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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主要业务板块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油轮运输 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VLCC油轮市场现货运费率去年底从四季度高位暴跌,年底年初运价一度跌破行业平均保本点水平(中东东向最低跌至WS43),但这种暴跌缺乏基本面支撑,元月中旬市场流动性快速恢复,反弹力度和持续性均超市场乐观预期,运力供给端的强力整合叠加地缘扰动进一步推升市场信心,即期、期租及二手油轮资产价格均持续飙升。3月,战争风险、海峡封锁导致中东能源供给实质性中断,中东湾内运价被推至历史极值(但极少有实际成交);沙特延布等湾外港口替代能力有限,大西洋市场因中东断供需求大增,但美湾等长航线货盘短期内增加有限,运价随空放西行船舶增多从高位回落。中东湾内市场油轮运费指数失真、成为情绪和风险溢价指标,战争、高油价及波斯湾通行持续受阻导致市场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机遇与挑战并存。 报告期公司油轮船队同比营运天略减(VLCC减2%,Aframax减17%),但运力投放积极、长航线增加,货运周转量上升(VLCC增13.51%,Aframax增36%)。油轮船队在地缘冲突与市场剧烈波动中保持灵活、积极、稳健经营,动态调整航线布局与坞修安排。年初市场第一波上涨优先布局中东短航线,正确预判了春节前的反弹;地缘升级后迅速调整运力布局,积极响应国内国际大油公司抢油需求,发挥大船队全球运营等优势,及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适配运力,赢得客户高度肯定和信任。油轮船队报告期实现经常性利润同比大幅增长超过四倍,单季度经营利润继去年四季度后再创历史最佳。前瞻方面,油轮船队截止报告期末已锁定二季度近一半营运天,锁定的运费率显著高于一季度实际水平,为后续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干散货运输 一季度,BDI均值1,955点,同比大升75%,市场信心较强,运价波幅较去年同期降低。分船型市场看,长航线需求提振市场,巴西雨季对出货影响相比往年降低,铁矿石、西非铝土矿出口等共同支撑好望角船型市场;美国和南美粮运叠加支持巴拿马船型市场;中国钢材、新能源等出口继续支撑灵便型及多用途船型市场。 中东局势升级后油价暴涨,船东空放更谨慎,短期支撑运价;印度尼西亚削减煤炭生产,预计全年出口或大幅减少,但油价上涨后煤炭作为替代性能源需求好转,除回国补充较弱外,流向日韩和东南亚的货盘增多,煤运格局更多元,运距拉长。 公司VLOC船队继续发挥压舱石作用,凭借长期包运合同(COA)以及高效运营取得良好成效;好望角船队保持近年来最高的即期运营敞口,积极拓展COA货载,船货分线操作,租入船实现盈利;巴拿马船队持续逢低滚动租入,稳步提升长期租入船规模,长短期结合保障效益,公司灵便型船队继续保持灵活经营策略。 报告期公司好望角型、灵便型船队继续跑赢指数,巴拿马型船队仅落后市场不到2%,同比显著改善。报告期干散货板块净利润贡献同比增加172.33%,为全年经营打下良好开局。 汽车滚装运输 报告期全球汽车市场销量下滑,叠加滚装船队运力仍处于集中交付周期,全球汽车运输船市场竞争激烈,运价继续小步下滑。但中国汽车出口方面增长强劲,同比增长超过40%。 公司滚装船队继续深耕欧洲市场,细分西北欧与地中海航线,形成月班轮服务,增强航线竞争力;抢抓南美发运需求,锁定货源包船运输,提升船舶运营效益;稳定东南亚航线,稳中求进,优先承揽优质货源。 报告期公司滚装船队总运量13.67万辆,同比下降15%,但新能源车运量4.23万辆,同比增长100%,周转量51.6亿吨海里,同比增长100%。截至一季度末,招商滚装自营外贸航线已覆盖全球23个国家、 35个港口。得益于9300车位甲醇双燃料船投入,滚装船队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外贸船队日均TCE同比保持增长。 集装箱运输 报告期内全球集装箱新船交付增速维持高位,集运市场整体承压;欧美通胀上升抑制消费需求,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量增速持续放缓,一季度各主要航线运价总体延续2025年的下滑走势。 公司集装箱船队船舶数量同比增加3艘,运力增加9,208TEU,同比增幅17%。一季度全航线承运重箱量达到26.3万TEU,同比增幅9.7%。船队通过各种举措加强成本控制,加快发展高附加值业务,加强冷链、危险品的销售力度。受新开航线及业务量增长带动,报告期公司集装箱板块营收同比增加,航线单箱成本基本持平,但由于燃油费、船租金、装卸费、港口使费等航线相关成本相应增加,盈利同比下降29%。 LNG船运输 报告期全球LNG运输市场在运力持续宽松的背景下呈现大幅震荡格局。年初,受新船集中交付及传统淡季影响,现货市场日租金延续低位;3月受中东地缘局势扰动,市场情绪逆转,二冲程船型现货运价大幅飙升,但月末随事件影响消退有所回落。新造船市场明显回暖,全球官宣新船订单远超上年同期,新船交付量继续攀升。综合来看,即期市场收益虽在事件驱动下短期跳涨,但在运力增速快,贸易量增速受限的背景下,市场再平衡短期内或较难实现。 公司LNG船板块收益保持稳定,CMLNG主控和参股项目投资支出有序推进,已有2艘船舶交付运营,其他船舶建造质量和进度理想。合营CLNG 经营稳健,运营船舶达30艘,利润完成情况符合预期。公司LNG 船板块目前在建船舶共计32艘(其中CMLNG 26艘、CLNG 6艘),多个项目同时稳步推进,未来几年公司LNG船板块将快步进入投资收获季。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各业务板块(CLNG船队不并表)分部业绩如下: ■ ■ 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运力情况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娄东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齐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娄东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娄东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齐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2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招商轮船”)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2026年4月24日下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深圳和上海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波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范围包括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招商国际财务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招商国际财务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50亿元等值人民币;招商国际财务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70亿元等值人民币。协议期限三年。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以上5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本次会议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本次会议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号)。 三、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针对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期间,以保障资金安全为目标制定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本次会议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四、关于追加投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追加不超过8.03亿元人民币额度,用于择机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及其书面授权人开展增持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邓黄君先生、盛慕娴女士、邹盈颖女士和王英波先生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阅,并同意上述表述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五、关于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入3艘、向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入2艘8.45万载重多用途新造船,租期3年,附带后续4个3年租入方续租选择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邓黄君先生、盛慕娴女士、邹盈颖女士和王英波先生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本次会议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按照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关于拟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号)。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3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拟新建8200TEU型、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造4艘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8.14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与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后,交易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集装箱船队运力结构、完善航线布局、提升集运业务市场竞争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新造4艘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交船期为2028年。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38.14亿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注1:协议暂未签署,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8.14亿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建集装箱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新建4艘装配脱硫塔的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14亿元。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和同一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的股份,该交易金额并未超过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具体收购进展详见公司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3日和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7]号、2025[047]号和2026[004]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建4艘装配脱硫塔的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购买资产”类关联交易。标的船舶为新建,尚未开始建造,其所有权将在交付时转移至本公司及指定附属公司。本次交易对手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同金额尚未确定,预计金额详见本公告“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部分。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船舶交付时间、船价水平、技术方案及付款条件等核心商业条款,对具备建造并交付同类型船舶能力的主要造船厂(包括独立第三方造船厂)开展询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综合比选。比选结果显示,招商船舶下属公司在关键条件上具备相对优势,拟定的价格上限处于合理区间,具有公允性与商业合理性。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系在公开、公平的询价比价及综合比选基础上形成初步测算结果,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综合前期市场调研情况,招商船舶下属公司在关键条件上具备相对优势,拟定的价格上限处于合理区间,具有公允性与商业合理性。鉴于目前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交易价格及具体条款将以双方后续协商一致并签署的《船舶订造协议》为准,公司亦将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谈判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船舶订造协议主要条款概要拟定如下: 1、协议双方:买方为招商轮船下属全资单船公司;卖方为招商船舶下属船厂。 2、协议事项:卖方根据合同约定设计、建造、装配、下水并交付新建4艘装配脱硫塔的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买方购买并接受船舶交付。 3、交易对价:预计不超过38.14亿元人民币。 4、付款条款:按照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以人民币和(或)美元支付船款。 5、交船期:2028年。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履行完毕各自审批程序后生效。 7、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向关联方订造新船,是公司推进集运船队结构优化与航线运力升级的必要举措,招商船舶下属公司交船期更早、造船条件更优、建造能力有保障,综合比对结果最优。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与集运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项下造船款拟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与外部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并将按照建造进度分期支付。 标的船舶预计于2028年陆续交付投入运营后,将用于现有航线运力升级及结构优化,提升装载能力与运营效率,增强集运业务市场竞争力与服务能力。对本年度财务状况无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建集装箱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第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建集装箱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关联方订造船舶是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集运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运力结构和航线布局的具体举措。公司在决策前已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综合比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此议案。 (三)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建集装箱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的股份,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具体收购进展详见公司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3日和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7]号、2025[047]号和2026[004]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29]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别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招银金租”)、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招商租赁”)租入3艘和2艘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租期3年,附带后续4个3年租入方续租选择权。5艘船舶3年租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7.21亿元。 ● 招银金租和招商租赁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与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后,交易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向招银金租、招商租赁分别租入3艘和2艘8.45万载重多用途新造船,租期3年,附带后续4个3年租入方续租选择权。5艘船舶3年租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7.21亿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决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号。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和同一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的股份,该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具体收购进展详见公司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3日和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7]号、2025[047]号和2026[004]号、2026[026]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1、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租赁业务集中在设备、航空及航运等业务领域,租赁业务规模持续提升,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航运业务板块租赁资产余额占比约26%,船队规模224艘。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法定代表人为雷财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亿元。2025年末,招银金租总资产3252.98亿元,净资产410.82亿元,2025年净利润44.07亿元(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 2、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在天津市注册成立,是由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及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73,000,000.00元,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楼-5、6-202。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976,068.77万元,净资产为90,865.08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6,348.22万元,利润总额105,120.55万元,净利润91,225.76万元。 (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1、招银金租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任招商银行董事长,按照实质重于性质的原则,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2、招商租赁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租入5艘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租期为三年。附带后续4个3年租入方续租选择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为新造船舶,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租赁模式、租金、续租条款、购买方案等核心商业条款开展询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综合比选。比选结果显示,招银金租和招商租赁在关键条件上具备相对优势,拟定的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具有公允性与商业合理性。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系在公开、公平的询价比价及综合比选基础上形成初步测算结果,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综合前期市场调研情况,招银金租和招商租赁关键条件上具备相对优势,拟定的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具有公允性与商业合理性。鉴于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交易价格及具体条款将以双方后续协商一致并签署的《船舶租赁协议》为准,公司亦将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谈判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主要条款概要拟定如下: 1、协议双方:出租方为招银金租和招商租赁,承租方为招商轮船下属全资单船公司。 2、协议事项:承租方分别向出租方招商金租租入3艘、招商租赁租入2艘共计5艘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租期3年,附带后续4个3年租入方续租选择权的租赁方案。 3、交易对价:租3年租金折合人民币共计约7.21亿元。 4、每段租期期末租赁方有权按照基于账面价值约定的价格购买,出租人在征得租赁方同意后可在租期内处置船舶,租赁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价格按照处置时点的账面价值确认;若出售给第三方,处置账面收益按照承租人80%、出租人20%的比例进行分成。 5、交船期:2029-2030年。 6、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招商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履行船舶租赁协议提供备用租约保障。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履行完毕各自审批程序后生效。 8、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向关联方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是落实公司船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借助COA和较强适货性增强船队持续盈利能力,实现件杂货船队的转型升级。招银金租和招商租赁的租赁模式更灵活,船舶交付期更早、租金定价公允、续租条款更优惠,综合比对结果最优。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与散货船队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船舶陆续交付投入运营后,将用于现有航线运力升级及结构优化,提升装载能力与运营效率,增强船队市场竞争力与服务客户能力。对本年度财务状况无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第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此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在关联方租入多用途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和航线发展的需要,公司在合同签署前进行了充分的询价、比价流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实质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的股份,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具体收购进展详见公司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3日和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7]号、2025[047]号和2026[004]号、2026[026]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3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五湾社区邮轮大道 5 号太子湾海纳仓(招商积余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议案12的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公告编号2026[013]号、2026[014]号、2026[018]号、2026[019]号; 议案11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关联方新建3,000TEU型集装箱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以及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建集装箱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上述内容已于2026年1月21日、3月27日、4月25日披露。公告编号2026[006]号、2026[007]号、2026[030]号]。 议案14、议案16的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公告编号2026[027]号、2026[028]号、2026[029]号。 议案15的具体内容后续将在股东会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4、议案15、议案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应对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4、议案15、议案16回避表决。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上述资料文件以来人、邮递或电邮方式送达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13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3楼 (四)登记邮箱 本次会议的登记邮箱地址为:zhaojuan@cmhk.com (五)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会议登记地点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5-88237361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2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拟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内容: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国际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三年;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下属另一家关联财务公司招商局集团财务公司(下称“境内财务公司”)实际发生存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192,460.10万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69,480.27万元,未超过股东会授权额度; ● 交易限额 ■ 注: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招商国际财务将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外汇服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招商国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招商国际财务的经营范围内,获得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 3、目前招商国际财务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国际财务的金融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过去12个月内,与实际控制人下属另一家关联财务公司境内财务公司实际发生存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192,460.10万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69,480.27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二、 交易方介绍 ■ 招商国际财务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司注册编号为542740,商业登记证号码为19755365,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放债人牌照,放债人牌照号码为MLR1983。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如有) √ 首次签订 □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服务项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国际财务将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金融服务的定价政策 1. 关于存款服务: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招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2. 关于结算服务: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境外结算服务,结算费率不高于招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3. 关于信贷服务:招商国际财务承诺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招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在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 关于外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低于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5. 关于其他金融服务:招商国际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招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额上限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招商国际财务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招商国际财务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50亿元等值人民币;招商国际财务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70亿元等值人民币。 (四)期限及终止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相关权力机构批准并签署后生效,协议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三年。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实质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第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招商国际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境外资金提供金融服务,是为了加强境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金融服务选择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存贷款利率参照所在地市场化利率水平,部分业务减免手续费可以起到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作用,同时可以更大程度上保障资金安全。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无实质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此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已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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