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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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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51,544,15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享誉世界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提供商,以人工智能技术及视讯产品为基础,持续深化“硬件+软件+内容+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专注技术及应用创新,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积极推动专业化的“AI+”视讯信息管理、发布、交互解决方案创新以服务更多专业客户。
  ■
  公司智能视讯业务结构
  公司坚持深耕行业策略,聚焦优势及蓝海市场,积极建立行业合作生态,夯实核心解决方案在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打造单项冠军。目前,公司智能视讯解决方案已广泛覆盖影视、金融及通讯、租赁及体育、广告、新零售、数字内容等多个细分行业,并以客户为导向,构建多元化产品矩阵,精准匹配客户差异化需求,为各行业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协同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
  公司智能视讯业务应用领域
  ■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渠道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产品研发、精品制造、软件及内容定制、工程实施的一体化全流程解决方案与服务。
  ■
  公司智能视讯业务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及中标金额合计约4.22亿元。
  (2)《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或“标的公司”)原股东沈永健(乙方一)先生及其配偶周维君(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女士签署《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沈永健先生和周维君女士对于原股东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对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购买义务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对于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受让事宜,乙方(一)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动产过户条件后3个月之内,按《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房产转让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应收账款购买义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房产受让义务已于2025年12月15日履行完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2、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3、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4、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工会提名,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矫人全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矫人全先生与公司现任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部分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5年2月21日,公司已将“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38.65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8万元)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或终止,公司已将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及其利息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账户的销户手续。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经调整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7,000.00万元,“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4,000.00万元,“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409.68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600.00万元不做调整。同时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4,000.00万元、7,0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总投资规模由调整前的13,951.32万元调整为7,873.5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7,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并对项目建设内容做了调整。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共计14,756.91万元,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或终止,公司已将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及其利息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账户的销户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包含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之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可以分别各自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409.68万元、7,000.00万元、4,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调整为“南京市”。
  该项目调整后将通过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购置场地、研发设备、业务展示设备,外购、整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0686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鉴于公司“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038.60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鉴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大部分系规划用于场地购置,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为优化资源配置,最大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已充分利用自有房产及已租赁房产,以及公司现有场地、基础设施等资源条件,建成智慧网点业研中心、组建研发及实施团队,有序开展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的各类研发活动。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046.8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日常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或终止,公司已将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及其利息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账户的销户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本表格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了调整后的金额。上述募集资金投入的调整已经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2、“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410.47万元,投入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15,308.3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7,863,937.25元。以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7,863,937.25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3,786,393.7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34,369,077.74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12,994,173.12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5,452,447.84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544,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577,207.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拟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32,577,207.80元。
  (2)2025年股份回购金额
  2025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综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32,577,207.8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8.45%。
  (二)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4,605,116.2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章节。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百顺先生、杨建中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邹奇先生、李华雄先生、李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544,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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