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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593 公司简称:新相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发出之日,公司总股本459,529,41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970,253股后的股份数为455,559,159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00,162.16元(含税)。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显示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以Fabless模式运营,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领先的显示芯片系统解决方案。在显示驱动芯片国产化浪潮中,公司作为国内率先实现规模化量产的行业开拓者之一,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构建了覆盖整合型与分离型显示芯片的完整产品矩阵,精准卡位显示技术向“全场景沉浸体验”升级的战略通道。整合型显示芯片:应用于移动智能终端、工控等领域,集成显示驱动、触控等功能,产品包括TFT-LCD显示驱动芯片(DDIC/TDDI)、AMOLED显示驱动芯片、触控芯片及MicroLED芯片。分离型显示芯片:主要用于平板、车载、IT设备及高端商显,产品包括显示驱动芯片、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时序控制芯片等,产品全面覆盖各尺寸显示面板,适配主流TFT-LCD、AMOLED及微显示技术,具备显著的市场覆盖与技术协同优势。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以研发为核心驱动力,持续推动显示芯片向高端化、前沿化拓展,已完成多项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并加速其产业化进程: 新产品突破:陆续推出适用于智能手机的AMOLED显示驱动芯片、触控芯片,面向车载与大尺寸电视的时序控制芯片,以及适配AR智能眼镜的微显示芯片,产品矩阵覆盖智能穿戴、手机、车载、中大尺寸电视等多类终端,进一步完善了全场景显示芯片布局。 量产推进:目前多款新品已进入小批量产与供应链磨合阶段,公司正协同下游客户进行产线适配与工艺优化,全力保障产品性能稳定性与良率,推动从技术突破向规模化应用的快速过渡。 前沿技术布局:围绕显示技术迭代趋势,公司持续投入AMOLED、Mini/Micro LED等前沿领域,并拟将技术布局从显示领域延伸至更前沿的Micro LED光互连技术,目前公司正推动相关芯片与器件的定义与研发,目标面向下一代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及数据中心内部的光互连应用,为AI算力提升提供核心硬件支撑,逐步构建“显示”与“AI”协同互促的长期技术能力。 市场与客户成果:凭借新产品在性能、功耗及集成度方面的优势,公司已成功导入多家主流面板厂商供应链,客户结构持续优化。随着与京东方等国内面板龙头企业合作的不断深化,构成了“芯片-面板-终端”的产业协同纽带,既保障了产品可靠性与迭代效率,也强化了公司在国产化供应链中的关键地位。公司以显示面板国产化替代为基,以技术升级与全场景渗透为翼,持续受益于车载显示、高端商显、物联网终端等创新应用的增量需求,助力公司构建更为坚实的核心竞争力。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主流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显示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环节,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工序委托给行业内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该模式使公司得以在轻资产运营框架下,将资源高度集中于技术壁垒高、附加值大的研发设计环节,持续强化在显示驱动领域的技术纵深与创新能力。 面向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释放Fabless模式的协同效应,深化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的战略绑定,通过“设计+制造”的深度耦合,提升对先进制程与特色工艺的响应效率。同时,公司将积极把握显示芯片国产化替代的历史机遇,依托本土供应链优势,推动更多高端显示芯片产品实现自主可控,助力提升中国显示产业链在全球竞争格局中的地位。 1、 销售模式 公司构建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双轨销售体系,精准匹配显示芯片行业客户集中、需求快速迭代的特点。 直销为核:公司直接对接面板厂、模组厂等下游客户,通过缩短产业链环节,高效把握客户需求与技术动向,实现快速响应与协同开发。 经销为辅:依托经销网络延伸市场覆盖,触达更广泛的客户群体与区域市场,增强销售弹性与渠道渗透力。 基于此种双轨销售体系,公司进一步深化客户合作,拓展终端市场,形成了从面板厂商、模组企业到终端品牌的立体化客户结构,为业绩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客户结构稳固且层次清晰:公司已与京东方、深天马、维信诺等国内领先面板厂商,以及亿华显示、中显智能等知名模组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产品已成功导入多家知名终端品牌供应链,在消费电子领域的渗透率与销售额持续提升。 销售模式赋能业务拓展:“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体系,兼具了客户深度与市场广度,不仅保障了与重点客户在技术协同、需求响应上的紧密衔接,也通过经销网络延展了市场触达面,为公司新产品快速导入与规模放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2、 运营模式 在Fabless模式下,公司将设计完成的集成电路版图交由晶圆厂进行晶圆制造,随后将制造完成的晶圆交由封测厂完成封装与测试。在供应商筛选与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循行业标准,从工艺能力、质量管控、产能保障和商务条件等维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各项原材料采购及委外加工均向合格供应商进行。目前,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3、 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产品性能为核心,构建了体系化、流程化的自主研发创新机制。通过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与规范化的产品开发流程,确保从技术预研到量产落地的全过程高效、可控、有序。 完善的研发流程体系:公司产品研发遵循严格的多阶段管控流程,涵盖:新产品开发提案、可行性评估、产品设计、设计审查、流片与工程测试、功能审查与客户验证、试生产及量产测试审查等关键环节。研发部门全程主导,保障各环节衔接顺畅,实现产品从定义到交付的闭环管理。 持续加码高端技术布局: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聚焦AMOLED显示驱动、Mini/Micro LED等前沿技术领域。通过内部研发与外部协同相结合,持续推动新技术从方案突破向产业化快速转化,强化在高端显示芯片领域的长期竞争力。 研发支撑战略落地:系统性的研发体系不仅是产品迭代的保障,也是响应客户需求、实现技术领先的重要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研发为引擎,锚定显示技术演进方向,加速创新成果落地,巩固并扩大在显示芯片设计领域的核心优势。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终端应用市场的变革正重塑显示芯片的发展路径。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的持续扩张,对显示芯片提出了更高规格的技术要求,大尺寸、高分辨率、高刷新率、低功耗等产品需求增长,进一步催生出更为多元的显示应用场景。新型显示技术的突破,推动下游应用边界持续拓宽:以MicroLED为代表的下一代显示技术加速成熟,微显示相关技术商用化进程提速,AR/VR眼镜等创新场景逐步落地。伴随国内显示面板企业在技术能力和产能规模上的双重提升,我国已成为重要的面板生产基地,带动本土显示产业链实现整体提升。从消费端到面板制造,再到晶圆代工与封测,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为显示芯片设计企业创造了良好的产业生态。在国产化进程加速和下游需求持续释放的双重作用下,行业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随着“十五五”规划的开局,新型显示产业迎来政策支持。2025年7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上海市下一代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沪经信信〔2025〕49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构建上海市“1+2+3+4”下一代显示产业体系,以终端需求作为龙头牵引,发展两大技术路线,布局三大未来方向,攻关四大核心环节。到2028年,打造产业链完整、产业生态完善、技术水平领先的下一代显示产业集群,与全国产业链深度联动,锻造一批长板环节。到2030年,下一代显示产业竞争力、配套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链更加完整、更有韧性。”“行动方案”明确“关键产品实现突破、未来技术前瞻布局、产业生态持续优化”等为目标,公司身处作为产业高地的上海,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将持续加大在先进显示驱动技术、新形态终端适配等方面的研发创新,并在Micro LED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积极创新,与“行动方案”目标方向高度吻合。公司加大在技术攻关、市场渗透、产业协同等方面的投入,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持续巩固并深化公司在行业领域的优势与领先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历经多年深耕与发展,国内已构建起规模大、覆盖全的面板制造体系,在传统领域建立起显著优势,在Mini/Micro LED等前沿技术领域实现与国际同步布局。当前,显示产业正迈入以技术创新与生态协同为核心驱动的新发展阶段,产业重心之一转向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链高水平自主自强。新相微作为国内先进的显示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将紧抓产业链核心环节深度协同创新的战略机遇,依托自身在显示芯片领域深厚的技术积淀优势,持续攻坚高端显示芯片技术。 显示产业正加速向下一代技术演进,并与人工智能、智能交互等前沿领域深度融合。一方面,“AI”技术持续赋能产业链,推动芯片设计、生产工艺等环节的智能化升级,显著提升研发效率与产品性能;另一方面,“AI+显示”正催生新的产品形态与价值场景,面向AI终端、智能座舱等创新应用的显示芯片,正逐步集成环境感知、自适应调节等智能功能,实现从单一驱动向智能交互核心节点的跨越。 公司立足上海这一显示产业高地,积极把握行业“行动方案”等政策机遇,坚定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依托区位与政策双重优势,加速推进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商业化落地,深化与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创新,不断巩固在显示芯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提升显示产业链的自主可控能力贡献价值,在显示产业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AI与显示双向奔赴,共筑产业融合新生态 2025年,AI与显示产业进入深度融合,从单向赋能走向双向驱动的发展新阶段。人工智能技术预计将加速渗透进显示产业的研发、制造与运营全流程。企业纷纷将AI能力内化为竞争力,通过构建覆盖全链路的体系,推动产业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AI在产品终端检测、良率优化等环节的应用日益发展;同时,“AI+显示”的加速开发融合,将缩短新技术从实验室到量产的周期。AI将为显示产业提质增效、降本创新发挥关键作用;同时,AI与显示的深度协同将成为驱动产业发展的关键引擎。 (2)高规格显示需求驱动,高性能高集成度芯片引领市场新浪潮 显示技术持续升级与新兴应用场景拓展,共同驱动显示驱动芯片向高性能、高集成度加速演进。高分辨率、高帧率与低功耗、高集成度已成为当前技术迭代的明确方向: 高分辨率:4K/8K 超高清内容普及,推动对支持高PPI(像素密度)的驱动芯片需求日益增强; 高帧率与低功耗:实现高帧率与低功耗的平衡是核心挑战,系统性的技术协同与创新是突破这一挑战的关键; 高集成度:高集成化芯片不仅有助于简化终端设计、降低成本,更在新兴领域拓展出显著增量空间。 在这一趋势下,具备高性能、高集成化能力的显示芯片,正逐步成为推动终端体验升级与产业价值增长的关键力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New Vision(BVI)间接控制新相微16.68%的股份,通过Xiao International间接控制新相微5.24%的股份,通过新余曌驿间接控制新相微3.10%的股份,通过新余俱驿间接控制新相微1.8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间接控制新相微2.88%的股份,合计控制新相微29.77%的股份。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322.80万元,同比增加2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76万元,同比增加7.7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5,260,727.1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112,501.63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48,225.55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6,243,047.36元。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23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11月21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23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5年5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4.8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将使用的3,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至5月1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3,300.00万元,于2025年5月12日归还;2025年6月30日至10月2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7,708.70万元,于2025年10月2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除此之外,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投资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中“软件投资”及“研发费用”的投入金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后由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621.09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5年12月将该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1,521.47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新相微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鉴证结论 新相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相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相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相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36.3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59,529,41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970,253股后的股份数为455,559,159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00,162.1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3年6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于2023年6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2024年度、2025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20,500,162.1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25.59%、11.89%,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后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研究包括但不限于2026年中期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并适时启动决策程序(风险提示:该事项尚未履行有关决策程序,不构成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对公司进行自查、论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 注: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等,现制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3.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元/月/人,公司按月发放。 4.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经营业绩以及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现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3.薪酬标准
(下转B4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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