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公司代码:603310 公司简称:巍华新材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5,3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68,000.00元(含税)。如在即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属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氟化工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公司行业分类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的“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二)行业发展 关于公司行业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三)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是一家研发和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制造含氯含氟特色化学品为发展方向,经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甲苯为起始原料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完整产品链。 公司产品主要有两类用途,一是作为新型环境友好型涂料溶剂,主要应用于汽车、桥梁、船舶、飞机等,主要市场为北美地区;二是含氟新型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部分产品为世界农药、医药巨头专利保护期内的关键中间体,主要客户为BAYER、BASF等全球大型农药、医药企业。 公司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研发与改进,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拥有了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相关工艺的自主核心技术,目前公司拥有29项发明专利。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曾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2022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如公司成功应用康宁全球首套万吨级年通量的G5微通道反应器,实现了重氮化反应、水解反应及下游分离纯化的全连续自动化稳定生产,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节省了场地和人工,大幅降低了三废排放和能耗。 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细分领域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获得广大客户的认可及好评,与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分析详见第三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主要从事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氯甲苯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作为含氟有机化工中间体,主要应用于含氟新型农药、医药中间体以及新型环境友好型涂料溶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236.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22.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08号文”批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145.26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56.81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人本年度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巍华新材2025年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巍华新材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巍华新材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邱勇 张现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江伟、吴顺华、刘波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12个月至2030年2月14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17.39元,并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4,534.0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巍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业绩下滑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综合客观评估内外部发展环境、研发投入情况及相关风险,对公司若出现下述业绩下滑情况特承诺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具体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三、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9,841.69万元,较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48,983.71万元下降79.91%,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 注: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顺延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向公司提问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问。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将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江伟先生 总经理:夏卫平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安立先生 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向公司提问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任安立、陆佳栋 电话:0575-82972858 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六、其他事项
(下转B367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