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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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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自202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约18,245.56万元(未经审计)。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情况
  2025年度,公司预计关联方交易总额137,95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方交易金额118,476.79万元。
  其中,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为110,3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为92,880.18万元,未超过预计金额。其中细项关联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预计金额为50,800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为54,151.54万元,超过该细项预计金额3,351.54万元。
  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为24,650.00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为22,845.72万元,未超过预计金额。其中细项关联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预计金额为20,100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为21,695.55万元,超过该细项预计金额1,595.55万元。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年度经营计划合理测算。实际执行中,受市场需求变化、项目交付节奏调整、上下游供需结构变化等客观经营因素影响,公司在同一控制主体(中国电科)体系内,对不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结构、业务份额进行内部合理调剂。
  上述调剂均在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等大类预计总额度内执行,各类别合计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安排,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补充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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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8日,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89号科1,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通信网络与电子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软件、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及技术服务等。为公司控股股东。
  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所和公司,包括国家级研究院所、上市公司在内的800余家企事业单位。中国电科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立于2002年,是国家批准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之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中央企业,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3.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4日,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主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网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下属单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的下属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原信息产业部直属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业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中央企业,各下属单位成立的历史较久远,各自的业务和产品均是根据客户的需求独立研发形成的。在2002年划拨同一集团统一管理之前,各自先后隶属于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是部属科研院所,彼此之间的关联关系是行政划拨而形成。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及提供劳务、采购及接受劳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销售、采购发生时具体签署。
  2.租赁场地
  (1)租赁:公司租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部分房屋及厂房,内容详见《关于与公司关联方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租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部分办公楼、库房房产。2025年度实际与控股股东中电网通及相关研究所股东发生租赁场地合计2340.56万元,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电网通及相关研究所股东预计发生租赁费用约为1000万元
  (2)出租: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等公司关联方出租部分办公楼等场地。2025年度实际与中国电科下属单位发生租赁(出租)场地费用410.33万元,2026年度与中国电科下属单位预计发生租赁(出租)费用约为1000万元。
  上述房屋租赁情况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财务公司存贷款、授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财务公司存贷款、授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包括中国电科各研究所及下属单位在内的单位,能够提供或者需求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的产品,向该类客户的销售和采购有利于公司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以购销活动为主,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公司通过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协议》框架下的相关关联交易,拓宽了融资渠道,增加了融资方式,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此外,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财务公司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的业务资质,相关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订了有关风险处置预案,可有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综上,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普天科技”)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11,423.14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5,325,838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555.54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2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36,317.54万元已存入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9550880021016300642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2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270.17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8.94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6,561.97万元,其中: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04.79万元,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28,231.8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60.9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816.5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通信”)连同保荐机构、募集银行于2020年1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于2022年5月24日销户时终止;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远东通信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于2025年6月19日销户时终止;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远东通信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于2022年12月28日销户时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6,816.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8,516.53万元,转入其他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18,300.00万元。专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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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入其他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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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8,300.0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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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7.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5,513.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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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122.06万元。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含该项目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778.28万元。
  注4:截至披露日,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2,623.1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595.57万元。
  注5:截至披露日,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9,087.96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574.42万元。
  特别说明:本专项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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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年末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2,693.6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入的报告期间、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合同资产、存货等,经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2,693.60万元。
  单位:万元
  ■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2,693.60万元,将全部计入2025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9.28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379.28万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1)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应收票据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5年度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101.89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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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5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5,312.31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
  (3)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5年度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1,111.15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
  (4)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5年度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信用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2,105.95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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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合同资产、存货
  (1)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合同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5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应计提金额为2,431.36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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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存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5年度存货资产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1,790.95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5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应计提金额为43.77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的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33号公司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33号公司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5、7关联股东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通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科网络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等须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33号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楼一楼,邮政编码:510806,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晓华
  电话号码:020-28002544 传真号码:020-28031255
  电子邮箱:ir@cetcpotevio.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33号
  邮政编码:510806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4”,投票简称为“普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1-02031号]。
  2.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8年至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8年,2026年度不再符合续聘条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一年。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经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普天科技”)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本公司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明,53岁,中兴华合伙人,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新三板公司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52岁,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主要有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黑油数字展览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复核人:李晓思,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15年至今任职中兴华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价格水平确定。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对公司(含母公司及各家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6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该事项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1-02031号]。不存在已委托大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大信所自2018年至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8年,2026年度不再符合续聘条件。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根据中兴华提供的有关机构文件,对其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提议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续聘起始日(生效日)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薪酬管理体系,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兼任董事以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明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 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及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4.其他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退休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 1、3-8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预算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理层是财务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开展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党组织、董事会的监督管理。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组织机构,共设置了司库部、金融服务中心、资金管理部、金融市场部、资金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纪检与审计部等前、中、后台12个部门,组织机构的建设较为完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特点制定各自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执行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三)控制活动
  1. 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境内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对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金等不同信贷担保流程、管理要求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办理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2.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相关基础制度,以及《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相关各项业务基本原则、决策流程、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规范财务公司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坚持计划性、统一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计划性是指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实行计划管理;统一性是指按照公司的资金计划,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安全性是指保证资金的存放安全、结算安全和投放安全;流动性是指及时满足公司对资金的合理需求,用活资金,调拨合理;效益性是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积极为公司争取合理的经济效益。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金融证券投资业务基本制度》《公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债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管理制度。投资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型基金投资、债券型基金投资、高等级债券投资等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财务公司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原则。证券投资业务的开展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谨慎甄选、规范操作。
  (2)团队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强调投资团队的整体合作意识,同时明确各项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负责人。
  4.结算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结算业务相关制度及操作细则,对成员单位资金划转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开展结算业务遵循以下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财务公司不垫款;存取自由,为客户保密;先存后用,不得透支。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信息技术外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明确系统运维规程及职责,降低技术外包风险,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使系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是由外包厂商开发交付的,并由其提供后续软件服务支持。截至报告公布前,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运转正常,与外包厂商合作稳定。
  6. 审计稽核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基本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内控审计类相关制度,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目标是,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机构规章、中国电科规定及财务公司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财务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通过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内部控制管理执行机构、建设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内部控制管理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财务公司目前建立13大类192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有效、适用的内控控制体系,完成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的全覆盖,确保财务公司有活动就有管理,有管理就有制度,有制度就严格落实。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1,285.21亿元,负债1,168.09亿元,所有者权益共117.12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27亿元,净利润9.17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财务公司经营业务,严格遵守了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36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50亿元,其他金融业务0.006亿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普天科技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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