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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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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59,289.07万元,净资产20,915.62万元;营业收入60,785.50万元,净利润-9,782.1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时代星云9.48%的股权,且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兼任时代星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时代星云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时代星云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8UY9X68M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办公(档案)、综合楼1层E06室
  法定代表人:许旺龙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6日
  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9,103.27万元,净资产2,636.25万元;营业收入4,923.36万元,净利润-3,359.1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智慧30%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曾于过去12个月内兼任星云智慧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6条第(二)项规定,星云智慧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智慧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3GQ1BXB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5767(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王茂安
  注册资本:5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主营业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汽车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基础软件开发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32.79万元,净资产244.81万元;营业收入264.74万元,净利润-0.3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车快充47.06%的股权,车快充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车快充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四)福建宝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8TTLUH3F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科技园快洲路2号A#、B#、综合楼一层(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丘祥彬
  注册资本:2,436.3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3日
  主营业务: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6,499.73万元,净资产2,477.33万元;营业收入8,135.60万元,净利润1,248.6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宝诚精密16.42%的股权,宝诚精密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宝诚精密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五)北京星云交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DXYKFC41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东路17号院4号楼11层1208
  法定代表人:刘作斌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9月5日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8.88万元,净资产12.67万元;营业收入26.03万元,净利润-71.2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交信42.5%的股权,且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兼任星云交信董事长及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星云交信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交信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六)北京星云交科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DW977G34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安泰大街九号院20号楼109-1182
  法定代表人:赵一帆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8月6日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0.49万元,净资产9.19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7.9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交科35%的股权,星云交科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交科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七)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74716833Q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楼2-4层
  法定代表人:谌文平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377.51万元,净资产-486.17万元;营业收入1,097.46万元,净利润-662.87万元。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为星云软件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星云软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软件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将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储能变流器、充电桩、测试设备、自动装备、光储充检智能电站等,以及采购钣金件、储能相关产品等,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合理且必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各自在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势。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交易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星云股份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3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建设及经营资金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保理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57,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为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同时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和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担保金额: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57,5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子公司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及行业发展的方向契合,有较好的收益预期,同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30.00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
  注: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其股权结构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6,999,996.1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198.1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79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二)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1、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代表公司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书;
  2、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履约风险。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维持稳健经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和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隔离、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财务部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进行核实。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提示公司应严格按照所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对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相关风险的管控措施切实有效。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参照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个人岗位职责,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参考公司所处同行业、地域以及同规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的经营目标,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8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等,按月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三、其他说明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星云电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星云电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3,000万元向宁德星云电子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向宁德星云电子增资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星云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5号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宁德星云电子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布局,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持有宁德星云电子100%的股权,能有效控制宁德星云电子的经营管理,并对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实时监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德星云电子增资的相关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同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事项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本次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系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及行业发展趋势作出的审慎安排。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将原计划用于软硬件购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调整至土建工程投入,在不改变项目总投资、核心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布局,匹配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的情况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始终坚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稳健推进项目建设的原则。结合项目整体实施规划、现阶段建设实际进展,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内外部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统筹资源配置与建设节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质量,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更好地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切实保障项目投资效益与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后续建设进度进行统筹合理调整。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对延期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已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①契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锂电池检测服务、储能系统关键部件、充电基础设施等新能源核心领域,符合国家“双碳”目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所属赛道仍处于政策鼓励、需求持续增长的发展阶段,项目建设方向具备长期必要性。
  ②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业务布局需要
  公司以检测技术为核心,深耕锂电池设备、储能及检测服务领域多年。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扩大检测服务产能、升级储能PCS/直流快充桩等关键部件制造能力、贴近宁德锂电产业集群实现本地化服务的重要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集约化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客户粘性,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高度一致,实施必要性未发生改变。
  ③匹配下游市场持续增长需求
  下游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需求保持扩张,锂电池研发及检测等需求持续提升,公司现有产能与服务能力已难以满足订单增长与客户深度配套需求。项目继续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消化新增产能、提升市场份额,必要性充分。
  (2)项目实施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①政策可行性: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支持锂电池检测、新型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环境稳定向好,未出现重大政策调整导致项目不可行的情形。
  ②市场可行性:全球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装机持续高增,带动新能源装备及锂电池检测服务需求旺盛;宁德地区已形成全球领先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为项目提供充足、稳定的下游需求支撑,市场基础牢固。
  ③技术可行性:公司掌握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测控、储能变流、智能充放电等核心技术,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团队与技术储备充足;募投项目技术路线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高度协同,不存在技术迭代或重大技术障碍,技术可行性有充分保障。
  ④客户与实施条件可行性:公司与宁德时代等行业头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客户资源优质、订单支撑能力强;项目已完成土地购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全部前置审批,实施主体、建设地点、投资总额均未变更,项目实施条件成熟。
  (3)项目预期收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仅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与建设进度,项目投资总额、核心建设内容、产能规划、盈利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改变,项目仍具备良好的预期效益,本次延期是为优化建设节奏、保障投产后效益释放,不会对项目预期收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收益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备继续实施的充分条件。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并统筹优化建设节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基于公司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行业发展趋势及整体业务布局需要,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效益,有利于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31,674,476.0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1,069,161.33元,股本为174,281,4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处于较大水平,主要系前期未弥补亏损基数叠加当期经营发展阶段性因素共同影响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1、前期未弥补亏损形成一定存量基础。前期受锂电池行业阶段性波动、业务转型初期储能及快充产品尚未形成规模收益等因素影响,公司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未弥补亏损存量。2024 年度以来,公司虽持续推进经营改善、优化费用管控,但受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格局、项目投放节奏及产品盈利结构等阶段性因素影响,叠加各年末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公司暂时尚未能实现扭亏,使得累计未弥补亏损增加。
  2、当期经营投入与收益释放存在阶段性时间差。2025年,为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巩固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新技术研发、新产品迭代及海内外市场渠道建设投入,叠加人工成本自然增长,各类期间费用有所增加。目前公司仍处于以锂电设备业务为基础、拓展新兴业务的转型期,储能及快充等新兴业务尚在培育阶段,未形成规模化收入,短期内未能完全覆盖当期各项投入,导致当期产生新增亏损,进一步叠加前期未弥补亏损基数。
  3、对外投资确认的亏损产生阶段性影响。2025年度,公司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波动,导致当期确认的投资亏损较上年有所增加,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一定阶段性影响。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出现的亏损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将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应对,主要措施包括:
  1、深耕核心主业,拓展多元增长极,加速收入规模提升。
  坚守以检测技术为核心的发展定位,充分依托公司在电池检测及电力电子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持续推动产业升级与产品转型升级。聚焦锂电设备和检测服务核心主业,深化与大客户的合作粘性,提升核心市场份额;重点攻坚海外核心区域及后服务市场,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加大智慧能源、充检桩等新兴领域拓展力度,打造差异化产品与标准化解决方案,推动新兴业务快速实现规模化盈利。
  2、深化降本增效,优化成本管控体系,合理控制期间费用。
  构建全方位、常态化成本管控体系,以成本优化为核心,推进流程再造与制度完善,优化研发、销售、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人才配置,实现技术降本与规模降本协同推进。在生产环节,优化工艺流程、推进自动化升级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减少长库龄存货积压;建立跨部门协同降本机制,将成本管控理念融入产品全生命周期,有效控制人工、研发、销售等各类期间费用。
  3、推进精益管理,强化资产与预算管控,降低减值风险。
  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资源配置纳入预算管控范畴,细化预算编制流程,精准测算各部门、各项目的费用支出与收入目标,强化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与分析,确保资源高效利用。常态化开展精益管理项目评估与经验交流,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能;加强资产管控与存货周转,科学评估资产减值风险,严格按照准则规范计提减值准备,降低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4、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防控,加快盈利能力修复。
  完善对外投资管控体系,加强对参股公司经营状况的常态化跟踪与分析,精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投资亏损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聚焦核心优势业务与高潜力新兴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推动重点业务突破,缩短新兴业务培育周期。持续巩固核心技术优势,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营收质量与盈利能力,逐步消化前期未弥补亏损。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2、5、7、8、10、12、13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8、12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该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5月15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051312
  电子邮箱:investment@e-nebula.com
  六、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情况,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的津贴发放。
  除独立董事外,其余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
  (一)基本薪酬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考虑岗位的职务价值、专业能力、市场薪酬行情、责任态度等因素;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上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支付追索与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变动等因素变化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股东会说明后实施,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一致,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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