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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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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4,539,267.09元(包含银行利息等),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专户余额为76,881.82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专户余额500,535,510.96元;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专户余额38,390.32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专户余额13,152.73元;海外技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城北支行专户余额为3,315,495.90元;江苏国泰智造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专户余额为559,835.36元。
  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9,719.7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224,132.2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504,539,267.09元(包含银行利息等),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380,000,000.00元,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9,571.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年2月,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公司及紫金科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紫金科技、海外技术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就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公司及瑞泰新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公司及紫金科技、漫越国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4年6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已结项,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相关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城北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公司子公司瑞泰新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海外技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城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漫越国际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紫金科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31日、2024年8月21日、2024年6月11日、2024年8月15日、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0日注销完毕,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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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21年7月,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7月,公司、海外技术及江苏国泰智造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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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已变更并已用自有资金全额补足前期已投入金额。2、“国泰创新设计中心项目”投资进度超出100%主要系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利息收益增加了可使用资金总额。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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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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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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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6-13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号”《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45,574,18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777号”文同意,公司4,557,418,600元可转债于2021年8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3.06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27号)对此予以确认。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
  截至2026年4月10日,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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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说明
  受市场变化影响,张家港纱线项目原有产品已无法满足客户需求,项目现阶段处于搁置状态,预计难以在原定的2026年底前完成。为适应市场变化与客户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染整项目,以实现对张家港纱线项目的产线升级。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参与项目周边地块的招拍挂并成功摘牌,并同步推进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但截至目前染整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公司将持续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该项目尽快启动,加快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计划完成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我们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安全、有效,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整体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采用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因此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综合目前的情况,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存在可行性。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拟推迟至2029年12月31日。
  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流程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信证券对江苏国泰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6-15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立信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经邀请招标程序,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4、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名。
  3、业务规模
  上会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
  2025年度上会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0.74亿元。主要服务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未提取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且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上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同时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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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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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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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唐慧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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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费用为551.2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106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无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工作量确定报酬并与上会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立信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10年,为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邀请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的议案》,确定了选聘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拟变更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会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6-21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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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江苏国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江苏国泰: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江苏国泰: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江苏国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江苏国泰:公司章程(2026年4月)》、《江苏国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江苏国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会议案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等方式登记(信函在2026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31楼;
  联系电话:0512-58988273、58698298;
  传真:0512-58988273、58698298;
  电子邮箱:shiyu@gtig.com;gaoyang@gtig.com;
  联系人:张健、徐晓燕;
  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1”,投票简称为“国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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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6-19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起的“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5-68)。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现将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有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85,379,730.28元,同比增长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3,918,282.02元,同比增长17.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2,103,984.46元,同比下降2.70%。
  公司供应链服务以消费品进出口贸易为主,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聚焦生活消费品,致力于提供全供应链一站式增值服务。公司供应链服务业务范围涵盖纺织服装、化工医药、轻工机电、玩具、汽车、食品及纺织原料等多个领域。作为供应链组织服务商,公司构建了全流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涵盖产品设计研发、材料采购、生产管控、报关、保险等各个环节全产业链,致力于提升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客户创造多元价值。
  公司纺织品服装重要市场有美国、欧盟、孟加拉、越南、日本等。2025年,在新形势下,公司凭借强大的产业基础、配套完整的海内外货源基地及“贸、工、技”一体的服务模式,在深耕传统主力市场的同时,求新求进,大力开拓新兴市场,为业务增长注入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经营,加快海外布局,对各生产基地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强成本控制与内部风险管控。公司纺织品服装营业收入为3,435,239.57万元,占营业收入87.22%,同比增长4.38%。公司累计进出口52.38亿美元,同比增长4.5%,其中出口47.75亿美元,同比增长5.1%,与行业发展保持一致的步调,展现出较强的抗压能力和竞争力,实现了稳中向好、提质增效的发展目标,为未来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作为公司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平台,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储能电池市场的高速增长以及消费电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预计将持续发展。在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瑞泰新材作为行业的先入者,通过多年的持续积累,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工艺精度、研发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行业地位。具体详见瑞泰新材(股票代码:301238)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瑞泰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二、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效能
  供应链服务板块,公司坚持进出口主营业务不动摇,持续深化海外布局战略,并对各生产基地实施精细化管理。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缅甸、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埃及、肯尼亚、约旦等多个“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投资建设了货源基地。推动公司从“中国供应链整合”向“世界供应链整合”转变,公司海外生产基地出口稳步提升,为业务稳定发展筑牢根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全球化供应链的竞争力。
  此外,公司高度关注合作客户所在国以及货源基地所在国的经济动向以及政治形势,构建了全方位的风险应对体系。一方面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的政策保障和避险工具,最大程度实现信保全覆盖;另一方面,建立全过程监控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应对预案,为业务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化工新能源板块,瑞泰新材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强研发工作。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同发起成立“新能源新材料联合研发中心”,加强双方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联合研发、产学合作共同培养高水平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关系;其下属公司建设的上海研发中心已初见成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泰新材已取得211项发明专利(含国际专利2项)、17项实用新型专利。瑞泰新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品质量较高且稳定性良好,在色度、水分、游离酸、金属杂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等技术参数上整体优于行业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另外,瑞泰新材已经在固态电池、锂硫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材料方面持续性地进行了相关研发投入和积累。瑞泰新材的添加剂产品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部分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瑞泰新材还在持续开发其他固态电池材料,满足客户需求,其中部分固态电解质产品已完成小试开发。瑞泰新材的光学材料产品在成本、产能、品质方面具备优势,瑞泰新材在国内该细分行业处于主导地位。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并坚持实施稳健的分红政策。自2006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20年实施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累计金额约50.88亿元。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2027年每年进行两至三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高于公司过去三年的年均股利支付率。公司通过制度性安排提升分红频次与稳定性,积极回应了投资者对于“更高比例、更多次数”分红的期待,进一步彰显公司注重投资者长期回报的理念,市场反馈较为正向。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份实施了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99991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达276,698,070.03元,占公司2025年1-9月可供分配利润的71.91%。同时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划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高度重视信息披露,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除了披露定期报告等法定披露内容外,还自愿性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确保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2025年12月,公司圆满完成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时公司按照上市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废止及制定,完成了对治理机构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运行效率。
  五、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接待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各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自方案披露以来至2026年3月公司召开了4次机构调研、回复互动易投资者提问71条,积极展示了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同时,公司也及时汇总并呈报了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至管理层,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期望与建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响应投资者诉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鼓励主要股东增持,彰显公司发展信心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546,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776.96万元,充分体现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心。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优化经营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努力提高企业价值和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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