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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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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公司拟以现有股份总数 2,429,076,2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290,762.27元,2025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6,029,755,554.13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4,290,762.27元,由于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出现亏损,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故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开支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1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绩效进行考核,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核算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以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处岗位、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等情况,对其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核算。经核算确认,2025 年度对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含津贴)情况如下:
  ■
  注: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2025 年,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二、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特殊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0万元/人.年(含税),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可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特殊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每月预发基本薪酬和津贴,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兑现绩效薪。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个人薪酬收入的60%,效益下降,绩效薪酬原则上不得增长;新增亏损,相应下降绩效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分为经济指标和管理(专项)指标。经济指标考核以公司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并按照经审计后的利润完成额考核。管理(专项)考核指标以公司整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考核基础,包括安全、环保、现场、生产、质量、设备、技术、辅材备件、工程项目和党建等10项专业管理考核指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个人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个人专业管理指标考核情况、个人绩效素质评价考核情况和干部民主评议结果等因素考核。
  (3)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风险事件等,对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部分或全部扣减当年绩效奖励;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索已发放的绩效奖励。
  (四)薪酬调整机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市场环境等因素,定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如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重大变化或行业薪酬水平发生显著波动,薪酬方案将适时进行修订,以确保薪酬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2.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将适时进行调整,以确保绩效考核合理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五)薪酬追索机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启动薪酬追索扣回:公司因财务造假、会计差错、重大错报导致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信披违法等行为负有直接、主要责任的;被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擅自离职、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解除职务、劳动关系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六)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若发生提前解除,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1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以下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并编制《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修改后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审计团队已连续7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期间该团队成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伟平,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将于2026年开始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吻玉,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定海,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果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伟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吻玉、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定海、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果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为200万元(不含税);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30万元(不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1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5),以及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相关《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3.上述提案1至8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1810室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5月21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1810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0”,投票简称为“三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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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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