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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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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工会通知:因内部工作调整,职工代表董事沈利勇先生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梁洪燕女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新的职工代表董事。具体事项如下:
  一、原职工代表董事离任情况
  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职工代表董事沈利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沈利勇先生申请辞去职工代表董事一职,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利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利勇先生持有8,544,461股公司股票,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沈利勇先生在担任职工代表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新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情况
  因内部工作调整,公司工会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梁洪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该事宜现已公示结束,公司工会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梁洪燕女士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正式生效,其任期为2026年4月24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梁洪燕女士简历附后。
  梁洪燕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的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沈利勇先生的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诚信档案等查询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附件:梁洪燕女士近五年工作简历
  梁洪燕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1月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具有近二十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曾任公司团委书记,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综合部总经理、工会主席和党委副书记。持有14.29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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