产”升级;销售端:建设数字化营销体系,实现精准营销与个性化服务;运营端: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深化业财一体化;决策端:建立数据驱动决策机制,为战略与运营提供大数据支撑。同时,强化全员数字化技能培训与激励。
  (三)文化引领与可持续发展
  “文化治理力”价值引领: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站位,战略推动文化治理。以“忠诚企业,用心做事,敢于负责,精通业务”的用人标准和公司核心价值观,践行认知重塑、行为校准、文化落地,构建价值引领-行为践行-结果反馈的闭环。以“领导干部行为标准”和“组织行为规范清单”为抓手,推动企业文化从理念到动作的升级,营造以奋斗者为本的组织氛围,打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阳光文化,为实现健康、稳健、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将坚持以优先现金分红为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投资需求、股东利益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的具体利润分配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条件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每股净资产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现金分红比例
  除按照下列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适用本款规定。
  前款所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或超过5,000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
  (五)股利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股东的利益。
  3、公司因前述“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的情况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而未能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未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5、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重新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四、利润分配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并根据公司即时生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对分配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利润分配规划。公司制定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五、其他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以《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为准。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收入实行年薪制,以年度为单位,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依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应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确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对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决定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对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并对其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与权限可参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 高管人员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八条 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由公司按基本年薪的1/12,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年薪约占年薪总额的50%。
  第九条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以绩效薪酬基数为基础,根据公司高管团队完成董事会下达的总体年度绩效目标及高管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获得的薪酬。绩效薪酬约占年薪的50%。高管年度考核总得分与绩效薪酬挂钩。
  第十条 公司高管兼任公司董事时,年薪方案上限以两者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福利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下列各项费用从基准年薪中直接扣除:
  (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按比例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第四章 年薪的考核与审批
  第十三条 高管人员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结果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确认。考核小组成员由总经理(总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高管本人要根据公司的总体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分工在每年的年末提出下一年度所分管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建议报考核小组。
  第十五条 考核小组根据公司高管团队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高管人员分工,讨论提出副总等其他高管人员的目标责任书建议并报总经理(总裁)审核确定。总经理(总裁)年度考核目标主要为董事会下达的公司高管团队年度绩效目标。
  第十六条 公司年初与全体高管人员分别签署目标责任书。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与董事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其他高管与总经理(总裁)签订目标责任书。高管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作为高管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的依据。
  第十七条 半年度结束后,考核小组可以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标准调整,并将调整意见反馈给各位被考评人。
  第十八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高管人员应向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报告。然后由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作表格,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被考核人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并出具《绩效考核评估意见》。
  第十九条 总经理(总裁)根据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数额,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绩效薪酬考核的指标应包括如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年度分管业务目标及重点项目、重大措施的完成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要求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十条 高管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高管。
  第二十一条 高管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处理;如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仍不认可,可再向董事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二条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可以调整总经理(总裁)及高管团队的考核指标。总经理(总裁)可以相应调整副总等其他高管人员的考核指标。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可以实行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与业绩周期挂钩,但应当说明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并明确业绩周期。业绩周期超过三年的,应当说明确定依据。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高管人员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绩效考核办法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制订并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规则、《公司章程》、《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高管团队年度绩效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薪酬方案之日止。
  2、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具体方案:
  (1)薪酬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实行年薪制,以年度为单位,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依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应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薪酬结构
  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薪酬发放与考核政策
  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发放按照《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绩效考核管理规则执行,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健全考核体系,为全面提高公司业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证。
  4、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在本方案执行期限内,因公司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导致发生高级管理人员新任或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本方案执行,新增或离任人员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包括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应与公司治理体系、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津贴)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津贴)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津贴)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确定董事薪酬(津贴)管理制度、薪酬(津贴)标准。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津贴)分配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与权限可参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章 薪酬(津贴)发放原则
  第七条 公司根据董事的属性定位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董事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原则。
  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如有)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八条 董事长:鉴于董事长在强化公司合规治理、主导公司战略决策、管控公司经营方向、推动公司重大决策落地的关键作用,董事长以董事身份领取津贴,具体金额经股东会审议确定。
  第九条 非独立董事兼任经营层职务:在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以董事身份单独领取津贴。
  第十条 非独立董事在控股股东任职:在公司控股股东体系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身份单独领取津贴。
  第十一条 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津贴,具体金额经股东会审议确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经股东会审议确定。
  第四章 兼任经营层职务薪酬与绩效
  第十三条 非独立董事兼任经营管理层职务薪酬规定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以及与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签订的合同领取相应的薪酬。
  第十四条 中长期薪酬
  在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福利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下列各项费用从基准薪酬中直接扣除:
  (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按比例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第五章 薪酬(津贴)审议程序与考核
  第十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对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具体标准方案,明确薪酬(津贴)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薪酬(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如有)。
  董事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薪酬(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薪酬(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运行态势、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拟定董事薪酬(津贴)政策与方案如下。
  公司根据董事的属性定位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董事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原则。
  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如有)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适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董事津贴方案之日止。
  2、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3、具体方案:
  (1)董事长:鉴于董事长在强化公司合规治理、主导公司战略决策、管控公司经营方向、推动公司重大决策落地的关键作用,董事长以董事身份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200万元/年。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30万元/年。
  (3)非独立董事:
  1)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不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津贴,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5万元/年,按月发放。
  2)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兼任经营层职务:在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以董事身份单独领取津贴。
  非独立董事在控股股东任职:在公司控股股东体系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身份单独领取津贴。
  4、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在本方案执行期限内,因公司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导致发生新增董事或董事离任的,符合薪酬(津贴)发放条件的,按本方案执行。新增或离任人员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管理制度》执行。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13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3时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3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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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其中,议案3、议案6、议案7、议案8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其结果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22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法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加盖委托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5月22日11: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150078,信函请醒目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广阔
  联系电话:0451-82307136
  联系传真:0451-82367253
  联系邮箱:khyygroup@163.com
  联系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 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37”,投票简称为“葵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压缩运营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哈尔滨)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医药公司”)。
  本次子公司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哈尔滨)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5-08-05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EQHTRW1R
  6、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办公科研中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00.28万元,负债总额0.07万元,净资产500.2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1万元。
  二、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发展和业务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压缩运营成本,决定注销哈尔滨医药公司。本次注销完成后,哈尔滨医药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注销哈尔滨医药公司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医药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关玉秀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周建忠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赵燕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吴春红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广阔先生。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互动交流质量和效率,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方式1:访问https://ir.p5w.net/zj/;
  问题征集方式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9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投赞成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1,846.95万元,母公司单体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9,503.49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规定,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503.49万元。
  2、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量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 5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8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变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如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6,800,000.00元(含税),年度内无股份回购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2、结合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阶段性承压,基于长期稳健预判,以及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长期发展价值,综合考量自身现金流量水平、持续盈利能力、日常经营运转需求、自身偿债能力、未来发展前景等多重因素,审慎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与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商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7,742.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应收账款组合或单项应收账款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55.41万元,收回或转回1,373.32万元,转销或核销363.14万元,具体如下:
  ■
  2、其他应收款
  公司根据各项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其他应收款组合或单项其他应收款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66.23万元,收回或转回107.59万元,转销或核销11.0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06.44万元,具体如下:
  ■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本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06.29万元,其中本公司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贵州)宏奇有限公司连续多年经营亏损,经公司管理层评估认为,其未来期间难以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经营性现金流以支撑现有生产规模,相关资产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对上述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商誉
  本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公司收购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形成商誉3,790.68万元,经减值测试,2025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33.64万元。收购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形成商誉4,609.27万元,经减值测试,2025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20.2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7,742.8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742.85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完成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将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各项资产价值,以及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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