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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军、崔靖对公司与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及其关联公司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王志松对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与中国中化及其关联公司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发展,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分别涉及到中国中化及其关联公司、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中化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分别涉及到中国中化及其关联公司、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中化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住所: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雄安大街319号8-9层,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727.70亿元,净资产127.36亿元。2025年度实现利息收入12.72亿元,手续费收入0.06亿元,净利润7.52亿元。 (二)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经营范围: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制造工程轮胎、垫带、橡胶制品;主办《橡胶工业》、《轮胎工业》、《橡胶科技》期刊(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利用自有《橡胶工业》、《轮胎工业》、《橡胶科技》杂志发布广告;施工总承包;橡胶、橡塑、塑料制品及原材料、机械设备、橡胶工业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工程、橡塑工程、环境工程污染防治工程、压力容器及管道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轮胎质量检验;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销售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电器设备、橡胶制品、轮胎;租赁设备(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机电设备软件开发,机电设备的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0,937.88万元,净资产16,459.5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4,772.44万元,净利润24.92万元。 (三)中化蓝星清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化蓝星清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祥路5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批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物清洁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进出口代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108,725.65万元,合并净资产76,436.82万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36,004.27万元,合并净利润3,444.68万元。 (四)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06室。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225,900.44万元,合并净资产61,300.79 万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5,575,559.08万元,合并净利润17,604.30万元。 (五)中化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化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7年7月1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7层703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5,461.67万元,净资产8,315.4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93,192.51万元,净利润1,600.58万元。 (六)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成立于2000年7月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院1号楼1层1-1、2层1-2、3-6层1-3、1-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标准化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期刊出版;涉外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866.70万元,净资产90,209.0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6,921.27万元,净利润4.12万元。 (七)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0月08日。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任荣,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西南区)18号楼4层401。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业机械销售;肥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59,123.49万元,净资产20,684.5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1,047.08万元,净利润173.89万元。 (八)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成立于2000年7月17日,注册地位于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如舟路78号。经营范围:橡塑机械及机械制造;环保设备制造、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设备安装调试;机电产品,船舶、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4,297.65万元,净资产13,314.3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6,606.44万元,净利润3,468.40万元。 (九)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4月15日,注册地位于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小尚村丰收路中站段3529号。经营范围:公司生产的轮胎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备件、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经营;开展境外生产合作、加工、来样加工、组装和补偿贸易;轮胎生产和销售;轮胎原辅材料销售;以及汽车零件销售。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92,937.71 万元,净资产52,898.90 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71,918.57万元,净利润3,218.52万元。 (十)蓝星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蓝星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祥路5号1幢4层,经营范围:主办《橡塑技术与装备》期刊;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道路货物运输;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压力管道设计;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环境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销售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化工材料、化工产品、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装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与设备、汽车配件、装饰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承办学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橡塑技术与装备》期刊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清洗机器人及清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57,629.05万元,合并净资产4,612.89万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14,339.02万元,合并净利润-3,464.03万元。 (十一)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桂林市象山区将军路24号,经营范围:橡胶工业专用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设计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销售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金属材料、五金、水暖器材、轮胎、橡胶制品、日用百货;自有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51,614.41万元,净资产-16,777.5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2,229.46万元,净利润119.08万元。 (十二)Prometeon Tyre Group S.r.l.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介绍:Prometeon Tyre Group S.r.l.是一家总部在米兰的跨国工业胎制造企业,经营范围包括Prometeon自有品牌和经倍耐力授权的倍耐力品牌卡客车胎、农业胎和斜交胎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其主要工厂分布于巴西、土耳其及埃及,销售范围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1,394,291.56万元,合并净资产564,578.94万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972,101.85万元,合并净利润-90,020.86万元。 (十三)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企业 1、关联方介绍: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58,852.359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12层,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饲料、棉、麻、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纸浆、纸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化工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润滑脂、煤炭、钢材、橡胶及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黑色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橡胶作物种植;仓储服务;项目投资;粮油及其制品的批发;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技术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5,014,812.29万元,合并净资产1,587,304.31万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4,733,987.44万元,合并净利润-242,701.18万元。 (十四)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建军;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公司经营范围:化工新材料及相关原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轮胎、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橡胶、化工设备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建设监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860,947.35万元,净资产722,758.6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000,364.67万元,净利润-140,250.20万元。 (十五)中国化工株洲橡胶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化工株洲橡胶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198万元;法定代表人:梁勇;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818号;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试验机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1,459.52万元,净资产18,638.6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2,493.78万元,净利润728.06万元。 (十六)中化聚缘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化聚缘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明朗北街165号商务服务中心5号楼A座604室(自主申报)。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销售工艺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办公用品、服装、服饰、鞋帽;旅游信息咨询;健身服务;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租赁;服装租赁;花卉租摆;零售厨房用具、电气机械、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零售食品;零售烟草;餐饮服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食品、零售烟草、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5,579.39万元,合并净资产1,624.72万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12,031.41万元,合并净利润46.61万元。 (十七)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健;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17号楼11层。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保险代理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洗车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旅客票务代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1,436,707.80万元,合并净资产515,290.48万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10,207,757.19万元,合并净利润16,679.68万元。 (十八)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蒲章国;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一路86号。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6.91万元,净资产-17,412.8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86.23万元,净利润-1,949.00万元。 (十九)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3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爱芳,注册地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公司经营范围:钢材、不锈钢材、管道配件、焊材、润滑油、机械油、液压油、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动工具、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机械设备配件、建材、塑料洁具、土杂品(危险品除外)购销;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03.20万元,净资产6,095.1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9,837.89万元,净利润602.20万元。 (二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介绍: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河南轮胎厂。公司注册资本32,00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志松,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轮胎,橡塑制品及其国家允许经营的其他产品的销售。 2、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及其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61,245.00万元,合并净资产38,775.00万元。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2,903.00万元,合并净利润142.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公司保留向第三方银行贷款的权利,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及其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2、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原材料、配件及设备等采购成本,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检测服务;中化蓝星清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清洗剂;中化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系统维护及服务;公司从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及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配件;蓝星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工程设计施工服务;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租赁等服务;中化聚缘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餐饮服务;公司自中国化工株洲橡胶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配件;公司自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企业采购原材料。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公允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双方在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3、为降低生产成本,完成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向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采购母炼胶、帘布,并向其提供综合服务、转供动力、能源设施租赁等。 4、公司与Prometeon Tyre Group S.r.l.及其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互相提供代工、轮胎产品销售及设备采购等服务,基于成本加成或价格联动等多种方式定价。 此外,Pirelli Tyre S.p.A.与Prometeon Tyre Group S.r.l.签署技术许可协议,倍耐力向Prometeon Tyre Group S.r.l.授予专有技术和专利项下的特定许可,公司与Prometeon Tyre Group S.r.l.签署《专利和专有技术分许可协议》,由Prometeon Tyre Group S.r.l.向公司分许可倍耐力的专利和专有技术。 5、公司向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及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销售轮胎,双方参考直接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协商定价。同时公司向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提供托管服务。 6、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1)根据生产需要,在平等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土地、房屋等设施。 (2)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职工提供单身宿舍公寓、生产区医疗保健等综合管理服务,综合服务费按市场价格收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在购买原材料及商品、销售商品材料、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以及关联租赁方面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2、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土地、房屋等设施,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河南轮胎集团为公司职工提供综合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保障员工福利,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与员工生活和谐发展。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除已经签署的协议外,公司将根据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情况,与上述各关联方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目标。 董事会审议表决时,公司与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建军先生、崔靖女士需回避表决;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志松先生需回避表决。公司与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 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02%,同比下降5.76%。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天然胶受全球供需变化影响,全年价格重心较2024年有所下移。受上述价格波动影响,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等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下降4.38%,同比下降13.72%。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未置换款项。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60,583,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8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5,265,173.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734,822.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2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存在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设备等相关业务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信用证或外汇等方式支付款项,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关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2.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公司与合同方的付款政策以及签署的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需要以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款项。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采购部及相关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确认可以采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或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签订相关合同,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的付款手续。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登记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项下的支出明细,以及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3.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6 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未置换款项。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2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对各项资产提取减值、跌价或坏账准备,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观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139.66万元,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31.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17,999.80万元,当年计提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13.79万元,因收回应收款项减少坏账准备1,992.52万元,因转销或核销应收款项减少坏账准备2,362.39万元,因汇率变化增加坏账准备1.26万元,期末余额13,859.9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算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46.91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571.4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139.66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31.78万元。 上述计提事项已得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认可。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考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薪酬方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与表现,结合市场行业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个人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评估,最终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年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9.52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与表现,结合市场行业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个人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评估,最终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设立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天职国际为154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赵永春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徐萍萍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何航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天职国际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变化、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5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会计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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