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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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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水平下降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带来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凸显,公司存在毛利率持续低位、资产减值等风险。
  由于张宝涉嫌职务侵占等事项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对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期初数做了调整。
  上述事项尚处于司法机关及中国证监会调查过程中。相关调查结束后,公司将及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最终调整,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1,617,381,081.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细分方向,并积极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前瞻领域。为满足客户需求、适应行业发展,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构建起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融合等模式为辅的研发体系,积极推动工艺升级、产品创新。尤其锂电材料方面,公司开创性地推出了单晶型、中高镍、超高电压三元前驱体产品,解决了三元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不可兼得的难题,是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单晶材料、高电压领域已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钠电三元正极前驱体。其中,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主要用于锂电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用于动力电池的生产,最终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钠电三元正极前驱体主要用于钠电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用于小动力、储能电池的生产,最终应用在二轮车、小动力、储能等场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体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基于客户产品需求、技术发展方向和前沿科学探索,公司秉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建立了基础研发、小试研发、中试研发的研发体系。
  (1) 基础研发
  基础研发是公司研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为公司具体研发项目指明方向。在基础研发层面,公司研发团队基于对锂电、钠电基础材料的深刻理解,把握最新科研热点,对基础材料进行前沿科学探索,形成潜在产品技术储备。
  公司在基础研发领域与中南大学等在冶金、电池材料方面具有学科带头性的高等科研机构建立了持续深入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研发和产学研交流,公司可以及时把握科研前沿方向,引入高校科研资源,实现基础科学和产业落地的互补。
  (2) 小试研发
  小试研发是公司基础研发成果向具体产品转化的第一个步骤。结合基础研发成果,公司研发团队对预期应用产品、预期生产工艺等进行初步判断,并进行初步验证试验。小试研发成果是公司导入下游客户供应链的基础。
  (3) 中试研发
  中试研发是公司经小试初步验证后潜在产品进入成果转化的重要步骤。在此阶段,公司与下游客户持续进行技术交流,基于客户降本增效的需求,凭借对技术工艺的掌握,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客户产品迭代的研发进程,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设计和研发投入,保证在研发协同、成果转化方面的独特优势。公司基于中试阶段的研发成果,对在研产品进行工艺放大研究,进行设备自主研发设计、工艺流程优化改造,进而推动下一代产品品质性能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等金属盐类物质。公司结合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原材料价格、运输周期等因素,一般采取“安全库存+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在上海有色金属网存在公开市场报价,公司采购时基于公开市场参考价格、付款条件等因素,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在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时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1) 自主生产模式
  为了满足向客户及时供货的需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计划、客户订单、发货计划、生产排期、市场预测等信息,结合产能和库存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2) 委托加工模式
  出于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原料来源的考量,在对原材料的常规采购之外,公司少量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即公司直接采购金属原料,委托有资质的加工企业将金属原料加工为金属盐后作为生产原料,金额及占比较小。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商,产品销售价格由“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模式构成。其中,原料成本的计价基础主要为各类金属盐材料的市场价格,同时公司考虑前期采购入库的原材料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加工费则根据产品制造成本、预期利润及议价能力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一)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正极前驱体是构成新能源电池的关键材料,对电池的理化性能有直接影响。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爆发驱动了锂电产业的快速扩容,作为锂电关键材料之一的三元前驱体,经历了高速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以及储能、低空、机器人等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全球电动化趋势方兴未艾,预计未来终端需求仍将保持增长,继而带动上游材料行业长坡厚雪。
  当前,三元前驱体行业已跨越单纯依赖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量驱动的快速扩张期,进入以技术升级、产品高端化、成本精益化和全球供应链重塑为核心特征的新发展阶段。市场增长动力从整体电动车渗透率提升,逐步转向高端车型(尤其长续航、高性能车型)占比提升、海外高端电池产能扩张等的增量需求。总量增长伴随结构分化,高端产能需求旺盛,中低端产能竞争加剧。行业整体处于成长期中段向成熟期过渡的关键时期。技术迭代速度未减,但工艺和工程化能力构成的壁垒日益凸显,市场集中度有望在技术分化中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从产能和客户绑定,深化至核心技术迭代速度、产品一致性、综合成本及绿色低碳水平的全方位比拼。
  目前,三元材料和磷酸铁锂是全球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磷酸锰铁锂及半固态/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发展较快。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动力电池装车量769.7GWh,同比增长40.4%,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144.1GWh,占总装车量18.7%,同比增长3.7%;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625.3GWh,占总装车量81.2%,同比增长52.9%。磷酸铁锂电池凭借成本、安全及技术迭代优势,继续巩固市场主流地位,三元锂电池则在高端纯电动汽车市场保持稳定占比。但长周期来看,磷酸铁锂因已接近理论能量密度的上限,较难匹配高端动力电池的需求,且未来在回收利用方面的经济价值有所欠缺,全生命周期价值较低。因此,三元材料虽短期承压,但基于消费者对长续航的需求,中高端市场地位稳固,尤其未来随着低空、人工智能等应用场景对高能量密度、高倍率需求的爆发,结合半固态/固态电池等技术的进步,三元材料依然具备更有吸引力的发展前景。三元材料细分路线中,单晶材料凭借高性价比、高安全的优势,市场认可度、渗透率不断提升,迭代趋势明显,未来有望持续获得高于板块的发展增速,市场空间广阔。
  相较于三元材料高镍化,高电压化的趋势逐渐兴起,被下游市场看好。由于多晶材料在高电压下容易产生微裂纹,不适合高电压,单晶材料在结构稳定性上的差异化优势正在得到显现,未来单晶、高镍、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与多晶三元正极材料的对比:
  从晶体结构上看,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为一次颗粒,粒径约几微米,呈现单分散状态,而多晶三元正极材料则是若干直径约几百纳米的一次颗粒团聚而形成的直径约十微米的二次球,相对而言更为杂乱、不均匀。
  多晶三元正极材料由许多纳米级小颗粒构成,循环过程中,由于颗粒不断膨胀、收缩,容易导致材料开裂、破碎,进而致使电池循环寿命缩短。同时,由于晶体颗粒之间的连接较为脆弱,在极片冷压过程中,容易导致颗粒破碎,引起电池性能恶化。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在压实和高温循环过程中,不易发生破碎,具有更好的结构稳定性和耐高温性能。
  ■
  资料来源:中国知网资料整理
  因此,多晶三元正极材料在高电压下充放电,容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微裂纹的产生会导致正极材料晶体结构稳定性变差,同时,电解液进入微裂纹会加剧电解液在正极材料表面发生副反应,使得多晶三元正极材料在高电压下的稳定性和循环性较差,不适合高电压。单晶三元正极材料由于内部结构密实,在高电压下反复充放电,不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可有效抑制因微裂纹产生的副作用,具有稳定性较好、循环寿命较长的优势,更适合高电压,并可沿着高镍、高电压两个维度双轮迭代,更有效地提升能量密度、增强安全性。
  (二)主要技术门槛
  1、技术与工艺壁垒
  前驱体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前驱体产品对一致性、稳定性、粒度、比表面积、杂质含量、振实密度、表面形态等指标有严格的要求,尤其锂电材料单晶化、高镍化、高电压化的发展趋势对前驱体企业在基础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等方面的要求更为严苛。因此,前驱体企业的发展需要技术研发、工艺改善、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长期积累。
  目前,行业常用的共沉淀法合成前驱体是在热溶液中进行的涉及气、液、固三相复杂反应的过程,影响反应体系稳定的因素多,控制繁琐,并伴随产生一定的副产物。因此,深入了解和精确控制反应体系的各相关参数,才能合成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前驱体产品。为实现高品质单晶型、中高镍、高电压三元前驱体的稳定生产,企业需要同时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过硬的技术实力和成熟的生产工艺。
  2、人才壁垒
  前驱体行业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产品通常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以契合客户的生产工艺需要。为满足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前驱体企业需要结合对前驱体合成机理和制备技术的理解,调整前驱体产品制备过程中的控制参数和生产工艺,保证稳定、可控的产品产出能力。随着技术要求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前驱体企业需要培养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队伍。因此,前驱体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3、客户壁垒
  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下游客户通常需要对前驱体产品、产线进行认证,包括小试、中试、试产等环节,认证通过后方可开展批量采购。产品性能、产线品控、成本管控能力、需求响应速度是下游客户选择前驱体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因此,该认证过程往往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对前驱体企业的综合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完成认证后,鉴于技术和生产的协同效应,下游客户普遍倾向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
  4、资金壁垒
  前驱体企业在设立之初一般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环保设施部署。此外,在前驱体产品的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占比较高。在采购端,为了应对连续生产需求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前驱体企业需要进行适度原料储备,并往往需要在较短周期内支付货款。而在销售端,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议价能力较强,上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相对较慢。因此,前驱体企业通常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
  5、生产规模壁垒
  前驱体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壁垒,生产规模较大的前驱体企业可以在生产和管理上更好发挥规模效应,对外具备更强的谈判能力。同时,新能源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主流电池生产企业为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安全性,对前驱体供应商的规模化供货能力有较高要求,产能不足的前驱体企业一般难以承接大型订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细分方向,并积极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前瞻领域。尤其锂电材料方面,开创性地推出了单晶型、中高镍、超高电压三元前驱体产品,解决了三元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不可兼得的难题,是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单晶材料、高电压领域已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在行业洗牌加剧的背景下,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与核心客户保持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深度融入下游客户的产品研发早期阶段,提供从材料设计、工艺调试到量产交付的全流程技术咨询与服务。这种深度绑定的合作模式,构成了较高的客户壁垒,确保了公司在技术迭代中的信息优势和市场先机。同时,针对原材料成本高企和供应链安全问题,公司正积极调整供应链管理策略,虽然在垂直一体化布局上与头部巨头存在差距,但正通过优化采购节奏、加强长协合作等方式提升抗风险能力。
  在新能源汽车向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发展的明确导向下,单晶高电压三元材料已成为高端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径。报告期内,面对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及下游客户去库存压力,公司主动优化订单结构,战略性削减了部分亏损严重的低毛利业务,导致对部分头部客户的销售收入出现下滑,体现了公司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的决心。
  在巩固锂电主业的同时,公司前瞻性布局的钠离子电池正极前驱体业务已初具规模。依托在层状氧化物材料体系的深厚积累,公司钠电产品在低温性能、快充能力及资源可控性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产业进程加速。报告期内,钠电正极前驱体产品销量实现超过80%的同比增长,尽管目前营收占比尚低,但其爆发式增长态势为公司在多元化技术路线中赢得了宝贵的战略支点,有效对冲了单一技术路线的市场风险。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渐成熟,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性能、续航里程、安全性、性价比等指标的要求不断提高。在需求导向下,电池技术不断突破,呈现向单晶化、高镍化、高电压化、半固态/固态、掺锰改性、钠离子电池等方向的革新,应用场景也在不断拓展,从消费电子、乘用车逐渐延展到二轮车、小动力、储能、低空等领域,行业天花板逐渐抬高,展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1.单晶化,高镍化是三元正极材料的主流方向
  单晶三元材料因其更高的电压耐受性、更优的循环寿命及更稳定的晶体结构,已成为解决中高镍三元材料在高电压条件下结构稳定性不足的关键技术路线,从而在有效提升电池能量密度的同时,保障了电池的长期使用可靠性。据鑫椤锂电统计,2025年中国单晶三元材料产量达37.3万吨,同比增长31.1%,在三元材料中的占比提升至48.5%。其中,以单晶6系为代表的高电压技术方案,通过提升工作电压实现了能量密度的显著跨越,并在综合成本与安全性方面表现突出,已获得市场广泛认可。2025年,NCM6系高电压产品持续放量,推动该系列在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中的占有率提升至40%。同期,高镍三元材料的渗透率仍保持高位,占比为44%。
  2.磷酸锰铁锂技术进入规模化应用
  磷酸锰铁锂是在磷酸铁锂基础上掺杂一定比例的锰而形成的新型磷酸盐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相较磷酸铁锂,更高能量密度是其核心优势,同时又保留了磷酸铁锂电芯低成本、高安全的特点。通过纳米化、碳包覆、离子掺杂等关键技术优化,有效改善了其导电性差、循环寿命短等短板,能量密度(较磷酸铁锂提升约15-20%)和综合性能已满足主流乘用车要求。头部电池企业(如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的LMFP电池已实现量产装车,主要与三元锂或磷酸铁锂混用以平衡性能与成本,规模效应带动成本持续下降。
  3.钠离子电池商业化进程加速
  钠离子电池凭借其突出的成本、安全、低温性能及资源保障优势,正在多个应用领域加速市场化进程,形成差异化的市场格局。钠离子电池凭借已接近高端铅酸电池的价格,但提供了远超铅酸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和环保性,正在成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铅酸替代”消费升级的主流选择。同时储能是钠离子电池最具发展前景的应用领域,其核心诉求是长寿命、低成本和高安全,钠电池的低原材料成本和长循环寿命,能够带来更具竞争力的度电成本和更优的投资回报。目前,钠电池已成为储能市场的重要一极,在多个大型示范项目中实现规模化交付。钠电池并非在所有场景与锂电池进行全方位竞争,而是凭借其独特的性能组合,精准切入对成本、安全、低温及循环寿命有特定要求的细分市场。
  4.固态电池产业持续发展
  固态电池指的是使用固体电解质的电池,是下一代电池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从电解质形态看,一般可分为半固态、准固态和全固态;从材料体系看,主要涵盖聚合物、氧化物和硫化物三类固体电解质。凭借高安全、高能量密度、长寿命和快充潜力等优势,固态电池在全球能源转型与电动化趋势下备受关注,产业化进程正不断提速,未来将在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低空经济等场景中展现广阔应用前景。2025年起,多家车企将半固态电池作为旗舰车型的核心卖点,陆续推出续航超1,000公里的量产车型,完成了从概念到商品的跨越。
  在正极材料方面,其性能是决定电池能量密度的关键。目前,高镍三元材料因其高导电性、高能量密度以及与固态电解质较好的兼容性,技术成熟度高,仍是现阶段固态电池领域应用最广泛的正极体系。与此同时,为应对新场景的技术要求和产业降本压力,锰基、硫基等新型正极材料也日益受到重视。以锰系材料(如锰酸锂、镍锰酸锂、富锂锰基)为例,它们具有导电性好、结构稳定、电压平台高等特点,有助于改善电池倍率性能、低温性能和安全性能,同时因锰资源丰富、成本较低,在经济性上显著优于高镍三元。然而,这类新材料在循环稳定性、工艺成熟度等方面仍存在技术瓶颈,要实现大规模应用还需进一步突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034.35万元,同比下降27.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846.60万元,同比增加19.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45,592.65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十五五·绿色科创一一科创板企业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之2025年度电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至5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2025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举行十五五·绿色科创一一科创板企业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之2025年度电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振宇
  总经理:方琪
  独立董事:蒋贤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濮卫锋
  财务总监:王绍武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至5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益芳
  电话:0575-80709675
  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9.45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8元,共计募集资金为174,288.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34.9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53.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4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145.82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2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末,上述用于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度,公司已转出用于实施回购的超募资金1,000.00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回购股份并注销)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置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资产。后为盘活沉淀资产、回收投资,本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资产价值的原则,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向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售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涉及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经专业机构评估及双方协商后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73,683,183.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我们于2026年4月23日对帕瓦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408号)。我们无法判断帕瓦股份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涉嫌占用公司资金一事对帕瓦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影响,因此无法对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发表鉴证意见”。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核查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付的相关凭证、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末,公司仍存在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涉嫌占用公司资金事项,保荐机构无法判断张宝涉嫌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影响,因此无法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以上会议资料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根据上述时间、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8: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电话:0575-80709675
  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联系人:黄益芳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及内部董事:根据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内部董事是指除担任公司董事岗位外,同时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是指除担任公司董事岗位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12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资水平与其承担的岗位职责、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对适用期限内股东会审议通过前月份的津贴差额进行补发。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王振宇、方琪、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回避表决,回避后只余2名董事,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方琪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授信品种及方式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借款等品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以自有财产抵押、质押等。
  (三)授信期限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是指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期间,具体额度到期日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或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宇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总经理在公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秉持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其他文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王振宇、方琪、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回避表决。
  因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只余2名非关联董事,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方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情况
  (一)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1.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帕瓦股份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资金占用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所述,帕瓦股份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涉嫌通过部分供应商及占用销售货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张宝涉嫌占用公司资金本息余额17,355.57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被占用资金仍未归还。我们无法就上述占用资金本息余额的准确性及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资金占用事项对帕瓦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等项目及相关比较数据可能产生的影响。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及自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帕瓦股份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帕瓦股份公司同时进行了自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帕瓦股份公司及张宝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査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对帕瓦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帕瓦股份公司自查结果与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公司代码:688184 公司简称:ST帕瓦
  (下转B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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