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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补充暨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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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6-01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补充暨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27万元至-93,5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3,509万元至-93,509万元。预计2025年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90亿元,低于3亿元。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条(一)之规定,在披露2025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具体如下: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13,527万元至-93,527万元。 2、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3,509万元至-93,509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27万元至-93,5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3,509万元至-93,509万元。预计2025年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90亿元,低于3亿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12.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150.12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1.42元/股。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时,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相关财务数据及信息尚处于初步整理阶段。随着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审慎研判,基于谨慎性原则,现公司对2025年度业绩预告予以更正。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等重大事项上不存在分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预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条(一)之规定,在披露2025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之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六、董事会致歉 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6-01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由于编制年度报告的相关工作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完成时间将晚于原定计划,公司本着认真、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调整至2026年4月29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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