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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种类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总金额、价格及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回购期限将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2、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72.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1.22亿元,货币资金为37.56亿元。若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1.0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2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7%。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11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公司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九、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及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和股份注销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种类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总金额、价格及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回购期限将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2、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72.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1.22亿元,货币资金为37.56亿元。若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1.0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2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7%。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11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公司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及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和股份注销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近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的通知,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上海罗颉思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1,525,104,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0%;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73,376,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2%。 2025年5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6月12日-2025年11月3日期间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截至2025年11月,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计划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及承诺事项:上海罗颉思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3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 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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