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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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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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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名称: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港创业园1号楼3,4门31480
  注册资本:39,8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俊良
  经营范围: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金属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矿石、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的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916,505.69万元,净资产3,225,663.0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718,035.13万元,净利润-53,696.55万元。
  2、关联关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名称: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吕梁市交城县段村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敬阳
  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电杆及其铁附件、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砼预制构件并提供相应售后技术咨询服务;生产与销售各类水泥制品;水泥制品、砼预制构件安装、技术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3,565.64万元,净资产19,241.1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971.58万元,净利润-183.84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名称: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西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
  注册资本:58,8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改生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铁轧制,其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建材经销,电器机械修理(除汽车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冶金技术服务;氧气、氮气生产、供应、销售。铁矿开采、精选、销售,废钢的收购,货物进出口业务,石灰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175,802.20万元,净资产400,371.4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48,498.34万元,净利润27,153.74万元。
  2、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四)名称:山西五星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清徐县东于村东边道1号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海林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492.07万元,净资产-1,555.8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62.44万元,净利润-204.10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五)名称:清徐县宏锦泉供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清徐县美锦大街2号贯中大厦402号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贾晋才
  经营范围:灌溉服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7,239.69万元,净资产35,072.1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748.74万元,净利润241.31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六)名称: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太原市清徐县吴村
  注册资本:64,574.4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合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肥销售;肥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31,954.54万元,净资产45,770.4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285.67万元,净利润-900.22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七)名称:山西晋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东沺二巷3号煤化工大厦20层10号
  注册资本:20,96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韵庆林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应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电力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仅限设立分公司时使用)、销售、租赁;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设工程:电力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1,259.63万元,净资产20,540.7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67.93万元,净利润-229.66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八)名称:山西中科矿渣微粉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镇段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矿渣微粉、混凝土掺和料、水泥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421.80万元,净资产-9,068.8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31.39万元,净利润-308.39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九)名称: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镇王明寨村西(夏家营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泽铭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电力业务:电力生产供应、热力生产与销售及相关业务;电力销售及售电相关业务;提供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供热、供水、供蒸汽、供冷、运营维护;粉煤灰及相关产品生产与销售;自有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88,814.59万元,净资产-14,436.3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7,676.31万元,净利润13,881.43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十)名称: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经济开发区盛锦路与银通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毕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2,860.24万元,净资产42,629.4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5,224.05万元,净利润7,867.61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十一)名称:山西省美锦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特色食品产业集聚区醋都路99号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锦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类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64,789.10万元,净资产8,503.8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912.78万元,净利润-5,564.32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十二)名称:山西美锦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太原市清徐县文源路中段贯中大厦7层
  注册资本:61,6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星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山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7,529.41万元,净资产75,404.2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672.82万元,净利润-102.83万元。
  2、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十三)名称:山西昕锦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牛家寨村北2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白卫平
  经营范围:玻璃制品的加工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4,156.86万元,净资产-12,670.8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270.22万元,净利润-3,060.59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十四)名称:唐山唐钢美锦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古马镇张边庄村南)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怀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7,359.94万元,净资产10,668.8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883.36万元,净利润923.79万元。
  2、关联关系: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十五)名称:山西美锦能源集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清徐县东于村东边道1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海林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机械配件、汽配的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铲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92.57万元,净资产994.5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93万元,净利润-39.54万元。
  2、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十六)名称: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清徐经济开发区开南路02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安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环保技术研发及推广;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60,444.27万元,净资产31,610.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1,976.34万元,净利润3,002.55万元。
  2、关联关系: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十七)名称:山西省美和居老陈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清徐县醋乡街69号
  注册资本:13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兵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醋酿造,食品经营,粮食收购,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502.14万元,净资产-5,839.0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99.75万元,净利润-446.79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十八)名称:鸿基创能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宏远路8号
  注册资本:17,739.1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YUQUAN ZOU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餐饮服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9,084.06万元,净资产76,443.1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8,977.28万元,净利润-4,349.62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十九)名称:上海翼迅创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10688弄23号5层523-78室
  注册资本:10,526.3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金属结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8,567.33万元,净资产8,378.0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61.54万元,净利润-1,113.57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名称:山西聚丰煤矿机械修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清徐县东于镇中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A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四德
  经营范围:煤矿机电产品、防爆电气产品及配件、支护材料、门窗的制造、销售,锅炉、压力容器设备、除尘环保设备、橡胶制品、矿山专用设备、液压设备、起重设备、建筑材料、仪器仪表、阀门、铝材的销售,煤矿机电设备修理及井上井下设备安装,机电设备修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6,373.73万元,净资产1,558.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619.76万元,净利润1,135.13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一)名称:交城美锦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交城县夏家营镇王明寨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俊斌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蒸汽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6,843.61万元,净资产1,720.1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128.16万元,净利润159.14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二)名称:山西美锦迎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晋夏公路288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297.11万元,净资产264.5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73.92万元,净利润16.63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三)名称:华丰美锦(河北)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工业园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腾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生物质燃料加工;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电池制造;充电桩销售;润滑油销售;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206.68万元,净资产5,153.3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65.93万元,净利润-476.97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四)名称:山西锦嘉石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吕梁市交城县段村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勇
  经营范围:零售:柴油、汽油、润滑、日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汽车用品、车用添加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冻食品)、卷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78.08万元,净资产164.9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8.76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五)名称: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铁路货场办公楼507室
  注册资本:9,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永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销售;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合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6,476.40万元,净资产8,177.9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51.19万元,净利润-389.72万元。
  2、关联关系: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六)名称:贵州金兰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新窑镇六盘水路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毓国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3,581.94万元,净资产15,259.4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5万元,净利润-551.39万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七)名称:贵州三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新窑镇六盘水路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办公大楼六楼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志军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2,822.54万元,净资产27,218.3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808.13万元。
  2、关联关系: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八)名称: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红兴路2号
  注册资本:27,691.0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进出口代理;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69,563.51万元,净资产1,913.9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972.90万元,净利润-9,391.98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十九)名称:骊能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丰达路5号院2号楼一层101室
  注册资本:1,087.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7,158.79万元,净资产7,004.6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6万元,净利润-1,578.23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十)迪庆哈达谷经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工业园区箐口特色产业片区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江
  经营范围:百货销售;蜂产品及农副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1.78万元,净资产-5.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1.10万元,净利润-5.14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十一)山西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文源路东段9号
  注册资本:3,17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三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咨询、房屋的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施工、建筑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6,401.93万元,净资产-1,916.4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49.54万元,净利润-352.64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十二)美锦集团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1、基本情况:
  住所:文源路西段528号全季酒店5层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星华
  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煤矿特殊岗位操作工培训、班组长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岗位前培训和煤矿全员培训。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68.68万元,净资产756.3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76.02万元,净利润97.79万元。
  2、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十三)关联自然人:姚锦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各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遵循第三方独立市场。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定价。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交易方协商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系因为交易双方较为熟悉和信任,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货款支付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开展,且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提供或接受劳务,属于必要、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90,000,000.00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1,896,226.42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元(不含税)的保荐费,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558,575,471.70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5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0,610.5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46,895.53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于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唐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其中436.1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681.05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度变更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置换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681.05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情况及原因:
  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2025年6月,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
  自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主要包括:设计调整、使用功能调整、正式电供应滞后、天气、重要会议和活动等,累计造成工期滞后100余天。
  受以上各事项综合影响,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完工时间超出预计的2025年6月底,出于保守考虑,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2026年6月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快进度,尽快达到投入使用状态。
  针对项目工期延误的问题,公司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督促施工进度;强化现场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架构,显著提升施工效率;增加人力及物力资源的投入,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优化施工方案,有效缩短施工周期等。
  3、“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2025年12月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唐山燃气公司天然气管线,影响项目安全手续审批及开工建设,导致本项目延期。2025年3月滦州市人民政府完成原占压管线迁移。项目开工手续受管线迁移完成时间影响,项目开工时间滞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的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本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1、变更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变更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前期因公司“传统能源+氢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优先安排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后期因晋中市未能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速度不及预期。以及项目实施后,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的施工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
  氢燃料电池技术属于快速迭代阶段,尤其在商用车领域,电堆功率、系统集成、关键材料等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统一,公司将利用已建成的优质厂房及制加氢基础设施,吸引合作伙伴入驻,共同研发、生产或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氢能交通和储能方面的产业化合作。这种“平台化、集成式”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自身的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快速引入前沿技术,实现共赢,并为未来采用更先进、更成熟的技术合作伙伴方案保留灵活性。
  公司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审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有利于降
  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
  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
  ■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业务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将《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2026年度预计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情况
  1、衍生品品种: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冶金焦炭衍生品品种。
  2、预计全年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总产量的10%。
  3、2026年度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占公司2025年度已审计净资产的0.38%)。
  4、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履约担保:保证金
  6、交易杠杆倍数: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
  7、流动性安排:根据套期保值方案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
  8、清算交收原则:执行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规则
  9、支付方式:银行存款
  10、违约责任:遵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因此公司有必要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冶金焦炭衍生品品种的保值业务。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的一个焦炭交割厂库,有从事衍生品投资的先决条件。公司已成立衍生品工作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落实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具体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美锦嘉创(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衍生品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衍生品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操作风险:可能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套期保值方案,操作上严格遵照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相对应的原则,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2、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公司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和作业人员,有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能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相关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衍生品交易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流动性强的特点,衍生品交易价格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开展相关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应科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相关的事项将按照解释第19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可能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定性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方补偿,购买方因此获得补偿性资产。
  (1)会计处理
  ①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A.初始计量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并需考虑管理层对其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从补偿性资产入账价值中扣除。
  当补偿与在购买日确认且以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或负债相关时,购买方应当在购买日确认补偿性资产,并以该补偿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该公允价值计量应包含因考虑可收回性而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不确定性的影响,因此无需再单独考虑其可收回性的估计。
  当补偿与未在购买日确认或未以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或负债相关时,对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应采用与被补偿项目相一致的假设,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当补偿与因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无法可靠计量而未在购买日确认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相关时,购买方不应在购买日确认补偿性资产,而应在购买日后该或有负债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时,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和相应的补偿性资产。当补偿与在购买日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如被购买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时,购买方应采用与该资产相同的基础,确认相应的补偿性资产。
  B.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还应单独再考虑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②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A.初始计量
  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解释第19号的规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符合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补偿性资产,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补偿性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B.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解释第19号的规定,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补偿性资产”科目,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解释第19号内容时,对于2026年1月1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已经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权利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3)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设置“补偿性资产”科目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补偿性资产按照流动性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补偿性资产相关的合同条款、金额、减值处理以及对企业的财务影响等信息。
  2、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2)新旧衔接:企业在首次执行解释第19号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3、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会计处理
  除非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条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和终止确认规定,企业应当在下列时点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①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②在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者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③在结算日(金融负债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或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三条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而导致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日期)终止确认金融负债,选择适用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规定的除外。
  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
  ①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
  ②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金;
  ③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例如,电子支付系统是按照标准管理流程完成付款指令,且从满足前述两项条件至向交易对手交付现金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如果付款指令的执行取决于企业在结算日能否交付现金,则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可视为不重大。
  企业作出前述会计政策选择的,应将其应用于通过同一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的所有结算。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解释第19号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4、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1)会计处理
  ①关于利息的构成要素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部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②关于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动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通过定性评估作出上述判断,在其他情况下则可能需要进行定量评估。如果经很少或不经分析就能清晰地判断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则企业无需进行详细评估。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解释第19号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3)披露
  对于受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变动不直接相关的或有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影响、导致合同现金流量金额发生变动的合同条款,企业应披露对或有事项性质的定性描述、由这些合同条款导致的合同现金流量可能发生变动的定量信息(如可能发生变动的范围)、包含这些合同条款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和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企业应当按类别披露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上述信息。企业应当考虑披露的详细程度、适当的汇总或分解水平,以及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需要额外的解释以评估所披露的量化信息。
  5、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解释第19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的,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度共计提315,638,230.98元,转回19,072,837.02元,结转/核销248,606,402.90元,其他变动-124,066,615.02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期计提、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转回或结转的资产减值损失对整体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54,613,658.64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314.0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78,575.10万元;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594.9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71,576.73万元,公司总股本为4,403,493,617股。由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建立健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实际任期内按季度发放,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3、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不领取董事岗位津贴。具体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计划、津补贴和福利。
  基本薪酬:根据其担任的职务、工作职责、同行业市场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绩效考核得分核算发放。
  中长期激励计划为与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及个人长期贡献相关的激励性报酬,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任期激励、其他激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津补贴和福利主要是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统一设置的现金形式(如司龄津贴、学历职称津贴等)和非现金形式(如节日福利等)的报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14:3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营业务分析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赵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
  其中议案17.7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17.2、17.7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18、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该议案关联董事姚俊卿先生、郑彩霞女士和赵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并通过《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并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并通过《关于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3、审议并通过《关于华盛化工向清徐泓博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4:3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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