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豪美新材是一家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一直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追求高技术集成、高附加值和高品牌价值,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轻量化材料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以及建筑门窗系统产品集成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1、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公司专注于高性能汽车轻量化结构件和安全件铝型材的研发和生产,包括铝质防撞梁、电池托盘、门槛梁、副车架、车身纵梁、电机壳、减震支架等10余种高强铝挤压合金材料及部件。公司作为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向凌云股份、长盈精密、英利汽车、卡斯马等优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提供高强铝挤压合金材料,应用终端覆盖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合资品牌,广汽、长城、吉利、奇瑞、长安等自主品牌,小鹏、赛力斯、蔚来、小米汽车等造车新势力,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示意图: ■ 2、建筑用铝型材。公司建筑用铝型材主要用于门窗、幕墙等方面。门窗的应用领域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厂房等多个方面;门窗不仅为建筑物提供采光、通风功能,还是建筑造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幕墙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各类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等,如: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会展中心、机场、高铁站等。随着商业建筑、超高层建筑日渐增多,铝型材在幕墙领域的应用也不断增加。公司产品应用于国内多个地标性建筑,如广州塔、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广州东塔、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武汉绿地中心等,并应用于阿联酋阿布扎比国际机场、阿联酋萨伊德大学、吉隆坡四季酒店等“一带一路”沿线多项海外工程。 公司建筑用铝型材产品应用示意图: ■ 3、工业用铝型材。工业用铝型材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备密度更低、加工性能更好、耐腐蚀性更高的特征,近年来在工业应用中越来越广泛,“铝代铜”“铝代钢”成为工业铝材发展趋势。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新兴行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带动铝加工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工业铝型材业务通过向高附加值产品和应用领域发展,逐步从传统的铝模板、车厢板等向储能、新能源充电桩、特高压建设等“新基建”领域以及硬质合金零部件等高端装备领域升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如:应用于光伏、储能等领域的逆变器散热器件等产品,目前已形成从熔炼铸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成型、机加工、铲齿到表面处理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工业用铝型材产品示意图: ■ 4、高性能系统门窗。公司下属的“贝克洛”品牌系统门窗是国内传统模式改造者,解决了目前门窗市场需求零散、品质参差不齐的行业痛点。贝克洛重新将分散的市场需求与无序的生产供给进行链接整合,提供一站式标准服务,打造门窗产业链集成平台,提高上下游的效率与效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门窗解决方案。贝克洛系统门窗产品在国内多个标志性项目中应用,如青岛海信金沙滩、常州晋陵中吴如园、台州朗成嘉合中心、杭州钱江世纪城保利天珺、武汉华发外滩玺、长沙运达会展湾、深铁閱海境、深圳联泰GCG超总湾、深圳前海湾啟紫荆府、深圳金地环湾城等项目。 公司高性能系统门窗产品示意图: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当期的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以及生产计划确认原材料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其中,铝型材的主要原材料铝锭及系统门窗原材料五金件、密封胶条等市场总体供应充足,基本不会存在缺货风险。同时,公司为了规避铝锭价格短期快速波动风险及满足紧急生产任务的需求和提前安排大客户的生产,会储备一定用量的原材料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铝型材的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销售订单上标明的交货期限及产品类型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原材料库存安排采购,然后将指令下达到对应的车间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1)铝型材销售模式 在铝型材销售环节,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经销、居间代理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采用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居间代理模式下,居间商提供居间服务,为公司进行客户开发,并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公司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组织发货、结算,在完成销售后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目前公司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海外销售以直销模式和居间代理模式为主。 对于汽车轻量化业务,因铝型材产品对车身结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在进入整车厂的供应链前需要进行材料认证。铝型材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能够有效降低车身重量,提升车辆碰撞安全性、提高车辆综合性能。目前多数整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进行材料认证,只有通过材料认证的铝挤压合金材料供应商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整车厂在使用特定合金材料前,会制定相应的材料性能规范。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需要按照相关的性能要求进行材料开发,经过内部检测合格之后将样件提供给整车厂或其指定的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检测符合其材料规范后,方可通过整车厂的材料认证,进入其供应体系。 根据不同的要求,材料认证按照合金牌号和车型项目进行分类,通过特定整车厂特定合金牌号的材料认证后,该整车厂后续其他车型只要使用该合金牌号的材料,均具备供应资质;按照项目制进行的材料认证,只能在通过认证的车型中使用,该整车厂的其他车型需要重新进行材料认证。目前,公司已经通过了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 (2)系统门窗销售模式 贝克洛系统门窗在对材料构件、装配集成、气候条件进行大量的检测、研发及技术储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项目的需求,提供门窗系统集成方案。贝克洛根据自主开发的系统门窗产品进行材料和部件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向相关供应商定制铝型材以及五金件、胶条等门窗组件,进行模块化采购。在此基础上,贝克洛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系统材料销售模式和成品窗销售模式,分别对应国内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及国外工程客户。 对于国内工程客户,贝克洛采用系统材料销售模式。根据与国内工程客户达成的系统门窗定制化方案,向其销售包括铝型材、五金、胶条等在内的整套门窗系统材料。贝克洛面向国内工程客户的业务模式不涉及成品窗的生产加工,而是向国内工程客户销售整套系统门窗材料,是一种轻资产的商业模式;由国内工程客户将整套系统门窗材料加工为成品窗,并负责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贝克洛为客户提供专业培训,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工艺及制造流程等,并提供配套的管理软件工具以及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 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贝克洛采用向其销售成品窗的模式。贝克洛根据订单组织系统材料的配备,并将全套系统材料发至下游门窗加工企业,由门窗加工企业按照贝克洛工艺标准规范要求加工成成品窗,贝克洛再将成套的门窗交付给国外工程客户及经销客户。目前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的门窗加工主要由贝克洛下属的科建装饰承接,未来随着其业务规模的扩大,将逐步开放至其他的合作门窗加工企业。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筑用铝型材、工业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以及高性能系统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完整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在合金开发、熔铸技术、挤压技术及深加工技术方面均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非专利技术,凭借研发技术、新材料开发、质量以及客户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所打造的“HAOMEI”“贝克洛”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其中“HAOMEI”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并连续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 子公司贝克洛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为中国建筑门窗幕墙科技产业化应用基地,连续多年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铝合金系统窗类首选供应商品牌”、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评选为“门窗十大首选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近年来,公司始终围绕低碳节能和价值链延伸进行转型升级。公司产品在建筑和工业两个领域应用广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工业应用领域,公司围绕汽车轻量化材料和高端工业材进行产业升级;在建筑应用领域,公司着重发展系统门窗业务。 1、汽车轻量化的驱动因素 (1)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汽车轻量化产品迎来机遇期 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以及充电网络持续完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其中出口达到261.5万辆,同比增长约一倍,成为中国制造出口主力之一。 不同于传统燃油车核心部件为发动机、变速器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是“三电系统”,即电池、电驱动和电控系统。“三电系统”中大量使用铝合金等汽车轻量化产品,如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产品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也迎来了市场机遇;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产品对轻量化材料的性能、部件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也对铝加工企业的制造工艺、设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汽车轻量化是降低燃油车能耗,提高新能源车的续航能力的重要手段 国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对石油资源的消耗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环保法规对新车能耗的标准的日益严格,消费者亦对燃油效率提出新的要求。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到2025年、2030年,我国乘用车新车百公里油耗将分别降至4.6L、3.2L,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 更为严格的能耗目标,倒逼汽车制造商寻求提高燃油经济性和减少碳排放的方法,而采用轻量化材料减轻车身重量成为最为可行的路径。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实验统计,空载情况下,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4-1.0L。使用更轻量化的材料,进行轻量化设计,降低车身重量,成为燃油车面对减排压力下的必然选择。 现阶段,在长途旅行时新能源电动汽车相对较短的续航里程以及较长的充电时长仍在一定程度限制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需求的进一步扩展,特别是在假期集中出行期间。由于新能源汽车搭载了三电系统与大量智能化系统,增加了整车重量以及耗电水平。平均来看,纯电动汽车整备质量普遍较燃油车重100-250kg。在无制动动能回收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整备质量每减重10kg,续航里程可以提升2.5km。尽管近年来电池技术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汽车轻量化仍然是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的重要途径。 (3)中国汽车行业竞争力增强,海外市场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构建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增强,相应出口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已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国。中汽协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汽车出口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实现翻倍增长。中国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在产品品质、电动化、智能化等方面已经在全球领先,成为推动国内汽车出口增长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竞争力增强,出口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自主品牌开始在海外建立制造和服务体系,逐步从“产品出海”向“制造出海”过渡。 国内汽车产业竞争力的增强,特别是新能源车出口快速增长,对上游产业链的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带来相应需求;同时,国内新能源汽车出海逐步从“产品输出”迈向“生态输出”,加速在海外建立制造体系、服务网络,也同步带动国内产业链上游企业出海建立相应的供应链,海外市场成为汽车轻量化材料重要增长点。 2、系统门窗业绩驱动因素 (1)绿色建筑推动门窗产品低碳化,系统门窗迎来机遇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据统计,全国建筑运行能耗占全国社会总能耗的20%以上,而通过门窗损失的能量约占建筑物运行能耗的30%左右。传统建筑门窗因隔热保温性能较差而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相对于传统门窗,贝克洛系统门窗在设计之初就从材料、结构等方面充分考虑了建筑节能等因素。经过对比测试,在同等面积、室内温度设定等使用条件下,相比传统门窗,在华南地区夏季使用贝克洛系统门窗可降低空调耗电量20%以上,可有效降低建筑使用能耗。贝克洛系统门窗已入选“绿色建材获证产品清单”,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符合低碳节能的发展趋势和建筑门窗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主管政府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对建筑节能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推出了一系列的低碳建筑标准和扶持政策,提高门窗产品的隔热要求,鼓励使用节能产品。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到2026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2024年12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对101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要求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项目强制使用绿色建材。2024年12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强调推广智能建造、把绿色建筑培育发展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谋划实施一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3月,“好房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6年持续推进“好房子”建设,2026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列为国家行动,系统门窗因具备保温、隔音、智能联动等特性,成为“好房子”的核心配置要素。与此同时,各个地方政府也对绿色建筑的推广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支持绿色建筑的发展。 财政部、住建部《2025年家居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将节能门窗纳入补贴范围,并明确一级能效门窗按成交价补贴?20%?,二级能效补贴15%。2025年5月起实施的《住宅项目规范》,明确要求外窗设计工作年限大于?25年?,推动门窗五金反复启闭次数由2.5万次提升至大于3万次,直接淘汰一批低耐久性产品。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对传统门窗,系统门窗作为绿色建材的代表性产品,在降低建筑能耗方面优势明显,随着建筑节能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对门窗品质标准亦同步提升,倒逼门窗行业技术革新,推动系统门窗逐步成为新一代绿色建筑的标配产品。 (2)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推动系统门窗渗透率提升 自2021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行业出现了重大的变化,房地产市场经过出清之后,房地产行业运营模式逐步从此前的“高杠杆、高周转”转向“重品质、重运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成为“好房子”的核心指标,对住房的需求从“功能满足”转向“品质生活”。 传统门窗品质参差不齐,在隔音性能、水密和气密性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成为住宅品质的短板。系统门窗在提高住宅居住体验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楼盘外立面的美观度,是高品质楼盘的标志性配置。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家居、卫浴、家电等产品经过多轮的产品升级,但门窗产品仍以传统门窗为主。目前系统门窗在国内门窗市场的渗透率偏低,平均仅有5%左右,而欧洲市场的渗透率达到70%以上。国内房地产行业运营模式和市场格局的变化推动住宅差异化以及品质的提升,推动系统门窗渗透率进一步提升。 (3)系统门窗满足家居改善型需求 在门窗零售市场,新房装修和改造翻新是消费者选购门窗产品主要场景。隔音性、保温隔热、安全性、智能化是门窗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其中隔音性和保温隔热是最重要的指标。系统窗在隔音、隔热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窗,能很好解决消费痛点。 存量房翻新市场方面,我国家庭门窗的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占比已超过七成,10年以上的占比约三成,门窗改造以及更新的需求逐年增长。年轻消费群体、新中产阶级是目前门窗换新市场消费的主力军,该人群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需求强烈,对门窗产品隔音、保温、隔热等居住体验有更高的要求,且愿意为品质改善支付较高的价格。 系统门窗产品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进行开发和产品设计,具备良好的抗风压性及水密性以抵御夏季台风天气,良好的气密性以抵御雾霾与沙尘暴天气等,在隔音、隔热等方面性能优越,能够极大改善居住体验,是住宅改善型需求的重要关注点。随着目前新购房群体中,改善型需求的比例越来越高,人们对居住环境舒适性、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门窗的认知和了解的加深,在家居装饰过程中,高品质的系统门窗产品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5,282,400股,持股比例2.11%,依照要求不纳入公司前10名股东列示,特此说明。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于2025年6月17日对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跟踪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豪美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358,824股,占总股本的2.8868%,成交总金额为249,998,288.9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按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本次回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了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注销数量为5,158,82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02%,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7,358,824股的70.10%,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175,258,597.45元(不含交易费用),剩余已回购股份2,200,000股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09:00-10: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先生,独立董事张晓峰先生,财务总监王兰兰女士,董事会秘书吴鹏先生;国泰海通证券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张贵阳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09:00-10: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eELATlYV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届时将通过“腾讯会议”或“易董app”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恩武 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邮箱:haomei-db@haomei-alu.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 518Z1026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7.23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557.1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124.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为249,998,288.97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其中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175,258,597.45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249,998,288.97元。 综上,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5年度回购金额及现金分红总额249,998,288.97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照上述规则,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249,998,288.97元,2023-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共计349,331,616.51元,已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要求。 2、鉴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含回购)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3、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4、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不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5、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均为0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为1,214.8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98.20万元;(3)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收回净额为3,000.00万元;(4)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0.85万元。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2.5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118.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2月,在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光大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补充流动资金、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堃工程”)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及子公司贝克洛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豪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豪美”)。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国泰海通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自公司与国泰海通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泰海通作为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承接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安徽豪美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9,566.4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000.00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7,000.00万元,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