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2026年度中期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授信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为准)。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等。授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0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与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任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构成,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待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3)兼任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事孙国华及职工代表董事汪宝春的绩效薪酬实行弹性考核,其绩效薪酬按照所属事业部实际经营成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综合核定;其余董事的绩效薪酬按公司统一考核规则执行。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任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待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款项。
  2、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设置任期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离任的,按实际任期与实际绩效核算并发放薪酬。
  4、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发生财务造假等严重违规情形,公司有权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及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期间已支付部分全额或部分追回。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2013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18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11月13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2025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执业准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就募集资金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审计期间,该所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事项充分沟通。经审计,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且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保持有效。
  经评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履职、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查审计机构资质
  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专业严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沟通年度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1、2026年1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召开2025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确定审计范围、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听取关键审计事项与应对措施,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2026年1月22日,审计机构就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向审计委员会作专项汇报,明确后续工作重点。
  3、2026年4月14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审计意见合理恰当,审计报告客观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持续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有效督促审计工作规范开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原则,职业操守良好、执业规范,按时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法定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沟通交流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出席人员:董事长、总经理欧锦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欧锦丽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祺先生,独立董事李丹女士,财务总监周秀舟先生。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eTntXoM6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公司就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30前,通过“悍高集团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平台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旨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权限、实施管理、流程监督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投资行为,有效控制理财投资风险。
  2、严格筛选投资产品,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资金保障能力强、运作规范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程序、实施及管理流程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与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三)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文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惠剑,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文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惠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洪文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惠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的说明。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6年度与佛山悍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德家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欧锦锋先生、欧锦丽女士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悍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9月6日
  3、法定代表人:林培超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坛社区杏腾路1号道腾工业园5栋5楼B区之一
  6、经营范围: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关系
  悍德家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欧锦锋之配偶的妹妹林绿苗及其配偶林培超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悍德家居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悍德家居系公司线下经销商,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在对应指定的市场开拓、客户维护及销售业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悍德家居销售家居五金产品,销售价格采用统一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关联方签署年度经销商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较2025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悍德家居在指定区域客户开拓成效较好,预计销售规模相应提升所致,相关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有利于充分整合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统一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关联交易采用统一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采用统一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广东悍高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销售”)的银行综合授信及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悍高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24年2月4日
  (2)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德彦大道2号之二、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新桂中路15号海悦新城1187铺之三(一照多址)
  (3)法定代表人:欧锦丽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主营业务:销售家居五金产品
  (6)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广东悍高销售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悍高销售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担保用途为悍高销售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开具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8,947.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0.00万元,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及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议案11.00至议案1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6.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11:00和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祺
  电话:0757-27386193
  传真:0757-27386231
  电子邮件:higold01@higold.com.cn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21”,投票简称为“悍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精神,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基础,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家居五金领域
  公司深耕家居五金行业二十余年,依托品牌、研发、制造、渠道等方面构建长期综合竞争优势,已发展成为中国家居功能五金领域的龙头企业,作为“中国功能五金第一股”,市场地位稳固突出。
  公司坚持自主品牌与原创设计为核心驱动的发展战略。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公司累计拥有境内外专利超1,200项,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凭借突出的技术实力与设计能力构建起深厚的行业壁垒。同时,公司建成辐射全球的智能制造基地集群,实现核心产品全链条自动化生产,为规模化交付与高品质稳定供应提供坚实保障。依托线上线下一体化,覆盖境内外的立体化渠道体系,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屋五金解决方案,市场渗透深度与品牌影响力保持行业领先。
  凭借持续构建的系统性核心能力,公司的行业领军地位获得市场与权威机构的高度认可,先后荣获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佛山市制造业100强、中国家居五金行业标志性品牌、广东省名牌产品等多项荣誉,产品设计多次斩获德国iF、红点等国际权威设计大奖。持续创新能力、卓越产品品质与长期品牌建设,共同铸就了“悍高”在行业内突出的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美誉度。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聚焦家居五金核心主业,深化“高端价值、卓越品质”的产品定位,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效率提升与品牌建设,巩固与扩大市场竞争优势,致力于实现从中国领先到世界级家居五金品牌的跨越,以卓越的产品与服务为全球消费者创造美好家居生活体验。
  二、强化公司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已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为核心的现代企业治理架构,形成了权责明确、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运作。此外,公司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与核心内控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
  未来,公司将不断优化治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促进公司更加合规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致力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红利。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持续、稳定、科学的现金分红政策,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承诺,积极落实回报股东:2025年前三季度已实施现金分红金额为144,003,600.00元(含税);拟实施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68,001,700.00元(含税)。上述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12,005,300.00元(含税),折合每10股派发5.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4%,切实增强了股东获得感。
  未来,公司将聚焦核心主业,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积极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表现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实行持续、稳定、可预期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现金分红节奏,并根据市场表现适时响应政策实施回购,积极回馈股东,不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加强信息披露与沟通,传递公司长期价值
  (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披露标准、流程和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将不断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丰富披露内容,提升透明度,帮助投资者便捷、深入地理解公司投资价值。
  (二)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已设立多元、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包括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未来,公司将通过定期举行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积极、坦诚、深入的沟通,主动介绍公司战略、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认真听取市场意见,增进相互认同,致力于巩固并提升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
  综上,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会议精神,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公司将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提升整体核心竞争能力,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牢树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和提升回报的意识,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形象为投资者、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市场信心,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积极健康发展。
  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方案,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增强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秉持系统思维,坚持整体推进,协同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模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市值管理工作遵循资本市场规律和内在逻辑,公司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为根本开展市值管理。
  (三)规范性原则。市值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确保各项行为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四)常态性原则。上市公司市值增长是持续、动态的过程,公司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股价走势,建立健全常态化、持续化的市值管理机制。
  (五)诚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恪守诚信底线,尊重中小股东及外部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健康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经营、财务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六条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经营情况,综合运用下列工具,推动公司价值实现与持续提升:
  (一)并购重组。公司将继续聚焦家居五金核心主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布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寻求对行业优质资产的整合机会,并适时开展与公司产业协同的优质企业并购,以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有序优化资产结构,致力于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长效激励。适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灵活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核心员工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绑定,充分调动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现金分红。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理念,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特点、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大额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与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逐步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与持续性,优化现金分红节奏、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
  (四)信息披露。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为投资者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信息支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通过合规渠道与方式,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规划,如实揭示公司经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场合和方式,积极向投资者展现公司内在价值;定期举办业绩发布会、投资者交流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争取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广泛认同。
  (六)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其他合规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在市值管理工作中严禁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或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相关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相关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行为。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与应对措施
  第八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与主要股东交流沟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向投资者详细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九条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施行。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