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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26年1-3月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 ■ 4.2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第一季度合并及公司报告未经审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零售客户数包含借记卡和信用卡客户数量,并去重。) (私行客户标准为客户近三月任意一月的日均资产超过600万元。) (总行级战略客户名单有变化,贷款余额及存款余额的比较期数据相应调整。) (科技企业客户数和科技贷款余额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科技金融基本情况表》等要求统计。) (包含并购贷款和银团贷款,已去重。) (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不含票据融资的小微企业。)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4月14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厦门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项有志、杨志群、吴志攀、刘峰、潘敏、张杰和杨运杰共12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 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执行董事冀光恒、项有志和杨志群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执行董事冀光恒、项有志和杨志群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须向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本议案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平安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授信类、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1、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授信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280.50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对预计额度达到本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披露标准的(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即27.56亿元)单一关联方单独列示,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下同。 2、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174.75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 3、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服务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94.78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 4、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存款类关联交易(不含活期存款),利息不超过24.50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 5、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其他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16.26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本行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可能引致银行机构利益转移的事项。实际使用516.62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290.1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114.17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86.85亿元,存款类利息21.59亿元,其他类型关联交易3.84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平安于1988年3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81.08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2316L,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法定代表人:马明哲。主要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截至2025年末,中国平安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38,984.71亿元,负债总额124,824.83亿元,所有者权益14,159.88亿元,营业收入10,505.06亿元,利润总额1,855.90亿元,净利润1,583.01亿元。中国平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平安租赁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4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法定代表人:李文艺。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主要股东:中国平安。截至2025年9月末,平安租赁合并口径资产总额3,034.53亿元,负债总额2,607.16亿元,所有者权益427.37亿元,营业收入167.52亿元,利润总额33.12亿元,净利润20.77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平安证券于1996年7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38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3453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层-25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中国平安、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9月末,平安证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3,461.46亿元,负债总额2,921.54亿元,所有者权益539.92亿元,营业收入106.73亿元,利润总额56.81亿元,净利润46.60亿元。平安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方正证券于1994年10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82.32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429279950,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法定代表人:施华。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主要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间接控股。截至2025年9月末,方正证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2,603.21亿元,负债总额为2,092.7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10.44亿元,营业收入90.82亿元,利润总额为45.19亿元,净利润为37.11亿元。方正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平安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平安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行基于审慎、稳健开展关联交易业务的总体考虑,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进行,以风险可控、交易公平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授信类、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590.79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2%,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上限280.50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上限174.75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上限94.78亿元,存款类利息不超过24.5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上限16.26亿元。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行通过与中国平安及其相关方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综合金融平台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收益,降低经营成本,提升本行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开展协定存款(含人民币、港币、美元)业务合作,协定存款本金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合作期限1年,利息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本行遵循商业原则,与中国平安签订《协定存款业务合作协议》。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国平安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平安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5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6,283.92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5,511.84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400亿元,占本行2025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6.37%,存款类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538.22亿元,占本行2025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24.48%。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平安于1988年3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81.08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2316L,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法定代表人:马明哲。主要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末,中国平安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38,984.71亿元,负债总额124,824.83亿元,所有者权益14,159.88亿元,营业收入10,505.06亿元,利润总额1,855.90亿元,净利润1,583.01亿元。中国平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开展协定存款(含人民币、港币、美元)业务合作,签订《协定存款业务合作协议》,协定存款本金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合作期限1年,利息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中国平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0.43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批。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相应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九)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3、5和7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前述回避表决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此议案进行投票。 (二)报告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2:00-14:1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PAB_db@pingan.com.cn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六)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全部议案是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留意表格下方注意事项):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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