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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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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其中,本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1名,公司独立董事乔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杨钧辉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二十四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亨通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466,392,25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2,605,495股作为基数,利润分配基数为2,443,786,76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672,041,359.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2026年4月24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亨通光电:2026-02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绍宽)》《亨通光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晓敏)》《亨通光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久华)》《亨通光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钧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一)董事长崔巍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回避表决。
  (二)董事钱建林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钱建林回避表决。
  (三)董事谭会良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谭会良回避表决。
  (四)董事、总裁张建峰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建峰回避表决。
  (五)董事陆春良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陆春良回避表决。
  (六)董事孙中林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孙中林回避表决。
  (七)董事、通信首席技术官田国才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田国才回避表决。
  (八)职工代表董事孙建锋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孙建锋回避表决。
  (九)独立董事蔡绍宽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蔡绍宽回避表决。
  (十)独立董事任晓敏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任晓敏回避表决。
  (十一)独立董事乔久华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乔久华(杨钧辉代)回避表决。
  (十二)独立董事杨钧辉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杨钧辉回避表决。
  (十三)副总裁屠建宾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副总裁钱志康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副总裁王新国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副总裁刘振华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副总裁姚福荣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能源首席技术官潘文林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僚俊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财务总监吴燕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合规总监(离任董事会秘书)顾怡倩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离任董事鲍纪聪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离任董事尹纪成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离任董事李自为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离任副总裁轩传吴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离任质量总监沈小红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子议案(一)至(十二)涉及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亨通光电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5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号)。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钱建林、谭会良、孙中林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号)。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号)。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已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2025年度审计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质等资料报送至审计委员会。经审查立信及其审计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信息,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亨通光电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制定《亨通光电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亨通光电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现做出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号)。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公告》(亨通光电:2026-03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健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小燕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蕾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中王健过去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53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7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53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7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视同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2、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亨通新能智网(四川)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AM Hengtong Africa Telecoms (Pty) LTD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智汇”)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海智慧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此次拟新增担保总金额191,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 2026年度。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
  ■
  2、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AM Hengtong Africa Telecoms (Pty) LTD
  ■
  4、亨通新能智网(四川)有限公司
  ■
  6、华海智慧国际有限公司
  ■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 2026 年度。上述担保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或作为担保人的子公司承担。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28,947.57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03,619.79万元(未经审计);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0.7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亨通光电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06号)。
  2025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现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创立于1993年,始终专注于在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光通信、智能电网、工业与新能源智能、海洋能源、海洋通信等产品与解决方案,具备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通过全球化产业与营销网络布局,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
  2025年,公司紧跟国家战略谋发展,积极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近年来,公司已在欧洲、南美、南亚、非洲、中北美洲等国家地区进行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产业的全球化布局,产业覆盖五大洲,海外产业布局不断完善。目前,公司累计拥有海外产业基地12个,全球化运营、市场竞争力及品牌价值不断提升。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5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0亿元。
  近年来,公司保持持续稳健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2023-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达76.03亿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91亿元,同比增长34.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亿元,同比增长98.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3亿元,同比增长107.68%。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秉承“技术领先、成本领先、质量领先、服务领先”发展理念,把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握信息互联、能源互联、万物互联带来的机遇,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始终坚持“四个以”(以引领市场为导向、以服务客户为中心、以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以引领行业发展为宗旨),做优做强核心产业,持续提升行业竞争优势,建立产业发展地图,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及业务结构,打通产业链技术瓶颈;持续推进国际化战略,加快推进海外业务跨越式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研发投入,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在光纤通信、海洋通信、海洋超高压输电、海上风电工程与运营等领域拥有行业领先技术。公司加快5G通信、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前沿科技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建成全球光通信行业首座“世界灯塔工厂”;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级5G工厂、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国家CNAS认可及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近年来,新增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坚定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之路。2023-2025年累计研发投入超60亿元;2025年度,公司持续在光通信、海洋通信、海洋能源等板块的研发,研发投入超20亿元,研发投入居行业前列。
  2025年,公司在特种光纤预制棒关键材料领域取得重要突破,高性能大尺寸深掺氟石英管核心指标达行业最高水平,满足下一代特种光纤用预制棒基材的需求,将更有力助推我国特种光纤技术在光纤传感、光纤医疗、高能激光制造、智能智算中心等关键细分赛道的高质量发展。公司持续加快光通信技术迭代升级和产品业务结构优化,推进在超低损耗光纤、海洋光纤、传能光纤、大带宽多模光纤、少模光纤、多芯光纤、空芯光纤、掺铒光纤、锥形光纤、匀化光纤、照明光纤等高端产品、特种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成果转化。
  2026年,公司将继续瞄准科技创新前沿领域,加快通信和能源两大核心产业高端化布局,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持续研发投入,全面加速强链补链延链拓链,不断提升系统解决方案的集成能力,逐步打造构建自主可控产业链生态链协同发展新模式;结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积极探索在新一代通信、绿色低碳、海洋经济等领域的延伸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扎实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低碳化“六化融合”,加快升级转型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
  (一)落实回购方案,提振市场信心
  近年来,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多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的方案。
  自2019年以来,公司已完成四期回购部分股份。最近一期于2025年1月完成,该期回购金额约1.56亿元,累计回购股份1,416.8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57%。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购金额约8.73亿元,累计回购股份6,304.2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56%。
  在公司上述回购的股份中,960万股已用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928.36万股已于2022年用于2019年度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2155.35万股已用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余股份将在未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二)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方式践行投资者回报。2023-2025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金额约18.53亿元,占2023-2025年均可分配净利润的比例达到73.13%;若不计回购,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15.98亿元,占2023-2025年均可分配净利润的比例为63.04%。
  2026年,为建立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统筹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此外,公司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已建立了多元化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公司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每年常态化召开3次)、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股东会、投资者交流会、接待调研、参与券商策略会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6年,公司将围绕企业价值创造和传递,在合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继续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搭建渠道多样、系统持续、深度有效的投资者交流体系,积极主动传递公司经营理念和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长期信赖的关系。
  五、强化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25年以来,公司调整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更新制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更新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进一步提升了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2026年,公司将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最新监管政策,推进修订相关制度;以筑牢公司治理根基、规范运作流程、强化合规约束、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核心,全面衔接2026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及新准则相关规定,推动公司治理向“优质高效”升级,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
  2023年,公司设立ESG委员会;至今已连续发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ESG报告及各英文版ESG报告;2025年以来,公司新增3家国家绿色工厂,1家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成功获批首批省级零碳工厂1家、省级近零碳工厂1家、省级绿色工厂3家、市级零碳工厂1家和近零碳工厂3家、3家子公司通过SBTi(科学碳目标倡议)审核。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ESG可持续发展体系建设,以高质量、低碳、绿色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致力于成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国际化企业,为实现全球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不断探索先进的国际化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形成了以人才为核心的创新管理体系,持续加强战略性人才队伍的规划建设,打造具有全球视野及管理能力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壮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和核心人才队伍、以及高素质、高技能的匠人队伍。同时,公司建立了人才领先战略和薪酬激励体系,通过多层次的绩效激励,构建企业和员工的命运共同体,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已开展了四期奖励基金、一期员工持股及一期股权激励,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海内外一线优秀市场人员及突出贡献人员等。
  2026年,公司将继续增强员工归属感,激励自我提升,实现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始终贯彻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提高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努力通过积极的股东回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稳步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3,765,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4.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71,1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2.5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5%。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2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1,650万股中7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该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于2026年4月23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注:本次解质股份将不用于后续质押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解质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总股本根据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3,615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9%,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对应融资余额为53,180万元。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3,30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56%,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对应融资余额为72,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及崔巍先生的股份质押数为0。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亨通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
  2.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邮箱:htgd@htgd.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3,606.91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867.65万元,合计计提26,474.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估计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3.92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6,763.20万元,冲回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526.3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356.10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损失。
  2025年度,公司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95.22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度,公司冲回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582.40万元。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26.48万元。
  (五)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5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318.79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26,474.56万元,该事项影响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6,474.56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计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具体如下:
  一、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分别为1,542,964.047.85元和1,586,244,306.09元。
  公司202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58%。
  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8,026.93万元,比2022年增长68.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6,522.18万元,比2022年增长66.25%。
  二、202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金额
  公司2025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8%(包含8%)且小于10%,净利润增长率大于60%(包含60%)且小于80%,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比例为:2022年度净利润*4.2%+(当年度实现净利润-2022年度净利润*140%)*10%,其中,当年度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较低者。
  综合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和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确定公司2025年计提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1,542,964,047.85*4.2%+(2,565,221,774.16-1,542,964,047.85*140%)*10%。计提总金额为105,311,700.73元。
  三、2025年度奖励基金执行方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后,公司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签订协议,设立“华能信托·亨通光电员工激励服务信托”(以下简称“持股平台”)用于实施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2023-2027年(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调整《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优化调整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号)、《亨通光电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修订)》。
  2025年计提的奖励基金将经股东会批准十五个工作日内,转至持股平台员工持股专用账户并在十二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作为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的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07%。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确保全体股东的现金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17,788,485.9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466,392,25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2,605,495股作为基数,利润分配基数为2,443,786,76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672,041,359.55(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07%。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72,041,359.55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2026年4月24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80亿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8.18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72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在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光通信、智能电网、海洋能源、海洋通信、工业与新能源等产品与解决方案,具备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通过全球化产业与营销网络布局,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
  在通信领域,公司聚焦新一代通信产业与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提升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与集成能力,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并不断开拓市场。构筑光通信、海洋通信等通信产业从产品到服务的全产业链及自主核心技术,创造万物互联、开启万物智联的新时代。
  在能源领域,公司聚力打造全球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把握海洋能源开发机遇期,通过不断推进全球化布局,持续特高压输电装备、直流输电装备、海上风电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并以高端核心产品和装备为龙头,以系统成套解决方案和工程总包为两翼,实现从“产品供应商”向“系统集成服务商”转型,打造能源互联产业全价值链体系。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5年,在“新基建”“碳达峰、碳中和”“数字中国”“海洋经济”等背景下,人工智能AI快速发展、数据中心算力需求增长;特高压建设、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新能源基础建设以及海洋能源与海洋通信产业稳步发展,公司持续优化战略布局,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带动公司特高压及电网智能化和工业与新能源业务保持了稳步增长,市场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东数西算”工程持续推进、5G网络、人工智能AI快速发展;生成式大型语言模型不断进化和加速迭代,拉动数据中心算力需求不断增长。未来,新一代通信技术发展,算力基础设施增速提升,海洋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国际间互联互通海洋通信系统加速更新换代,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规模化扩张带动包括海底电缆、海洋工程在内的产业链不断发展,公司仍需要大量资金研发新技术,开拓新市场,保持强势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利用资金把握上述行业机会。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18亿元。
  2026年,公司将持续对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继续推动全球化战略和新质生产力产业布局。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开拓新客户、新区域,成就公司新增长,为股东赢得良好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前述目标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项目建设、生产基地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延展、人才储备,仍需大量资金,以巩固公司的领先地位。为了长远发展,当前,公司对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项目建设、生产基地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延展、人才储备等,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回报投资者并实现股东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股东会召开前,公司还将召开分红说明会对投资人进行说明。
  公司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6-025号),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资料。股东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5元(含税),每股派发的股利增长率大幅高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
  公司将继续保持未来现金分红的连续性,不断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升经营业绩,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实现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报告》,事务所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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