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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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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181,749.2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029,846.24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085,531.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435,076.20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且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其他铝制品以及铝镁合金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再生铝生产、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已成为新能源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同时公司的产品还应用于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机器人等领域。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至12,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2.0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142,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最高成交价为21.27 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最低成交价为15.92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支付的总金额99,995,923.68元(不含交易费用)。
  2、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权/授予日为2025年3月11日,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245.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64元/份;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3元/股。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要求,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1日,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
  3、对外投资
  (1)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向鑫铂新能源增资3.00亿元,其中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0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鑫铂新能源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鑫铂新能源100%股权。2025年1月6日,鑫铂新能源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公司与南京诺尔泰复合材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诺尔泰)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2025年3月4日,本次投资项目已完成公司设立和工商登记手续。合资公司名称:安徽鑫之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公司持股80%;南京诺尔泰持股20%。
  (3)公司以现金2,388万元收购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持有的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必达”)40%股权;并对安徽必达进行增资,安徽必达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4,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公司以2,985万元货币认购,其中1,5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剩余 1,485万元计入安徽必达资本公积。本次公司合计出资5,373.00万元人民币。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必达60%股权,奇瑞新能源持有安徽必达40%股权。2025年4月29日,安徽必达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2025年5月9日,本次投资项目已完成公司设立和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重庆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100%。
  (5)2025年5月12日,公司与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能”)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天长市新能鑫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股49%、安徽新能持股51%。
  (6)2025年5月22日,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安徽睿铂智动机器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公司持股60%。
  (7)2025年9月18日,公司与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能”)等公司合作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天长市新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45%、安徽新能持股49%。
  (8)2025年10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15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NEOERA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PTE. LTD.,主要开展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拓展等业务。
  (9)2025年10月24日公司与安徽功成名遂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功成”)、广州功成名遂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功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安徽智安芯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持股51%、安徽功成持股40%、广州功成持股9%。
  (10)2025年10月24日,公司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电新能,股票代码:600930.SH)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华电(天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股49%、华电新能持股51%。
  (11)2025年12月25日公司对外设立合资公司:滁州鑫铂合金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 万元,公司持股82%。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181,749.2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029,846.24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085,531.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435,076.20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且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1、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指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2、上述回购注销总额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及其他铝制品三大类。
  公司所处铝型材行业呈现体量大的特点。公司精准把握国家政策机遇,推动提升主业发展水平,持续深化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创新工作,不断强化底线思维,积极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定制化产品。一方面,由于市场需求的演化,下游客户对既有的产品有更新换代、提升产品性能及降低产品成本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进步或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新性能的产品需求。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与长期合作的大型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为股东创造了稳定的投资回报。因公司所处铝型材行业呈现体量大的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随着公司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需要增加对创新业务、新型技术的投入力度。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企业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公司将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五)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六)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79,163,446.01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对应收款项融资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4、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就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宜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作出充分的说明,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79,163,446.01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79,163,446.0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一)2025年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5万元(含税);由于前任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6年,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重新选举独立董事,自2025年12月29日起新任的独立董事薪酬为7.2万元(含税)。
  (二)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
  (三)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年终奖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年终奖按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结合个人年度绩效核定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独立董事薪酬为7.2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应与市场接轨,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贡献相匹配,并与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相协调。
  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与支付,必须以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为核心依据。公司应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根据国家及公司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个人应承担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相关人员。
  (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履职考核结果结算并发放薪酬。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铂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9.00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ALUMDUNIA SDN.BHD.、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新能源”)、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及ALUMDUNIA SDN.BHD.(曾用名:“鑫铂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鑫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香港”)、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必达”)、安徽智安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安芯创”)、NEOERA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PTE.LTD.、Xinbo New Energy Automotive Components SDN.BHD.、重庆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鑫铂”)因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向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9.00亿元。此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担保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相关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为子公司鑫发铝业、鑫铂科技、鑫铂光伏、鑫铂新能源、鑫铂环保、ALUMDUNIA SDN.BHD.、鑫铂香港、安徽必达、智安芯创、NEOERA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PTE.LTD.、Xinbo New Energy Automotive Components SDN.BHD.、重庆鑫铂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59.00亿元人民币(含59.00亿元)。该担保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上述额度调剂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19,358.20万元,负债总额为7,921.50万元,净资产为11,436.70万元,2025年第1-3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966.49万元,利润总额-60.57万元,净利润-246.79万元(2025年第1-3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19,281.47万元,负债总额为8,276.09万元,净资产为11,005.3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68.30万元,利润总额-156.89万元,净利润-601.94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391,815.41万元,负债总额为334,090.99万元,净资产为57,724.43万元,2025年1-3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5,667.79万元,利润总额-471.99万元,净利润-555.55万元(2025年1-3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370,961.76万元,负债总额为321,530.82万元,净资产为49,430.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9,182.21万元,利润总额-7,718.29万元,净利润-8,849.03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被担保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316,617.68万元,负债总额为226,099.22万元,净资产为90,518.4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9,948.58万元,利润总额5,927.35万元,净利润6,661.10万元(2025年第1-3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335,901.48万元,负债总额为246,585.41万元,净资产为89,316.0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647.03万元,利润总额5,418.48万元,净利润5,458.71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被担保人: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鑫铂新能源的总资产为165,674.76万元,负债总额为129,992.81万元,净资产为35,681.9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8,095.52万元,利润总额-718.11万元,净利润112.41万元(2025年第1-3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新能源的总资产为192,486.89万元,负债总额为161,649.42万元,净资产为30,837.4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386.42万元,利润总额-4,934.43万元,净利润-4,732.07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被担保人: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鑫铂环保的总资产为111,801.64万元,负债总额为45,273.10万元,净资产为66,528.54万元,2025年1-3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6,576.90万元,利润总额-3,962.70万元,净利润-2,972.79万元(2025年1-3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环保的总资产为110,089.08万元,负债总额为45,299.64万元,净资产为64,789.4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516.74万元,利润总额-6,281.30万元,净利润-4,711.89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被担保人:ALUMDUNIA SDN. BHD.
  1、公司基本信息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ALUMDUNIA SDN. BHD.的总资产为45,545.61万元,负债总额为35,927.58万元,净资产为9,618.0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58.00元,利润总额118.44万元,净利润118.42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被担保人:鑫铂(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香港的总资产为10,284.87万元,负债总额为1,548.63万元,净资产为8,736.2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7.74万元,利润总额-150.47万元,净利润-150.47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被担保人: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徽必达的总资产为43,463.83万元,负债总额为39,079.73万元,净资产为4,384.10万元,2025年5-12月实现营业收入26,983.47万元,利润总额-450.34万元,净利润-258.71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九)被担保人:安徽智安芯创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2025年度智安芯创尚未实际经营。
  (十)被担保人:NEOERA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PTE.LTD.
  公司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下转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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