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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在浙里 看国企”浙江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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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积极组织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附件,对部分治理制度系统性梳理(修订、废止),并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时进行了治理制度的补充。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7、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执行,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提出“科投并重、业务国际、管理精益、人才集聚”的年度工作方针,聚焦既定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夯实主业根基,积极推进整合,促进公司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2026年重点工作如下: 1)科投并重 创新研发与核心技术突破:坚持“应用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产品体系建设理念,推进研发机构改革和科研管理机制完善。跟进太阳能光热发电、低品位蒸汽高效利用等市场需求,推动相关机型技术储备和项目落地。建立HGT51F自主燃机标准体系,推动90MW燃机进入详细设计阶段。 产品升级与产业优化布局:持续聚焦新产品开发、智能化融合、国际化布局,巩固汽轮机高端市场领先地位,攻坚重大标杆项目,拓展绿色甲醇、化工余热等新领域市场,妥善应对海外市场差异化挑战。完成HGT51F自主燃机第二阶段性能试验及边界探索试验;确保完成第二台自主燃机加工装配与现场安装调试,保障自主燃机首个示范项目成功投运。加大自主燃机市场推广力度,力争新示范项目签约。 服务工程能力与智慧能源:加大与设计院、工程公司等工艺包单位互访力度,与核心客户深化战略合作。精准切入目标市场,开发定向服务产品。培育海外优质代理商,搭建终端用户渠道。布局综合智慧能源市场,深挖存量用户应用场景,聚焦智慧能源动力领域,打造具有杭汽轮特色的工程服务能力。 深化产业赋能与智能制造:探索以投资赋能主责主业,助力强链补链。推进智能制造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协调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有序实施。深化“AI+”融合,重点围绕营销、设计、生产、服务、设备等领域深化智能化建设,探索推动AI在研发辅助设计、生产工艺优化、服务智能诊断等关键环节应用。全力冲刺浙江省未来工厂评定。 2)业务国际 全域布局与重点突破:攻坚中东、中亚市场,深耕东南亚地区,推进非洲、南美市场开发。聚焦中资企业海外投资项目,把握“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机遇,拓展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电站工程市场。制定自主燃机海外差异化推广策略,全力攻坚燃机产品标准工作,推进产品国际认证。 全球营销与能力升级:提升行业政策研判与市场分析的前瞻性和精准性;系统性增强海外合同执行能力。深化精益营销实践,优化产品设计。强化风险管控效能,持续处置长期库存,细化应收账款分级管控。 资源统筹与协同联动:统筹协调集团全级次产品营销力量,实现技术、标准、渠道资源共享,覆盖海外工程化、售后运维及改造等一揽子上下游资源,构建“大海外”运营体系。 3)管理精益 精品质:坚持“精益求精创精品”,从设计源头优化产品品质,聚焦关键生产环节。以集装成撬为品质展示载体,打造高端品牌标签,支撑国际市场开拓。立足客户视角和客户满意度,重视产品质量全流程管控,将质量管控延伸至客户现场交付环节,提升“零缺陷”交付水平。推动数字化质量管理平台和实验室管理系统上线,构建可追溯的客户反馈闭环机制。 提效率:推进正向计划拉动管理与APS排程深度应用,持续优化正向计划达成率、部套齐套率等管理指标。逐步构建数据驱动的工时定额管理机制,提高生产资源配置效率。精细内部产能管理,持续提升产能利用率、自主加工成套率。依托成本管控体系、供应链保障与精益制造能力,提高产品性价比。坚定高端差异化市场定位,以差异化战略牵引市场布局与产品升级。 降成本:从设计源头优化产品成本:深化轻量化设计、产品标准化工作,扩大国产化替代范围;加快空分、乙烯等领域大型机组定型化与模块化设计,扩大标准机型应用,完善外配套管理规范。打造精益高韧性供应链:在市场化采购中,分类分级实施差异化采购策略,加大优品竞争力度、提升招采效率,支撑柔性制造与市场快速响应。 4)人才集聚 完善人才发展通道:对职业发展双通道体系开展复盘与评估,持续优化任职资格标准、评审流程及与薪酬、培训的衔接机制;深化评定结果应用,建立常态化申报、评审与晋升管理制度,使双通道成为员工职业发展的主路径和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要引擎。 搭建优质育人平台:拓展业务与职业发展平台,精细化人才服务保障。推动各类人才与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工作室等平台深度融合,形成“平台赋能人才,人才反哺平台”的良性共生机制。探索构建涵盖能力、业绩、潜力的多维人才评价与推优成熟度模型,为关键人才选拔、激励与发展提供标准化、可视化依据。 健全多元激励机制:持续构建多方位覆盖、正负向协同的人才立体激励机制。启动集团薪酬改革专项工作,建立个人岗位价值、组织职能成效、战略绩效目标深度绑定的薪酬分配管理体系。实现奖励精准化、时效化,最大限度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并同步健全负向约束机制。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规范运作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围绕“十五五”发展战略,坚持诚信、勤勉、积极、扎实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公司规范治理,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和科学、审慎决策。董事会将保持定力、聚焦核心业务,坚持创新驱动,多层面多角度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助推产业发展,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38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568,477.4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823,630.9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8,823,630.97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16,604,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298,885.77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7,298,885.77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0,698,885.7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与股东回报等因素下制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7,627.83万元、33,547.11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5.83%、48.92%。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持续盈利,现金流充裕;近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因此,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早已使用完毕,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鉴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项目已完成。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建议如下: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若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 以公司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4、中期分红授权期限 自《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39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在浙里 看国企”浙江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省国资委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在浙里 看国企”浙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14:30-17:15 2、召开方式:视频直播 3、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叶钟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钢先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赵家茂先生 4、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观看本次活动的视频直播。 二、投资者问题征询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活动直播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41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公司薪酬绩效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也不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所领取的基本岗位报酬。 (二)绩效年薪:指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以不低于基本年薪的1.5倍为基数乘以调节系数计算得出,调节系数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指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包括任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等。其中任期激励收入,不低于当年度结算薪酬的20%。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2、董事、高管年薪按月度进行预发,12个月预发金额累加不超过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的60%之和,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清算。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 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须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45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次招标服务期限已满,经公开招标,2026年度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度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900人。 天健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数量756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2024年度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且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钱仲先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群慧女士,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志娟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公开招标选聘定价,2026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30万元,内控审计业务的报酬为30万元。公司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5年报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3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致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次招标服务期限已满,经公开招标,2026年度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致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质、经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 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 认为天健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能胜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46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已完成,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相关安排,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结合国资监管要求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制定、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公司制定与修订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相关制度名称如下: ■ 上述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的相关议案已获公司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48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32)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或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独立董事谭青女士(已离任)、林宪先生(已离任)、卢广均先生(已离任)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本次会议的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9:00-11:30,14:3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邮政编码:310022 联系人:李晓阳、王财华 联系电话:(0571)85780188、(0571)85784795 电子邮件: lixiaoyang@htc.cn、wangch@ht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1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77”,投票简称为“汽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中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和诚信意识,全面、科学地评价公司经营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的持续增长,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级单位考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考核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三)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薪酬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相关联的原则,公司近期效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以绩效考核结果为导向,实行薪酬与经营业绩的挂钩浮动,强化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确保绩效薪酬占比符合监管要求; (三)坚持薪酬水平市场化的原则,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动态调整; (四)公开透明与合规保密相结合的原则,薪酬决策程序、分配依据公开,薪酬信息按规定披露,同时严守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本制度,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事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相关工作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对象的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 (二)考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的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及绩效; (三)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六条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收入的构成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构建短中长相结合的激励约束体系。 (一)基本年薪: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所领取的基本岗位报酬。 (二)绩效年薪:指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以不低于基本年薪的1.5倍为基数乘以调节系数计算得出,调节系数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指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包括任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等。其中任期激励收入,不低于当年度结算薪酬的20%。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的福利收入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 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统一发放的津贴(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性津补贴除外)等;补充福利是指由公司提供的除法定福利之外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高温补贴、外迁企业职工交通补贴等。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确定。 第九条 基本年薪的确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所属企业规模、市场薪资水平、市场价值、岗位风险程度、经营情况等,并结合国资监管指导意见来确定。 第十条 公司围绕战略发展需要,建立符合市场惯例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运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EVA(经济增加值)分享、战略达成奖、项目跟投等多种长效激励方式。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因组织调动或合同到期离岗,可以据其在岗任职期间的业绩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奖励;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相关规定扣减相应薪酬。 第四章 考核评价和薪酬计算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指标包括关键指标、分类指标、党建指标、约束指标四大类。具体以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准,次年开展考核评价后得出该调节系数。 第十三条 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内每年预留,任期激励收入调节系数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在任期结束后乘以任期激励收入调节系数后分阶段性发放。任期考核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具体以签订的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准,任期结束次年开展考核评价后得出该调节系数。 第十四条 副职负责人年薪以正职负责人为基准,由企业董事会根据岗位职责、承担风险、贡献大小、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等因素确定,个人年薪系数在0.6-0.9之间确定,副职负责人的平均年薪不得超过正职负责人年薪的85%。 第十五条 薪酬考核结果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最终考核结算用的经营指标数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或者经上级部门确认的数据为依据。 第五章 薪酬的支付和管理 第十六条 年薪按月度进行预发,12个月预发金额累加不超过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的60%之和,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清算。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绩效年薪;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以酌情给予特别奖励。具体奖励方案以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因岗位变动,自下发职务调整通知文件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按实际工作月数计提绩效年薪和应发任期激励薪酬。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职的,取消当年未发放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取消任期激励薪酬。 第十九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除按当年在管理层岗位实际工作月数计提的绩效年薪和应发任期激励薪酬外,不得继续在公司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第二十条 违反义务造成公司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薪酬和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薪酬和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非重大原则性的问题时,则授权董事会进行酌情修改,如涉及重大原则性的问题则提交股东会审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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