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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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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情况
  (一)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时满足《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将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二)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内外部环境及运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765,090.5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893,884.9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9,489,290.4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93,000.7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51,776,048.65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及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对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法律和上市监管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参与股东会决策的便利。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2026年度的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1、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新增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0.96万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1,030.9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0.96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度。
  (三)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方法的说明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资产的适用范围
  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使用权资产等。
  (2)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不考虑所得税费用情况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03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1,030.96万元。
  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上述数据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机构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其中,与实丰文化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静,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至2021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裘宗敏,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静、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裘宗敏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锋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静、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裘宗敏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锋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本期年报和内控审计等相关报告的费用为1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及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2、本次担保属关联担保,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蔡俊权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失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蔡俊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52,138,102股,占公司总股本31.0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与公司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一)蔡俊权先生作为出租方,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UNFUN(HK)INTERNATIONAL CO.,LIMITED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869.54元,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SF EXCELLENT VISION TECHNOLOGY CO.,LIMITED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705.30元,合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9,574.84元,详见下表:
  ■
  (二)报告期内,蔡俊权先生作为担保方,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2,532.38万元,截至目前还在履行的金额为26,362.38 万元,此担保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进行银行融资的连续担保,详见下表:
  ■
  注:王静芸女士为蔡俊权先生的配偶。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支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8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的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公司模具原统一按5年摊销,但潮流玩具生命周期通常较短,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潮流玩具模具摊销年限缩短为1年,改为在存货科目中核算。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12 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增加2025年存货110.70万元,减少2025年度固定资产244.31万元,增加主营业务成本133.61万元,同时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净利润133.61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追溯调整前期报表,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灵优智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优智学”)及其下属公司发生采购硬件、软件等产品及接受技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上述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50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灵优智学及其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灵优智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Y76Q5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社区南新路阳光科创中心
  法定代表人:黄海华
  注册资本:1076.924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电子产品批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通讯设备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创业空间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软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制造;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专业设计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灵优智学总资产为537.88万元,净资产为172.8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66万元,净利润-3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公司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灵优智学7.1429%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委派员工担任灵优智学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灵优智学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灵优智学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且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协议按双方实际交易内容来协商确定后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向灵优智学采购硬件、软件等产品及接受技术服务,主要是其与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好的匹配度和兼容性,公司与关联方通过互相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二)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可减少沟通成本,提升协作效率,实现合作共赢。
  (三)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拓玩具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玩具业务的持续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上市公司”或“投资人”)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概述
  2022年11月至1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新设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增资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获得其2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新设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3年光伏行业下行,为降低上市公司的对外投资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超隆光电及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刘国腾、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深圳市吉星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天长市共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中,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其承接陈伟所持超隆光电全部股权)合称业绩承诺补充条款项下的“保证人”}签订《〈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在投资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持有超隆光电的股权比例由25%增加至33.33%,同时调整业绩承诺补偿及股权回购条款。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超隆光电及其股东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保证人承诺,“目标公司2024年、2025年和2026年(“对赌期”)单个会计年度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和3,500万元。前述业绩目标的达成以经投资人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目标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取得前述年度审计报告且不得晚于实丰文化披露当年度报告的时间。如后续发生审计追溯调整,则应以后续审计追溯调整的数据为准。”
  (二)补偿安排
  1、如目标公司在对赌期内任一年度未能达到前述业绩承诺,投资人有权选择要求保证人以现金形式对其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x交易总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前述现金补偿应在目标公司当年正式审计报告出具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投资人。
  2、目标公司在对赌期内的任意两年或最后一年未能完成前述业绩目标的,投资人有权选择按照《投资协议》第10.9条的约定要求目标公司或保证人回购投资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投资人要求回购的,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及其提名的董事应当在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程序中对投资人根据回购约定提出的议案投同意票,并配合履行投资人要求回购的其它相关程序。
  三、2024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超隆光电2024年度的扣非净利润不得低于1,500万元。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4日出具的《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司农专字[2025]24007070048号),超隆光电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汇总累计净利润为-7,152.58万元,未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协议约定,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对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为11,536.78万元。截至目前,业绩补偿义务人共计支付了284.6万元业绩补偿款,剩余11,252.18万元业绩补偿款至今尚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
  四、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司农专字[2026]25009300051号),超隆光电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汇总累计净利润为-8,335.13万元,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协议约定,保证人应对实丰文化进行业绩补偿,2025年度的业绩补偿金额为14,446.84万元。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针对超隆光电未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情况,公司已向汕头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已获得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二)保证人已将其所持有的超隆光电45.919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目前公司已针对部分保证人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三)公司将督促保证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签署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在上述批准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抵押、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4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玩具、模型、文具用品、婴童用品、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工艺美术品;动漫软件、游戏软件的设计、研发、制作(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须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机器人和智能机器系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的研发和销售;通讯设备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企业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智能”)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5,875.44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其他经营场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岭海工业区清雅路北侧)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实丰智能85.10%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实丰(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网络”)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0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902
  法定代表人:王君娜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技术开发与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游戏软件、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动漫设计;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动画片专题、专栏、综艺的制作、发行;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深圳网络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绿能”)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91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公司持有实丰绿能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5、实丰绿色能源(汕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绿色能源(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绿能”)
  成立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汕头绿能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6、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能科”)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7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幢第一层7号铺面(自主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王君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实丰能科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7、汕头实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汕头实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光伏”)
  成立日期:2024年7月8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自主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实丰光伏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8、广东实丰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实丰绿色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绿建”)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3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1幢第3层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国内贸易代理;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实丰绿建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9、汕头市威联丰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汕头市威联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联丰”)
  成立日期:2021年7月30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第2幢第2层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直接持有威联丰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述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26,588.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0.03%。除公司与下属公司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和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1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金鹏先生、姚建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经理蔡俊权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及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在上述批准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蔡俊权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为更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及核查情况,对三位现任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安排如下:
  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时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将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
  董事蔡俊权、吴宏、王依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二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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