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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3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4月1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扬先生、魏星先生、袁俊杰先生、任庆和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26年度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以下简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4,453万元,其中,公司及各子公司支付给关联法人的金额不超过28,152万元,公司及各子公司收取关联法人的金额为6,301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6-03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在2026年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支付物业管理费、销售代理费、保险费、品牌使用费等以及收取物业销售费、物业租赁费等事项,共计34,453万元。2025年,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实际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33,070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杨扬先生、魏星先生、袁俊杰先生、任庆和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2026年公司预计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单独列示,对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进行合并列示。
  注2:自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审批通过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953.41万元(不含本次审议事项)。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的各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如果有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政府规定标准确定;如果没有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水平确定价格。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交易对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1: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其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1.金融街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31.14%股份,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77%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融街集团为公司关联人。金融街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为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的控股公司,华融公司为金融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为公司关联人。物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发生的正常交易,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项目运营管理的正常稳定;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交易价格根据政府规定标准或按照市场水平定价,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保障交易顺利实施;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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