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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机与智能驱控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成为全球顶尖的电机与智能驱控技术提供商,公司以电机技术、材料技术、驱动技术、控制技术、微电子技术、传感技术等为基础,依托优秀的设计研发能力和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逐步向驱动、控制等领域延伸发展,所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办公自动化、安防监控、医疗器械、3D打印、锂电池设备、机器人与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 2)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智能家居类产品、健康与护理类产品和运动控制类产品。 智能家居类产品:广泛应用于烤箱、冰箱、换气扇、洗衣机、暖风机、微波炉、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空气炸锅机、空气净化器、咖啡机等。 健康与护理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疗雾化器、电吹风、食物搅拌机、果汁机、豆浆机等。 运动控制类产品:广泛应用于3D打印机、安防监控、机器人、5G基站、高端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线、电子加工设备、锂电池加工设备、医疗器械制造设备、激光加工设备、办公自动化与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按技术原理分类,主要有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伺服电机、编码器、驱动器、汽车电机和精密泵等。 3)公司的经营模式 ①研发模式 公司秉承“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在湖南、深圳、苏州均设有研发中心,聚集大量优秀的行业高端人才,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及引进创新为辅的研发模式,促进产品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及新产品、新市场的拓展。 在电机与驱动、智能控制的前沿技术方面,与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华大学、中国台湾工研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并与瑞士、日本等国外科研机构建立联系,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 ②采购模式 公司与行业内优秀的供应商建立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合作关系。对采购需求量较大的硅钢、漆包线等,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集团进行供应商的遴选,各子公司单独采购;对其他原材料供应商,通过质量、价格、交期、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一般同一种材料的采购至少确定两家优质供应商。 ③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生产。为满足规模化生产和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采用自动化生产和柔性化生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保证公司快速响应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精益化生产,通过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实现配料、加工、装配等生产全流程的实时监控,在保证优质产品的同时,有效地提高生产能力和效率、降低库存和制造成本。 ④销售模式 公司在深圳设有运营中心,负责公司的销售和运营管理。公司销售通过自有销售网络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大部分客户采取签订年度销售协议的方式,预先确定价格、付款条件、质量保证等条款,再以订单形式提出交货需求,小部分客户采取单批采购定价销售的方式。为了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做好贴心服务,公司在国内主要客户集中区域设有销售服务网点,国外在美国和意大利等地区设有营销代表处。 (2)报告期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机及智能驱控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所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办公自动化、安防监控、医疗器械、3D打印、锂电池设备、机器人与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电机及智能驱控系统作为电能转换为动能的核心部件,无处不在又不可或缺,是各行各业的刚性需求,电机及智能驱控系统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的重要发力点,也是焕发新质生产力、汇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的关键增长点。从二十世纪初,第一台国产实用直流发电机研发成功,到如今伺服永磁电机完成弯道超车,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机生产国和消费国,在全球市场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未来伴随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升级,电机及智能驱控系统行业将保持持续的创新活力,长期处于稳定增长的发展阶段。 ①智能家居类电机行业发展状况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渗透,正在引领家电行业迈入智慧升级的快车道。在技术更迭与市场拓展的双轮驱动下,智能家居类产品已然成为撬动行业高速增长的关键引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家电行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97万亿元, 家电类商品零售额达1.17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智能清洁赛道表现尤为突出,根据IDC最新发布的《全球家用智能清扫机器人市场跟踪报告》,2025年全球家用清洁机器人市场出货量达3272万台,同比增长20.1%。其中,扫地机器人出货量达2412.4万台,同比增长17.1%。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品牌包揽全球前五大清洁机器人厂商,在国际市场交出了亮眼答卷,展现出我国智能家居产业强大竞争力与创新活力。 报告期内,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智能家居行业的创新与发展。2025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第1部分:通用要求》《智能家用电器应用场景第1部分:通用要求》两项国家标准,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同月,工信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布局智能家居消费领域,鼓励开发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家电等人工智能终端。随着智能家居产业的快速发展,配套电机作为实现智能化控制的关键执行部件,其市场需求将持续释放,行业发展前景可期。 ②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伺服系统行业发展状况 机器人代表着新质生产力的演进方向,是决胜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高地。其中人形机器人作为人工智能与物理世界交互的核心载体,能够深刻变革生产生活方式,发展潜力巨大。2025年,中国人形机器人产业进入爆发增长期。工信部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人形机器人整机企业数量超140家,发布人形机器人产品超330款。《2025年人形机器人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25年我国人形机器人出货量约1.44万台,占全球总出货量的84.7%,市场规模达到15.5亿元,全球占比约53.8%。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5年我国工业机器人产量达77.3万套,服务机器人产量达1858.1万套。在政策支持、技术突破、场景牵引、产业链协同等多重因素驱动下,中国机器人产业正在从早期的技术验证阶段走向市场应用的价值验证阶段,商业化落地进程加速,在全球万亿级新赛道中抢占先机。 伺服系统是机器人实现复杂、精准运动功能的核心部件,也是实现工业自动化精密制造和柔性制造的关键支撑。伴随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产业蓬勃发展,伺服系统市场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动能。根据市场调研机构MIR预测,2025年我国通用伺服系统市场规模预计达219亿元,未来伺服系统国产化进程将持续加快,预计2027年通用伺服系统国产化率将达到65%。 国家层面持续推进机器人及其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具身智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具身智能、机器人等列为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包括伺服系统在内的核心零部件产业向更高水平迈进。2025年9月,工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将高精度伺服电机等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纳入补贴支持范围,我国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产业未来将长期处于黄金发展期。 ③汽车电机行业发展状况 在能源结构转型驱动与“双碳”目标引领下,全球汽车产业加速向低碳化、电动化转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均突破3400万辆,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表现尤为抢眼,产销量均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售占比突破50%,连续11年位居全球首位。汽车电机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是支撑整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根据NE时代统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装机量达989万套,同比增长27.51%。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汽车产业竞争力评价研究(2025)》显示,我国电驱系统已跻身全球竞争力第一梯队。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可持续发展,国家政策持续加力。2025年1月,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能。2025年9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部署多项措施促进产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推动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2025年12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着力提升汽车零部件企业数字化水平,重点开展“哑”设备改造和关键设备更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扩张将有力带动汽车电机产业的规模跃升与技术迭代,持续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创新与融合发展。 ④3D打印机电机行业发展状况 作为引领制造业数字化变革的前沿技术,2025年3D打印行业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世界权威3D打印行业研究报告《Wohlers Report 2026》指出,2025年全球3D打印行业总收入达242亿美元,同比增长10.9% 。其中,亚太地区增长势头最为强劲,中国企业凭借技术突破与产业链协同,在全球消费级3D打印市场占据重要地位。国内市场表现同样亮眼,据央视网报道,2025年我国增材制造行业即3D打印产值预计达7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3D打印设备产量达521.1万台,同比增长52.5%,3D打印机出口全年累计出口503万台,同比增长33.2%,累计出口总额为113.54亿元,同比增长39.1%。 国家层面出台多项政策为包括精密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业在内的3D打印产业体系发展注入强劲动能。2025年9月,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释放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2025年11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3D打印设备进课堂,将3D打印从工业领域加速拓展至教育、消费等多元场景。随着产业生态持续完善,3D打印设备的广泛应用和普及将为步进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业打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⑤安防监控设备行业发展状况 安防监控设备是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基石,当前安防监控设备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场景化、品质化方向转型升级。根据IDC发布的《全球智能家居设备市场季度跟踪报告》,2025年上半年全球消费智能摄像头累计出货6665万台,同比增长2.7%;其中中国智能摄像头市场出货2359.2万台,同比增长3.1%,市场延续稳健扩容态势。凭借完善的智能家居生态与多元化渠道优势,中国厂商持续领跑全球市场。洛图科技(RUNTO)全渠道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消费级监控摄像头全渠道销量达5507万台,同比增长3.0%,产品创新呈现出视觉技术持续升级、AI大模型融合不断深化、应用场景走向极致细分等特征。 相关法规和政策也持续为安防监控行业规范升级与智能化改造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1月,国务院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首次从国家法规层面建立和完善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规则和相关标准体系,为安防监控设备的合规化、品质化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2025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部署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在政策支持与应用拓展的合力推动下,安防监控设备行业将加速发展,同步带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市场需求稳步扩大。 2)行业周期性特点 近年来,机器人、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物联网、边缘计算、数字孪生、工业感知、智能控制、永磁材料等前沿科技不断实现突破,为电机及智能驱控技术带来全新发展契机。电机及智能驱控行业正在逐步向节能环保、机电一体化、智能化、网络化和高可靠性方向发展,由于应用领域非常广阔,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但总体会受到全球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影响。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有着三十多年的电机及智能驱控技术的研发和制造经验,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名牌产品和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掌握了电机、驱动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等核心技术,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定位于全球中高端市场,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影响力,罩极电机产销量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步进电机在智能安防和3D打印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直流无刷电机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智能家居领域的市场份额迅速提升,伺服系统突破了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了进口替代。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6月25日,公司以当时的总股本620,800,887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44,961,064股。此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5年6月25日起流通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经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1.01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回购价格为2.745元/股,回购金额共计3,321,735.48元。2025年5月16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31日,公司上述121.010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7日、2025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96.30万份,行权价格为5.43元/股。2025年9月3日,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确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79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9.2080万份,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部分对应的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6.3520万份由公司注销。2025年10月20日,上述不可行权的26.352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2025年10月21日,上述可申请行权的89.2080万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项获深交所审核通过,行权期限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5月16日上述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1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86,300股通过非交易方式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吕林洪、曾小玲、李花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7日、2025年6月14日、2025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电机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资金用于建设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2025年5月16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10月9日,公司就上述事项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湖南科力尔智能电机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为2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7日、2025年10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0,800,887元变更为人民币743,750,960元。公司根据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2025年9月11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应对市场多元变化,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国内外产业布局进行了规划调整,产业规划调整期间,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放缓,影响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10月31日。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13,524.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0月29日,上述议案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25日,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账户销户手续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开展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所募资金用于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九)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事项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94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最高成交价为13.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9元/股,支付总金额1099.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2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于2026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投票要求 (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3、5、6、7、8、9、10、11、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8、12为特别提案,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的提案。 (3)公司股东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为第5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出席者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材料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科力尔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子凡、李花 电话:0755-81958899-8136 传真:0755-81858899 电子邮箱:stock@kelimotor.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半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2”,投票简称为“科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29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基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事项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3、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基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引起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等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交易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相关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设立了理财产品账户,不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5、公司财务部将严格管理资金使用,持续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对整个投资过程进行监控,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审计部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委托理财交易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交易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在投资过程中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30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5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六)2021年6月15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1年5月17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4.0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七)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八)2022年6月16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2年5月16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3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0.6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九)2022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十二)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依据 2025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实施以620,800,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5日。 (二)调整方法 1、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三)调整结果 1、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70-0.05)÷(1+0.2)≈3.88元/股。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70元/股调整为3.88元/股。 2、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86.0518×(1+0.2)=103.2621万份。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86.0518万份调整为103.2621万份。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注销事项所涉相关手续,并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事项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关于本次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3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股票期权103.2621万份(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5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六)2021年6月15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1年5月17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4.0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七)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八)2022年6月16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2年5月16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3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0.6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九)2022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十二)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四个行权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涉及预留授予103.2621万份(调整后)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03.2621万份(调整后)。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注销事项所涉相关手续,并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事项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关于本次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3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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