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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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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情况等领取薪酬。
  4.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次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5,593,148.88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475,221.46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17,927.42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合计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475,221.46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入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要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5,593,148.8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17,927.42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117,927.42元。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6年1-3月份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290,400.5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668,447.38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58,847.91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6年1-3月合计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90,400.53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入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6年1-3月需要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668,447.3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58,847.91元,增加公司2026年1-3月利润总额2,958,847.91元。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末,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利忠,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曾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大凯,202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5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报审计项目于2023年9月25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2026年度审计收费按照公司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根据审计所需的工作条件、工时及各级别审计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核查,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执业团队专业能力强,2025年度审计工作规范、结论公允且保持独立,续聘符合公司审计需求、程序合规。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暂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若涉及相关业务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19号准则解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
  ●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
  ● 审议程序: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
  2.交易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5.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
  6.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进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基本目的,以风险中性理念为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或规避相关风险,并且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且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人,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由于汇率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将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合作对手方,履约风险低。
  3、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是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套期保值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总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或其指定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上海新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相微电子(西安)有限公司、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新相(北京)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HK)Limited、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新相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宓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新相技术有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金融信贷类担保(包括授信类担保和融资类担保,下同)额度,该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
  因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此类担保系根据部分供应商/交易方的要求提供,仅限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此类担保未约定具体的担保债务金额,担保范围涵盖被担保的债务人在相关业务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责任。本次担保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二)金融信贷类担保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金融信贷类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此类担保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PETER HONG XIAO先生(以下简称“授权董事”)或授权董事指定人士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上述担保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上述担保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审议批准。
  三、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中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
  ■
  (二)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三)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HK)Limited
  ■
  (四)上海宓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五)深圳新相技术有限公司
  ■
  上述被担保对象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对被担保对象上海宓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新相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新相微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总额为2亿(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94%、10.67%,除上述有固定金额的担保外,公司为子公司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担保不存在对合并范围之外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准确总结了董事会全年履职情况,董事会在2025年度的各项决策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职过程规范、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故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履职程序规范、监督作用有效发挥,提交的履职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的实际履职情况,故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受聘会计师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规范完成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执业质量与职业素养符合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履职到位,相关评估及监督情况报告客观反映实际情况,故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新相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于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各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客观反映了2025年度全体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故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Jay Jie Chen陈捷)、《新相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至华)、《新相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波)。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同意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落实了股东回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该预案的制定程序合规,分配比例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对公司进行自查、论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综上,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Peter Hong Xiao(肖宏)、贾静、陈秀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同意《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审议,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延期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该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本次拟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结合当前宏观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布局等客观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与综合评估后拟作出的合理调整。该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结构,释放沉淀资金,投向更高效率领域,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及业务板块的持续拓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268.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5,260,727.18元。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对投资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相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终止的项目名称:合肥AMOLED 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拟延期的项目名称: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基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延期到2027年6月。公司基于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意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
  ●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526.0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概述
  (一)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主要投向为建设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627.43万元,投入进度为62.09%,主要用于购置研发办公楼、场地和研发设备的配置、研发其他支出等。
  (二)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49,000.00万元,主要投向为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07.89万元,项目建设进度为4.30%,主要用于技术服务费、购置软件设备等支出。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46,892.1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仅为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46,892.1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原因
  (一)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正处于创新爆发期,将在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募投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和研发复杂度提出更高要求。为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公司须持续加大创新力度,深化自主研发,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以提供更优质的技术和产品,满足终端客户日益增长的技术和产品需求,因此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6月。
  公司仍将积极推进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开展高像素密度Mini/Micro LED芯片技术的研发,AR/AI先进显示芯片的研发,从而实现公司对前沿显示技术的研发布局。目前公司针对应用于AR眼镜的微显示相关产品已陆续开发完成并逐步导入市场。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锚定前沿领域,精准发力,同时积极携手产业链优质合作伙伴,通过技术共享与资源互补,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共同推动AI+显示产业的创新突破与商业化落地,以满足市场需求。
  (二)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原因
  (1) 技术已实现阶段性成果:公司充分利用过往已有的技术积累,成功自主开发出OLED芯片相关产品,并成功推向市场,产品已应用于智能穿戴、手机等领域,并通过现有研发体系逐步实现技术突破,这表明公司具备通过优化技术路径实现产品升级的能力。OLED技术作为重要显示技术发展方向,公司前期已较早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相关投入布局,故未过多依赖募投项目资金。
  (2)资源整合与创新合作模式:公司坚定看好OLED技术发展前景,为深化在该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于2025年3月与重庆两江政府共同设立“两江新显基金”,该基金出资总额40,2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2,000.00万元,占比29.8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缴出资5,671.63万元。两江新显基金对外投资了重庆晟合,重庆晟合研发团队核心成员均来自全球半导体及显示芯片龙头企业,具备深厚的OLED研发技术积淀和丰富的量产经验,曾成功开发并上市多款OLED产品,拥有持续创新与量产闭环能力。重庆晟合已落地重庆两江新区,并获地方政府在产业配套及政策层面的全面支持,形成良好的“技术+区位+政策”协同优势。
  通过该产业基金投资,公司以灵活高效的资本方式锁定行业尖端人才与技术资源,进一步强化在OLED领域的布局。与此同时,公司终止原定使用募集资金投入OLED研发的项目,转换为以“资本+产业”双轮驱动的新模式,借助外部优质研发力量,继续推进OLED产品线的开发与技术升级。
  这一调整避免了公司在同一技术路线上的重复投入,有助于分散自主研发风险、优化研发投入结构,从而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更好的成本控制与创新效能。
  (3)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继续将募集资金投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有限。相比之下,将资金释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更灵活地支持公司业务和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继续实施“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必要性已显著降低,经审慎论证评估,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亦将审慎使用这部分的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五、本次拟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延期“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本次拟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结合当前宏观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布局等客观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与综合评估后拟作出的合理调整。该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结构,释放沉淀资金,投向更高效率领域,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及业务板块的持续拓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延期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本次拟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结合当前宏观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布局等客观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与综合评估后拟作出的合理调整。该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结构,释放沉淀资金,投向更高效率领域,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及业务板块的持续拓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相微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新相微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关于本次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谷至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8)。
  (四)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五)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1)。
  (八)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391),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61,322.80万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应作废当期限制性股票208.9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应作废当期限制性股票59.25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68.2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388.05万股调整为179.1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18.50万股调整为59.25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可以授权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发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6-12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新相微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NewVisionMicroelectronicsInc.、XiaoInternationalInvestmentLimited、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office@newvisionu.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25日16:30前,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及注明“新相微-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注: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联系电话:021-51097181
  邮箱:office@newvisionu.com
  联系人:陈秀华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hYbmV4am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2025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新相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Peter Hong Xiao(肖宏),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陈秀华,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贾静,独立董事 周波(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hYbmV4am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秀华
  电话:021-51097181
  邮箱:office@newvisionu.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变更名称及其工商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完成名称及其他工商信息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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