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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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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
  3、乌海如意君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君正”)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4779486592D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乌海西站货场北侧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铁路货运物流代理、装卸;钢材、木材、建材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综合服务;过磅;过轨道衡;站台租赁;喷洒防冻液;煤炭加工(凭许可经营);煤炭、焦炭购销。
  关联关系:如意君正为公司董事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其董事职务的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0.33亿元,负债总额为0.01亿元,净资产为0.32亿元,资产负债率3.03%;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15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蒙西发电”)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45851610282
  法定代表人:陈新宇
  注册资本:58,860万元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及销售;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外购蒸汽销售;粉煤灰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曾任监事担任北方蒙西发电董事职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77亿元,负债总额为11.17亿元,净资产为-6.40亿元,资产负债率234.17%;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50亿元,净利润为0.29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1)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3)公司向关联人租入船舶、房屋。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拟与上述关联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与关联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济活动,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存在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 临2026-01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其岗位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2)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12.5万元/年(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其岗位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司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基础,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
  二、其他说明
  (一)方案中所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部分。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期间计算并发放薪酬。
  (三)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00,116,389.74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6,446,608.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65%。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172,314,781.5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43.28%,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206,446,608.2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65%,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53.4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59%,资产负债率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融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不涉及过去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君正集团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上述风险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发展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
  (二)投资金额
  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并与该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跟踪产品运行情况。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逆回购产品;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短期国债;
  4、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债券产品、短期应收款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和券商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申请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上述风险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规避因政策性变化等因素可能引发的投资风险。
  公司本年度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沟通,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对委托理财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严格遵守公司委托理财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和短期资金盈余状况编制投资理财产品计划,在额度内按资金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时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208,734.42万元,负债总额为1,203,448.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927,326.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59%。本次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3.66%。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主要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9亿元(含159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7亿元。
  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控股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及公司在授权期限内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具体办理担保业务相关事项。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6年度预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9亿元(含159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如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合计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在不超过年度预计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注:如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担保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办理担保业务相关事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9亿元(含159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8.4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3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7.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6.27%。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为20.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11%。
  除上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
  注:上表中列示的产量不含自用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上表中列示的平均售价为不含税价。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上表中列示的平均进价为不含税价。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汇率及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更好地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需求相关,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场所和交易对手: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场内为交易所,场外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境外或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更高效地满足公司国际业务相关的汇率和利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需求。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本次预计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的风险中性原则,不做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操作,但由于套期工具自身的金融属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国际业务所开展,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利率或汇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公司在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结算量较大,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
  1、市场风险:指受国内国际政治形势和经济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标的价格利率、汇率等市场指数发生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指因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交易对手或活跃的交易报价,导致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3、信用风险:指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交易合约所约定的到期交割义务,导致无法正常交割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由于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所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若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形成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制定并执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办法》,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原则、管理机构和职责、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配置专业人员:公司结合内部制度及流程规定,设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人员分别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决策、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等环节。
  4、交易对手及产品选择:公司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及代理机构,全面分析资信情况,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经营规范、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充分分析并审核交易产品,选择需求匹配、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产品开展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将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资产、外币负债可能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能够有效降低因汇率和利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敞口,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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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209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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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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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 9:30-11:30、13:30-16:30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联系邮箱: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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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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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列示的产量不含自用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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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列示的平均售价为不含税价。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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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列示的平均进价为不含税价。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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