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679 证券简称:上海凤凰 公告编号:2026-013
  900916 |凤凰B股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6,206.49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0.450美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2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 B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已就本次回购 B 股事项问询相关董事及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无未来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出现减持计划,相关主体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回购事项存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波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情况,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与要求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6年3月17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购股份的目的
  近年来受 B 股市场整体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因素影响,公司 B 股股价表现与公司内在价值存在偏离,未能充分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B 股股份并予以注销,通过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增厚每股收益,提升股东投资回报,进一步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和品牌形象。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股份,回购操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行情、公司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2、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遇下列情形,公司可提前终止回购方案:①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本次拟回购数量 2,000.00 万股;②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回购方案无法继续实施;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终止回购的情形。提前终止回购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 B 股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回购数量:2,000.00 万股公司 B 股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当前总股本 5.15 亿股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88%,具体比例以实际回购完成后股本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0.450 美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20%。
  定价原则: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 B 股股价走势、市场资金面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确保回购操作符合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初衷。
  价格调整: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股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将根据回购实施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确保回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35.9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0 亿元,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将得到一定增厚,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水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除已依法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 A 股、B 股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未来 3 个月、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向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发出了问询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无未来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出现减持计划,相关主体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 B 股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以下程序:
  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议案;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登记手续;
  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市场披露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的进展情况。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资不抵债,公司的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均保持稳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券持有人,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告知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顺利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细则,确定回购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操作要素;
  2、如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决定继续实施、暂停实施或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报批、备案手续;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必要的证券账户,办理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及注销手续;
  5、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操作,进行相关交易申报、资金划转等事宜;
  6、与债权人、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办理债务清偿、担保提供等相关事宜,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7、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8、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发布回购进展、股份注销、方案调整或终止等相关公告;
  9、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C990296608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2026-012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343.73万元,被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715.2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3亿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凤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人民币3,715.26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公司就该承兑业务为凤凰自行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343.73万元。
  公司已与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凤凰自行车与农商银行签订的《汇票承兑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为新办,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和《上海凤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授信和担保事项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子公司之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的《上海凤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上海凤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和《上海凤凰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次公司为凤凰自行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956451278
  3、注册资本:人民币6,274.51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朝阳
  5、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中达路388号
  6、主营业务:脚踏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童车,健身器材,与上述产品相关的配套产品生产,从事自行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母婴用品,日用百货,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户外用品,玩具,卫生洁具,家居用品销售。
  凤凰自行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2025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凤凰自行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内容:为确保债务人凤凰自行车与债权人农商银行签订的《汇票承兑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3,343.734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垫付款项的,保证期间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违约情形,债权人要求其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要求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若主合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导致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对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若债务人需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该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凤凰自行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用于其日常经营,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将有利于凤凰自行车高效筹措运营资金、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进而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凤凰自行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同时,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重大决策具有控制权,可及时掌握其经营和资信状况,能够控制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未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范围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3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6%。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