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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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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6-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ED驱动电源、传感器、控制系统和LED模组等LED照明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前沿、可靠、实用的LED照明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国际领先的LED驱动电源及照明配套产品龙头企业,具备前瞻性地识别客户需求以及设计定制化产品的能力。公司原有业务以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中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为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智能化LED照明驱动电源及其解决方案;而公司收购的欧司朗DS-E业务相关产品则主要包括各类中小功率室内和室外LED驱动电源产品、LED模组、LED光引擎、电子控制装置,并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化及集成化的整体照明控制系统。
  ■
  (部分解决方案示例,未包含全部)
  1、LED驱动电源
  LED驱动电源主要功能是将外界一次电能转换为LED所需二次电能,是影响LED照明灯具可靠性的重要部件,在LED整灯成本中占比约为10%-40%不等(根据不同应用功率和应用场景占比不同),其质量的稳定性对LED照明灯具寿命起决定性作用。如何提高驱动电源的品质和性价比,已成为LED驱动电源企业的研发重心。
  公司的LED驱动电源业务拥有完备的产品序列,实现对各功率各类型产品的全面布局,具有完整的恒流、恒压和多路输出电源产品组合,可以满足各类标准和定制类型的LED电气及光设施,覆盖了住宅、工业、商业、农业的各类领域。
  2、其他LED照明配套产品
  (1)CNT(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包括互联的灯具组件、控制器、感应器、控制面板、软件等产品。适用于办公、商业、公共建筑、工业仓储、家居等领域。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连接,实现智能灯光控制,达成节能减碳、健康、舒适和安全的光环境。
  (2)LED模组
  LED模组通过将LED按一定的规律进行排布以达到特定的照明效果,在广告牌和标识上应用广泛。与驱动电源产品对应,产品主要分为线型、紧密型及户外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借鉴国际优秀企业的研发经验设立专业的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有专门针对新技术研究的预研中心,根据市场部门反馈的客户需求,组织人员提前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确保公司产品技术的前瞻性,为公司快速进入新兴应用领域提供有力保障;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产品规划经市场部门提议和管理层批准后,研发部门根据《新产品开发流程》进行产品开发,经过四个阶段(可行性分析阶段,初步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和试产阶段)的工作,产品最终量产并推向市场,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公司目前在中国、欧洲、印度多地设有研发中心。不同的研发团队共享研发技术与知识体系,以支持产品的最佳实践模型与设计。
  2、采购模式
  针对自有工厂的原材料采购,公司主要采用以拉动式与推动式相结合的供应链管理策略,大部分原材料均按照订单状况进行常规采购,同时部分电子元器件根据供应商交付能力和销售滚动预测主动锁定供应资源。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选定2-3家合格供应商,并保留其他合格替代供应商,以确保原材料供应安全和维持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性。公司根据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对供应商资源进行分层分级,加强战略供应商的合作,促使供应商在价格及产能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
  而针对OEM/ODM的外包生产模式下的供应商管理,因采购的主要内容为代工生产模式下的驱动电源及模组产成品,公司则会面向全球供应商开展采购,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有针对性地对供应商进行遴选,并进行价格、质量、物流、技术和合作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建立全面质量评级与技术认证体系,并将优质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库。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开发、评审与考核程序和采购控制流程,同时建立起完善、严格的采购管理体系。采购管理体系根据产品质量和交货周期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公司会组织实地考察以评估其生产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与有竞争力的供应商的长久深入合作。
  3、生产模式
  针对公司自主组织的生产,报告期内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通用品备货生产、热销产品库存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多用于定制化产品和项目需求,即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为导向,按照客户产品规格、数量和交货期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这种生产模式,一方面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提高了对用户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也减少了成品、半成品的库存积压,提高了资金的营运效率。通用品备货生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市场需求预测以月度为单位制定通用品备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该种模式下,公司可快速响应客户与市场变化的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提高总体生产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以及原材料成本。热销产品库存式生产,即根据市场情况对公司的热销产品进行库存式生产,保证重点产品的推广和对客户的快速响应。
  除了自主生产外,公司同时也采用OEM、ODM的外包生产模式。其中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模式,公司完成前期的创意和规格物料确定,自行设计开发等步骤,并由供应商承担批量生产制造的相应职能。而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模式,则由公司负责前期的创意及规格物料确定,剩余设计开发、生产等步骤均由供应商承担。
  4、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按照销售模式可划分为直销客户和分销客户(即经销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收购欧司朗旗下数字系统欧亚业务(DS-E业务)后,公司成立了LED照明事业群,全面融合销售和客户服务团队,在海外不同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和销售办事处共同服务国内外客户。
  公司在努力开拓直销客户的同时,积极开展与全球及地区优秀分销商的合作。公司与分销客户的合作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与分销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分销客户需遵守公司的区域管理和价格政策等制度并承担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公司为分销客户提供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协同客户拜访等支持。公司合作的分销客户往往都有一个本土化的销售和技术团队,销售公司会雇佣当地的员工,并由具有本地资源和国际化背景的销售团队负责开拓市场和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持续优化,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照明行业正在步入成熟期,同时面临着全球经济格局与政治环境变动带来的挑战。2025年,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司业绩短期承压;公司始终秉持“全球视野、客户导向、创新驱动”的战略方针,加速由“单一硬件供应商”向“应用解决方案合作伙伴”的转型;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并购标的资产的投后整合工作,积极推动创新管理与组织能力升级,持续优化全球运营,确保在战略、经营、组织等维度保持韧性,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1、前瞻性的研发能力构建快速响应市场与细分赛道竞争的双重护城河
  公司深耕LED驱动电源领域多年,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累的研发优势、创新模式优势保证了技术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和产品性能的领先性。在并购欧司朗DS-E业务后,公司融合了其多年积累的在中小功率电源及智能化数字化方面的成功研发经验和技术优势,积极构筑一体化的研发平台。公司前瞻性的研发体系和深厚的技术底座,为公司保持细分市场竞争优势,以及快速切入新兴应用、敏捷响应市场需求、及时把握行业机遇提供了坚实保障。
  近年来,公司依托大功率驱动电源和城市智慧照明解决方案,稳居道路和区域照明市场主导地位;并融合欧司朗DS-E业务在中小功率方面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将业务版图扩展到住宅、零售和酒店照明应用领域。并且,近年来,公司相继推出的基于NFC的智能编程解决方案、具备输出热插拔以及多路输出功能的植物照明解决方案以及满足体育照明高清直播和动态场馆需求的非隔离单/多路输出解决方案,增强了公司在工商业照明应用市场的渗透率,精准匹配了植物照明与体育照明市场的差异化需求。此外,针对LED照明向智能化、系统化方向快速发展的趋势,公司前瞻性的对照明控制和数字创新平台进行重点投入,为成为照明系统互联互通解决方案的引领者夯实基础。此外,公司已推出全球首款DALI联盟认证的DALI+无线LED驱动电源、全球首个获得DALI2认证的DT5型直流电压转换器设备、高输出电压的OT FIT 100/150 D NFC高压LED驱动器等,并成功突破第三代半导体在照明电源应用中的关键瓶颈,率先实现新一代氮化镓(GaN)LED驱动电源的规模化量产。
  2、聚焦应用领域,加速由“单一硬件供应商”向“照明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
  公司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加速向“照明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聚焦客户对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突破传统产品思维,深入理解应用场景,前瞻性挖掘客户需求,提供精准匹配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涵盖大中小功率LED驱动电源、传感器、控制系统以及LED模组等广泛产品组合,提供精准匹配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一站式”地解决多供应商产品组合带来的兼容问题和管理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了以客户应用为导向的组织变革,提升了从需求洞察到方案交付的全流程效率。
  3、持续优化的全球运营体系,为客户供应链的稳定安全以及全面成本最优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面对全球贸易环境的波动,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的全球化运营体系,展现了强劲的供应链韧性与交付竞争力。同时,公司围绕“客户满意度”与“交付竞争力”双核心,全面升级了端到端运营网络。一方面,公司深化了全球战略供应商的伙伴关系,确保了核心元器件的供应安全与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基于全球属地化需求,公司实现了中国、印度、墨西哥及欧洲制造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2022年6月14日,公司与OSRAM GmbH、OSRAM S.p.A. (以下合称“卖方”)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通过现金方式购买其数字系统事业部(以下称“DS-E业务”或“标的资产”)。该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9月1日实施完成。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基础购买价格为74,500,000欧元。在交易实施完成后,双方尚须基于交割财务报表,结合交割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融负债、存货增加额、其他净营运资本等约定的交易对价调整机制,在基础购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确定最终购买价格。若最终购买价格高于公司已支付的对价款,则公司有义务向卖方支付相应的差额;若最终购买价格低于公司已支付的款项,则公司有权向卖方提出相应的还款请求。
  本集团就本次收购的最终的交易总价格与卖方持续磋商。2025年12月23日,卖方以最终购买价格96,873,522.43欧元 (等值人民币797,801,893.97元) 及承担相关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The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以下简称“ICC”) 提出仲裁申请。2026年1月6日,本集团通过ICC获悉该仲裁案件的相关事项并进一步展开友好协商。于2026年3月31日,本集团与OSRAM GmbH、OSRAM S.p.A.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双方同意最终购买价格为95,389,320.00欧元 (等值人民币785,578,744.86元),本集团仍需向ams OSRAM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尾款为8,500,000.00欧元 (等值人民币70,001,750.00元) 并确定按照《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承担两项ams OSRAM诉讼案件的后续潜在负债,ams OSRAM在本集团完成《和解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后,向ICC撤回仲裁申请。
  截至2026年4月23日,本集团已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尾款,并已完成需向卖方提供的1,400,000.00欧元 (等值人民币11,529,700.00元) 的银行保函的开立手续。双方仍需办理向ICC撤回仲裁申请的相关程序。
  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2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9月2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4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1%,最高成交价为15.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60,465.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5-012、2025-054)。
  3、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份,受让价格为7.54元/股(含预留份额),规模不超过7,49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5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共计512.50万股已于2026年4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以及《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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