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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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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经销商对终端客户的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也会直接面对终端客户进行必要的技术沟通,了解终端客户对所供产品的技术和品质要求,特别是对于新项目、新产品,公司会协助经销商跟进终端客户的项目研发全过程,直至接单稳定供货,以提高项目研发及接单成功率。
  2.定价模式
  基于公司所属的行业特性、产品技术难度及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产品价格按照“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原则,以成本导向为主同时兼顾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对于出口业务,采用LME价格作为确定基准铝价的依据,或者综合考虑铝价行情、竞争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
  3.设计模式
  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合金及产品研发设计,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及无法满足制造工艺要求的内容,与客户进行协商确认。
  4.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方式,公司所需原材料均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
  对于大宗物料如铝锭等物资的采购,公司实行战略供应商采购制度,与一些规模比较大、实力比较强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价格水平。具体的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确认数量为准,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
  对于非关键原材料主要采用招标、比价等方式,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情况,综合考虑性价比进行供应商选择。
  5.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为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用户对产品的合金成分、几何尺寸、性能要求均不同。公司的生产组织模式为“以销定产”模式,即完全根据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组织生产。
  (1)自主生产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计划物流部负责审核、接收销售部承接的客户订单,合理下达、跟踪和更新挤压、深加工生产线的日作业计划,配合生产部门做好提高机台生产效率和订单配套交付工作。
  (2)委托加工
  为满足客户需要,应对下游客户机型开发、新品发布等周期性生产高峰,确保按期交货,公司在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时通过外协厂商适当开展委托加工业务,以迅速补充产能的不足。
  (四)产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深耕高精度铝制结构件材料领域多年,坚持技术创新,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底蕴,构建起独具特色的核心竞争优势,行业领先地位持续巩固。作为国内较早将航空级7系铝合金材料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企业,公司已成功研发并量产多款7系铝合金结构件材料。凭借多年技术沉淀,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具备7系可阳极氧化消费电子铝合金研发与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7系铝制结构件材料质量最稳定的供应商之一。公司是苹果、三星、谷歌等品牌产品在国内的主力供应商,连续三年被三星电子评为A级供应商。
  在新能源汽车材料领域,公司持续深化与宁德时代、东恒新能源、宜宾凯利等核心客户合作,端板、侧板等产品实现规模化、稳定化供货;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与服务能力,获得客户认可。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业务驱动
  2025年,公司积极施策,聚焦老客户与重要客户维护,稳定存量订单。通过灵活定价、加快研发转化、创新合作模式,持续提升三星、苹果、谷歌等品牌代工厂及宁德时代、东恒新能源、宜宾凯利等核心客户的订单份额。公司优化销售策略,推动铝制结构件材料与高品质圆铸锭联动销售,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成功进入吉利汽车、欣旺达、时代星云等重点客户供应链,相关新项目实现量产。口琴管精密制造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并批量生产,进入安徽新富、芜湖汇展等客户供应链。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产销持续攀升,同比大幅增长,成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
  2.科技创新驱动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制6系、7系等新型铝合金材料,应用于三星、苹果、谷歌、OPPO、华为、联想、戴尔等多款消费电子终端;成功开发出行业目前强度最高的新型7系铝合金材料,批量用于三星第七代折叠屏手机和S系列旗舰手机;研发新型高强度铝合金结构件材料,首次应用于任天堂Switch 2支架。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通过技术改进,提升口琴管材料合格率与成品率并实现量产,获客户认可;通过IATF16949、RC回收成分认证,电池托盘型材、车用功能件型材等重点项目量产,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储备了较多的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新品研发项目,为后续转化为批量订单奠定坚实基础。
  3.管理驱动
  2025年,公司紧扣产品成品率提升核心环节,精准施策、多向发力,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各项工作并取得实效。采购管理上,持续优化采购流程,自主公开招标比例大幅提升;积极参与集团集中采购,有效压降物资采购成本;稳步推进进口备件国产化替代,进一步降低备件采购与运维费用。各子公司协同攻坚,全年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消耗指标持续优化,工序降本、存货管控均实现明显突破;综合成品率同比提升,为成本管控筑牢坚实基础。此外,子公司厂房屋顶光伏系统稳定投用,有效节约生产用电成本,进一步拓宽降本增效空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35.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3%。
  2025年,公司消费电子材业务实现营收14.02亿元,同比减少10.09%,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8.91%;2025年该业务毛利率19.21%,同比增加3.1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呈现逐月爬坡上量的良好态势,产销量、营业收入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成为公司营收增长的重要支撑。2025年,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实现营收7.34亿元,同比增长299.69%,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0.83%,同比增加了20.88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末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1,290,541.47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56,647.1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45,459,36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3,367,214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630,136.0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85%。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实际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鉴于目前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延长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现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97,492,462元。公司于2025年11月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已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此次注册资本变更是由于在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福蓉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所致。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今,公司“福蓉转债”共转股47,966,898股。因此,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由2025年6月30日的997,492,462股增加至1,045,459,360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显示,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1,045,459,36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须相应变更为1,045,459,360元。
  基于前述,公司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情况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将《公司章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经营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相关指引要求,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在消费电子业务方面,公司产品主要有智能手机(含折叠屏手机)铝制中框材料、平板电脑外壳材料、笔记本电脑外壳材料(盖板、底板、键盘)以及用于手表、MR、VR等穿戴产品和手机卡托、按键、铰链等产品的铝制结构件材料,已成功应用于苹果、三星、谷歌、联想、戴尔、OPPO、华为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公司是苹果、三星、谷歌等品牌系列产品在国内的主力供应商,连续三年被三星电子评为A级供应商。在新能源及汽车业务方面,公司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端制造公司”)生产的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经加工后主要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箱体、储能电池箱体、白车身结构件等,已应用于吉利、比亚迪、理想、极氪等品牌。公司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已形成规模化发展态势,成功打造为经营增长第二曲线,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2025年,该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99.69%。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经营业绩。一是做强做优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业务。随着AI技术加速渗透,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终端产品智能化升级持续推进,消费电子行业迎来新的发展动能与增长周期。公司将以智能手机(含折叠屏)、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核心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为发展主线,在稳固苹果、三星、谷歌等国际头部品牌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大对联想、戴尔、OPPO、小米、华为等品牌的市场开拓力度;同步推进智能手表、MR/VR等穿戴设备及摄像头、卡托、按键等零部件铝材研发,持续拓展产品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市场占有率。二是做大做强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紧抓新能源汽车、储能、光伏等产业高速发展机遇,积极拓展铝材在相关领域的应用边界,重点布局高附加值产品赛道,通过扩大产能规模、发挥规模化经营优势,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二、加强科技创新,持续发展新质生产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更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报告期内,公司深耕技术研发,持续突破核心技术,不断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发展优势:成功研制6系、7系等新型铝合金材料,广泛应用于三星、苹果、谷歌、OPPO、华为、联想、戴尔等多款消费电子终端产品;自主开发行业当前强度最高的新型7系铝合金材料,已实现批量供货三星第七代折叠屏手机及S系列旗舰手机;研发的新型高强度铝合金结构件材料,首次应用于任天堂Switch 2支架,进一步拓展了产品应用边界。高端制造公司持续推进技术优化,通过工艺改进显著提升口琴管材料的合格率与成品率,实现规模化量产并获得客户高度认可;顺利通过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RC回收成分认证,电池托盘型材、车用功能件型材等重点项目成功实现量产,有效丰富了公司产品矩阵,强化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品布局。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储备了一批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新品研发项目,为后续批量订单转化、持续抢占市场先机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超3300万元,同比增长53.82%,落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切实将创新资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能,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注入强劲活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研发落地与成果转化:一是全力推进三星手机、苹果平板及笔记本电脑、谷歌手机、OPPO折叠屏手机等重点新品的研发攻关,确保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统筹推进年度科技重大专题项目,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与产业化水平;三是聚焦电池托盘、新能源电机壳、白车身结构件等核心产品,完成吉利、柳州五菱轻卡等重点项目的深化开发,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四是集中力量攻坚口琴管夹渣、表面划碰伤等关键质量缺陷,持续提升核心工序成品率,筑牢产品质量根基;五是全力推进高导电铝排、1系铝合金极柱项目实现规模化量产,进一步丰富高附加值产品供给,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健全内控体系并强化执行。通过常态化监督与专项检查,对关键业务流程开展有效性评价,确保内控高效运转。全年修订完善制度100余项,推动内控标准化运作。根据法规要求,公司优化治理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原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履行义务,确保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规范内幕信息管理,保障全体股东平等知情权。2025年,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专线电话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召开3场业绩说明会,并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全面提升投资者参与度。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治理建设:密切关注监管动态,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与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构建透明高效的投资者关系架构,多渠道回应关切,消除信息壁垒,增强投资者认同感与信心,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属地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开展的专题培训,同时安排董事、高管参与专业机构及公司内部专业培训,系统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与监管政策导向,持续强化自律意识与合规经营理念,推动公司治理规范有序运行。报告期内,确定了董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结果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董事高管薪酬与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等挂钩。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机制,进一步明晰履职权限、责任边界与工作流程,确保董事及高管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履职;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机制、绩效薪酬追索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持续优化董事会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核心作用与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支撑作用,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经营计划等关键事项审慎研究、科学研判,保障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完善独立董事提前介入重大及复杂项目研究论证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同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上市六年来,公司累计分红10.16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坚定意愿和稳健的财务能力。2025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1.15亿元。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274.36%,切实让投资者分享到公司发展红利。
  2026年,公司将在正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业务发展规划及营运资金投入情况等,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 点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的披露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供核查;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福蓉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登记地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六)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相关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卫、严思吉
  电话/传真: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亚仁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6年度公司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在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其自身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分别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各自名义单独出具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5年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在独立董事郭伟先生、郑春燕女士、邢连超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郭伟先生、郑春燕女士、邢连超先生对自身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分别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各自的《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郭伟先生、郑春燕女士、邢连超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公司在202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2025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并在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谨慎地对2026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拟定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26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进行了预算分析。该财务预算报告仅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分析,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及其摘要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工作绩效完成情况、专项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是根据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等确定的,与公司2025年度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五)在关联董事陈亚仁先生、胡俊强先生、盛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内部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绩效完成情况、专项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内部董事2025年度薪酬。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董事薪酬考核结果是根据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考核方案,按照公司内部董事2025年度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等确定的,与公司2025年度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确定的公司内部董事2025年度薪酬。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在综合分析了2026年行业形势、市场需求、公司生产能力等因素后,拟定了《2026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该生产经营综合计划仅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工作任务的规划和安排,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及业绩承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2026年分别投资30,716万元、19,770万元和64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6-2027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600,000万元整,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调整给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的银行机构。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授信、借款等融资事项有关的具体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该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2027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和银行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0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要求,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本)。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本)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在关联董事陈亚仁先生、胡俊强先生、盛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合理地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从而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是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1,290,541.47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56,647.13元。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45,459,36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3,367,214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630,136.0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85%。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落实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莉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今,公司“福蓉转债”共转股47,966,898股。因此,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由2025年6月30日的997,492,462股增加至1,045,459,360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显示,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1,045,459,36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须相应变更为1,045,459,360元。
  基于前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和《公司章程》(修订本)。
  (二十七)审议通过《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相关指引要求,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本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时在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其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5,005.44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一)融资额度申请情况
  为确保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6-2027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整,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调整给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的银行机构。
  (二)担保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拟在2026-2027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和/或银行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0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2、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机构签署与上述融资业务、担保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盛波
  2、注册资本:3.1亿元整
  3、住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可湖17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盛波
  2、注册资本:6.4亿元整
  3、住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而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机构审核同意,最终担保额度在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以公司与银行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10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2026年分别投资30,716万元、19,770万元和64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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