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预约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现公司无法在2026年4月25日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延期到2026年4月30日披露定期报告。并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1、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的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2、公司对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不认可,公司会在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进行充分说明和论证。针对专项说明中需要的资料公司还需要做进一步整理。 3、公司已全力统筹内部人员加快各项收尾工作,将在2026年4月30日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4、公司将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因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存在后续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因泓毅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本次仅为无法在原预约披露日(2026年4月25日)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将在2026年4月30日完成定期报告披露。 4、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工作,将压实责任、加快进度,力争按期完成报告披露,维护公司规范运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