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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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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530,097.34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9,927,899.44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发展战略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预案还须经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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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告的《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之“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公司是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内的主要厂商,主要产品是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其上游主要为锂源、铁源、磷源等原材料,下游用作制备锂离子电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
  (1)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
  受益于新能源在售车型数量快速增加、智能化水平提升、续航能力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等因素,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EVTank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354.2万辆,同比增长29.1%,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全球占比已经上升至70.3%。从海外市场来看,2025年欧洲和美国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377.0万辆和160.0万辆,同比增速分别为30.5%和1.72%。印度、印尼、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等国家2025年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速均在50%以上。展望未来,EVTank预计2026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2,849.6万辆,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有望达到4,265.0万辆,总体市场渗透率将超过40%。
  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带动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持续增长,且预计将保持增长趋势。根据EVTank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得益于中国市场持续推进以旧换新政策,新车型层出不穷,新能源汽车出口量翻倍增长等因素,带动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增长42.2%至1,495.2GWh。
  根据正极材料的不同,动力电池可分为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三元正极材料通常具有更高的克容量上限,能够获得更高的能量密度,具有高充放电效率以及广泛的温度适应性等特点;磷酸铁锂电池通常具有更好的热稳定性、更长的循环寿命等特点。近年来,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凭借突出的性价比优势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能量密度和综合性能改善,在动力电池中的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根据中国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5年,国内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769.7GWh,同比增长40.4%;其中,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625.3GWh,占总装车量81.2%,累计同比增长52.9%。此外,行业也在积极探索新的技术路线,如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但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尚需一定时间。
  (2)储能电池行业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深刻变革和低碳转型的持续推进,全球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转化趋势明显,逐步构建以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有力激发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储能电池系统相关技术的不断革新以及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催生更丰富的新业态,激发更多元的新需求,特别是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带动数据中心的算力及电力需求大幅提升,将进一步促使全球储能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根据EVTank数据,2025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大幅超预期主要来自于储能电池领域,尤其是中国之外的储能市场需求拉动了全球储能电池在2025年总体出货量达到651.5GWh,同比增速高达76.2%,其中中国企业储能电池出货量为614.7GWh,占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的94.4%。EVTank预测,到2030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超2TWh。
  储能电池需要在各种复杂环境下使用,可能面临腐蚀性物质的侵蚀、剧烈的温度变化等挑战,服务期限可长达10-20年,因此尤其关注电池的安全性和循环寿命,对经济性要求也比较高。磷酸铁锂电池能够更好地匹配储能电池需求,成为市场的绝对主流,EVTank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中磷酸铁锂电池占比高达95.4%。
  (3)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快速发展,全球正极材料出货量持续攀升。根据EVTank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2025年中国正极材料总体出货量达到498.7万吨,同比增长51.5%;其中磷酸铁锂出货量达到394.4万吨,同比增长62.5%,占正极材料总体出货量的79.1%。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行业是汽车工业、化学工业以及环保行业的交叉融合行业,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通过化工技术实现生产制造,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底盘、车身、车内装饰等各个系统,最终达到节能环保、减摩润滑、冷却清净、排放治理、养护清洗等目的,对于车辆的正常运行、节能降耗、排放治理等都起着重要作用。根据不同的功能和使用环境,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主要包括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冷却液以及车用养护品等。
  (1)润滑油
  润滑油工业是石油和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润滑油市场的发展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等行业的发展影响。随着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和车型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以及汽车排放标准的日益提高、社会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我国未来润滑油将朝着提高品质和性能、加强节能性和环保性的趋势发展。在车用润滑油需求方面,随着新能源电动车的推广与普及,针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润滑油产品将会是快速增长的细分市场。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对“新基建”领域投资力度加大将增加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市场需求,与此相关的工程机械的润滑油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2)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又名车用尿素,应用于柴油发动机中,它是一种使用在SCR技术中,用来减少柴油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污染的液体。目前车用尿素行业中高品质、大品牌产品将逐渐成为消费主流,低质、劣质、假冒车用尿素产品将被清除出市场,品质过硬、品牌信誉度高的车用尿素生产商将得到市场认可。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消费认知的升级,用户的消费习惯逐渐养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日臻完善,国内将产生一个庞大而稳定的车用尿素客户群体。在低碳减排的倡导下,我国车用尿素的销量在过去几年经历了显著增长,未来随着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与加油站配套或单独建设车用尿素加注站有望成为产业趋势,供应渠道将进一步完善,用户购买车用尿素的便利度将大幅提高,使用成本将有所降低。
  (3)冷却液
  冷却液是内燃机循环冷却系统的冷却介质,主要是由防冻剂、缓蚀剂、消泡剂、着色剂、防霉剂等组成,是保证汽车发动机在正常温度范围内运转所必不可少的散热介质。减少有害物质的添加及生成是车用冷却液的未来主要发展方向。传统车用冷却液配方含有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物质,所以通过对传统车用冷却液的母液和添加剂进行改进,研制更绿色环保、高效、经济的新型冷却液,以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是未来主要发展方向。随着越来越多新型冷却液产品的推出,未来我国车用冷却液市场将进一步朝着环保、高效、经济方向发展,其市场需求受到节能环保理念的推动有望持续增长。新能源车用冷却液比传统内燃机的冷却具有更高的技术要求。目前,液冷是新能源汽车散热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安全性高、散热效果显著等特点。在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不断突破、环保、限购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步提升,冷却液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冷却液在储能系统中也得到广泛应用。当前,冷却液在发电侧/电网侧新增储能项目中占比迅速提升,随着新能源电站、离网储能等更大电池容量、更高系统功率密度的储能电站需求的快速增加,新能源冷却液的市场空间也会快速提升,同时因储能系统能量密度与发热量更大,对安全性和使用寿命的要求更高,对冷却液技术也提出了更高挑战。
  (4)车用养护品
  车用养护产品是指针对机动车发动机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引擎舱系统、燃油系统、排进气系统、皮带保养、转向系统、变速箱系统、行驶系统、刹车系统、空调系统、车身精细保养、全车防锈、发动机系统、防盗系统、车窗系统等运行系统及外观进行免拆维修、清洗和保养的各类保护剂及清洗剂。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因此相应汽车养护品的市场不断拓宽,不同种类、不同品牌的汽车养护品大量投放到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了广泛的选择空间。行业内的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具有绝对优势的品牌尚未出现。
  1、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研发制造主要服务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领域;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已构建了覆盖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冷却液及车用养护品的丰富产品矩阵,服务场景覆盖汽车原厂配套、后市场服务体系、工程机械装备等多元化应用领域。
  2、主要产品
  (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公司目前拥有多种不同特点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系列,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领域。其中,S系列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具有高压实高容量、低温高容量、低成本长循环等特点,是公司目前的主打产品;T系列铁锂一号产品采用了纳米球形压实技术,可以提高锂电池于低温环境下的充放电容量及效率;Z系列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是使用回收原材料制成的高性价比选择。公司还有M系列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可以显著提高能量密度,现处于客户样品试用阶段。此外,公司积极开发具备高压实、低成本、长寿命和高倍率特征的钠电正极材料,已具备规模化量产能力。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新技术发布会,推出了新一代干法电极专用材料DRY201,该产品可实现高压实、高容量、高倍率三者兼备,适配干法电极的严苛工艺要求。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主要包括润滑油、柴油发动机汽车尾气处理液、冷却液和车用养护品。其中润滑油当前拥有汽机油、柴机油、变速箱油、减速器油、齿轮油、摩托车油、工程机械专用油、农用机械专用油、全合成风电齿轮油、其他工业油等多个品类;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拥有智蓝优+、省畅、洁劲、净芯、冰畅、可兰素1号等多个系列产品;冷却液包含新能源E系列低电导率冷却液、氢能源燃料电池专用冷却液、数据中心冷板式冷却液、数据中心浸没式冷却液、C31长效冷却液、C05轿车冷却液、C08柴油冷却液等产品;车用养护品包括乙醇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燃油添加剂、引擎内部提升剂、动力提升剂、燃油能量液等,可以满足不同车型及工况下发动机养护需求。
  3、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实行以销定产为主、统筹安排为辅的自主生产管理模式。公司基于历史订单数据开展销售趋势预判,结合下游行业需求周期、当期实际订单、现有库存水平、上游原材料供给及自身产能配置等因素,科学制定生产计划,确保销售与生产高效协同衔接,保障库存高效周转。
  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采用自主品牌生产与OEM代工双模式并行。自主品牌产品生产计划阶段,由智慧运营部统一统筹编制生产计划,系统整合各生产基地产能资源并统一下达指令,计划制定综合考量原料采购周期、包材交付周期、安全库存、市场行情、季节性波动、订单规模、运输时效及物流成本等关键要素;生产执行阶段,各基地严格遵循标准化作业规范,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与生产效能最优。OEM代工业务严格对标客户订单需求,依据订单规模精准核算原辅材料耗用并按需备货,从源头防范库存积压与呆滞;生产全过程执行客户约定的工艺路线与质量管控标准,确保订单高效生产、按期交付。
  (2)采购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主要采购碳酸锂、磷酸铁等核心原材料,以对外采购为主,同时部分碳酸锂采用客户供应模式;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原材料主要为基础油、乙二醇、尿素粒子、润滑油添加剂等。公司依托ERP、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并执行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及采购流程管控等一系列标准化制度,构建了严格的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在供应商准入环节,公司从经营资质、资金实力、质量体系认证、行业业绩及主要合作客户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各类大宗原材料均需经过小批量试用、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实际采购过程中,公司统筹库存水平、产品质量、市场价格等关键因素制定差异化采购策略:一方面通过长期合约锁定稳定且具备性价比的采购价格;另一方面采用小批量弹性采购模式,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采用期货对冲模式,通过套期保值规避乙二醇、碳酸锂等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严控经营风险、稳定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企业。公司根据客户采购合同及订单需求,提供相应产品与售后服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作为核心原材料,其性能直接影响电池整体表现,公司需为客户提供适配不同电池体系的定制化技术方案。为此,公司统筹销售、研发、采购、工程等多部门组建专项项目组,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同时,公司积极参与行业展会,跟踪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不断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有效拓展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构建了集团客户、经销商、电子商务三大销售渠道,由营销本部统一负责销售管理,下设各渠道销售中心、客服部、市场部及电子商务部等,覆盖渠道准入、合作洽谈、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全流程,推动销售模式由单一产品销售向“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转型。公司针对集团客户、经销商等不同渠道制定差异化市场推广策略,持续拓宽市场覆盖。公司上线运行CSS渠道云协作系统,经销商可通过系统实时下单,并与ERP系统高效对接,实时参与月度促销等市场活动,大幅提升渠道合作效率与客户体验。
  (4)研发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已建立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坚持产品与业务深度融合,紧密跟踪行业技术趋势与市场需求,前瞻研判行业及客户未来发展方向。公司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持续专注核心技术攻关与研发成果转化,通过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及生产工艺迭代升级,不断提升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性能与品质,着力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巩固并提升行业竞争优势与领先地位。
  公司在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领域,持续紧跟国家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稳步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公司坚持以技术带动市场的研发理念,以客户需求与行业趋势为导向,由研发中心统筹开展研发立项、项目实施与进度管控等工作,并建立健全研发全流程内控制度,为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提供坚实保障。
  4、市场地位
  (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磷酸铁锂产品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目前,公司已与全球主流锂电池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覆盖宁德时代、LG、瑞浦兰钧、亿纬锂能、欣旺达、楚能新能源等头部电池企业。依托技术研发、生产运营、产业基地布局及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持续积累与创新,公司已形成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与产品保供能力,综合竞争力稳居行业前列。凭借领先的产能布局、定制化产品开发体系及客户优势,公司未来市场份额有望实现稳步提升。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公司在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领域占据重要行业地位。经过多年技术沉淀与市场深耕,公司已构建覆盖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冷却液、车用养护品等多元化、全场景产品体系。公司高端润滑油产品“龙蟠1号”的推出,有助于改变行业及市场对国产高品质润滑油的认知,助力民族品牌高质量发展。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领域,公司具备十余年研发与生产经验,市场竞争力突出。公司自主研发的“可兰素1号”,能够有效裂解结垢、持续修复后处理系统,满足国六排放标准,可适配市场主流车型。冷却液方面,依托公司在汽车冷却液行业的优势地位及“龙蟠新能源冷却液研究重点实验室”的技术优势,公司推出了全面适配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第四代低电导率冷却液。除了应用于汽车领域的车用冷却液外,公司还依托自有研发平台,推出算力中心冷却液产品,拓展冷却液产品应用场景,打造精细化学品新的增长曲线。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新技术发布会,推出了第二代算力中心冷却液,这款产品已被华为列入《计算集群硬件液冷可部署要求》认证名单。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以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为导向,持续推进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成功打造“龙蟠”“可兰素”等自主品牌。依托数字化生产与现代化运营管理体系,公司不断提升产品交付效率与服务响应速度,精准匹配市场需求,产品远销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品牌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1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3,777.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53.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47,243.79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连)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蟠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8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方式和内控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含下属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或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使用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每季度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均用于募投项目,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龙蟠科技(含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458.30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2,458.3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损失。
  2、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2,458.30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2,458.3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谨慎、充分地披露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与“安永华明”合称“安永”)。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郭福艳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钟巧女士,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H股)何兆烽先生,现为香港执业会计师,于1992年加入香港安永成为审计师、1994年加入安永华明、2000年成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并开始执业、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以及安永香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具有较为丰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2日、4月23日、4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2024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8亿元(经追溯调整后)、3.94亿元,同比下降50.63%;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4%(经追溯调整后)、79.77%,同比增长4.83个百分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业绩风险。
  ●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份认购、供货及预付款条款清单〉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与Global Lithium ResourcesLimited(以下简称“GL1”)及GLRAustraliaPtyLtd(以下简称“GLR”)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股份认购、供货及预付款条款清单》(以下简称“《条款清单》”),《条款清单》的履行可能存在跨境风险、监管审批风险、项目建设风险、供应量短缺风险、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碳酸锂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所处行业、市场供需变化风险及正式协议签订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LopalTechPerthPtyLtd(以下简称“龙蟠珀斯”)与GL1、MBLithiumPtyLtd(以下简称“MB锂业”)签署《TenementsandMineralRights SaleAgreement》(《矿权及矿产权利出售协议》)。根据协议,龙蟠珀斯以1,485万澳元的交易对价收购GL1与MB锂业持有的位于澳大利亚的锂矿勘探租约及相关资产,该锂矿项目后续还需进行勘探、采矿证申请、选矿及采矿产能建设,预计投入资金超2亿美元,建设达产周期预计2-3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后续推进仍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包括采矿租约获取风险、项目建设风险、开采不及预期风险、境外交易风险以及资金投入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2日、4月23日、4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问询,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营业绩情况
  2024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业绩连续亏损,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8亿元(经追溯调整后)、3.94亿元,同比下降50.63%;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4%(经追溯调整后)、79.77%,同比增长4.83个百分点。
  (三)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向符合条件的28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85万份,授予价格为15.35元/股。公司已完成相关授予登记工作,最终授予登记人数为282人,授予登记数量为681万份。具体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7日、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等公告。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3年3月24日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2,082,4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2,082,400股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5,078,903股减少至682,996,50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85,078,903元减少至682,996,503元。具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等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五)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662,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4%。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香兰女士、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38,18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11%,占公司总股本的4.38%。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2日、4月23日、4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份认购、供货及预付款条款清单〉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与GL1及GLR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清单》,《条款清单》的履行涉及跨境交易,可能存在法律、政策变化以及政府监管审批不通过等风险;Manna锂矿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极端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建设成本超支、工期延误,进而影响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若项目实际产量低于预期、生产中断或产能释放缓慢,公司将面临供应量不足、无法满足自身生产需求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原材料稳定供应造成不利影响;《条款清单》涉及的锂矿产品后续将加工为碳酸锂等锂盐产品,碳酸锂市场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可能性,进而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及业绩产生一定不确定性影响;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本次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涉及跨境交易,款项收付等环节采用美元作为计价与结算货币,存在汇率波动风险;锂电上游锂资源及碳酸锂行业具有强周期性,行业易出现锂精矿及碳酸锂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预付款回收及磷酸铁锂业务盈利水平;《条款清单》系各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龙蟠珀斯与GL1、MB锂业签署《Tenements and Mineral Rights Sale Agreement》(《矿权及矿产权利出售协议》)。根据协议,龙蟠珀斯以1,485万澳元的交易对价收购GL1与MB锂业持有的位于澳大利亚的锂矿勘探租约及相关资产,该锂矿项目后续还需进行勘探、采矿证申请、选矿及采矿产能建设,预计投入资金超2亿美元,建设达产周期预计2-3年。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后续推进仍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因素:该项目采矿租约的审批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周期较长且存在不予批准的可能,后续能否顺利取得采矿租约存在不确定性;若无法按期取得采矿租约,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合法开采资格及整体开发进度;即便取得采矿租约,项目后续建设仍面临工程技术、施工条件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极端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建设成本超支、工期延误,进而影响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虽然有专业机构对该锂矿的资源储量进行了评估,但资源量数据仍有可能存在总资源量、储量与实际总资源量、储量、实际可采储量不一致的风险,且矿产开采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投入,同时受锂矿所处环境的自然条件约束,可能会存在不能达到预期采矿规模的风险;另外,本次交易为跨境交易,澳大利亚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营商环境与中国差异较大,当地跨境投资、外商准入、矿业开发监管等政策存在变动风险,可能对本次交易以及后续项目运营管理产生影响;后续工程建设、开采、选矿与日常生产运营等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资本开支需求较高,若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将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投产计划及经济效益实现;同时,也将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风险,加剧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对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流动性及财务稳健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公开的信息以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于2025年2月22日发布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自行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举措并认真评估实施效果,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着力提质增效,实现经营业绩显著改善
  2025年,全球锂电池产业在动力与储能“双轮驱动”下稳步增长。公司通过结构性调整与降本增效举措,实现经营业绩同比显著改善。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530,09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亏。
  1、深化产品差异化战略,构筑技术护城河
  公司紧跟新能源与新材料行业技术迭代趋势,持续深耕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报告期内,龙蟠科技首届全球新技术发布会成功举办,集中发布四大突破性技术成果与商业模式创新:第四代高压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第三代低电导率冷却液、第二代燃料电池催化剂,以及第一代磷酸铁锂再生技术及配套商业模式。其中,第四代高压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凭借超高压实密度特性,创新采用一次烧结工艺,较传统二次烧结工艺显著降低能耗成本;第三代低电导率冷却液融合独创缓蚀技术,以聚酯级乙二醇为基底复配有机特效缓蚀剂,抗金属腐蚀保护性能达到国标5倍以上;第二代燃料电池催化剂在活性大幅提升的同时,实现铂用量的显著下降,全方位优化使用成本;第一代磷酸铁锂再生技术可高效处理废旧极片与未注液电芯,再生产品性能媲美全新二代压实磷酸铁锂,其衍生的创新商业模式更拓宽了公司垂直一体化发展路径。
  公司继续保持在产品、工艺等研发方面的高投入,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4.61亿元。公司子公司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514项,其中发明专利154项。
  通过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公司已构建起差异化技术壁垒,不仅为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构筑先发优势,更将成为未来利润增长的关键支撑。
  2、加速产能释放,积极拓展新客户
  产能建设方面,公司下属的印尼锂源一期3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于2025年上半年顺利投产,并成功量产出货至客户的海外工厂,目前该项目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市场开拓工作,积极推进多家重点客户合作拓展,客户结构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拓展成效显著,2025年进一步与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楚能新能源、欣旺达等客户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对公司未来产品销量进行了有效锁定。与核心客户的深度合作,有助于公司精准把握产品标准与客户需求,保障收入和利润来源的稳定性,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市场地位。
  3、强化垂直一体化布局,保障供应链安全
  2025年,公司持续进行产业链纵向发展,强化垂直一体化布局。江西宜春合资建设的年产4万吨碳酸锂加工厂、山东菏泽及湖北襄阳15万吨磷酸铁产能保持稳定运行;同时,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对山东美多科技的收购,进一步完善了产业链布局。公司碳酸锂、磷酸铁等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原材料价格风险。公司“原材料一正极材料一回收利用”产业链布局雏形显现,从长远来看,随着市场拓展及协同效应的逐步释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4、强化财务运营管理,夯实发展基础
  2025年,公司通过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需求。2025年6月,公司通过H股配售公司20,000,000股新H股,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16.89百万港币;此外,2025年8月,公司控股孙公司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完成增资扩股,获得来自LG ENERGY SOLUTION, LTD.出资的1,597.09万美元。
  公司聚焦现金流健康与资产负债结构优化,积极推进多项举措。现金流管理方面,公司强化应收账款全流程管控,通过细化客户信用分级、加大逾期款项清收力度加速资金回笼;同时压缩非核心业务资本开支,优先投向高回报核心业务,提升资金周转效率。资产负债率优化上,推进资产轻量化转型,处置部分低效资产回收资金;并调整融资策略,增加权益性融资比重以降低有息负债。这一系列举措将为后续财务状况改善积累积极因素,公司将持续深化相关工作,为长远发展提供坚实财务支撑。
  5、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绿色发展道路
  2025年,公司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公司持续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聚焦生产环节节能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新;积极升级产线设备,引入更高效节能的生产装置;结合数字化管理系统对产品生产流程进行全面优化。上述举措不仅有效降低了单位产品能耗,更通过提升生产效率、减少物料损耗,显著降低了制造成本。此外,公司积极推进生产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与绿色转型筑牢基础。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摆在重要位置,一直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并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满足条件时积极开展利润分配工作。然而,受新能源锂电池行业当前整体态势影响,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减亏举措,但短期内业绩仍未能实现盈利,暂不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为保障公司能够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进后续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现阶段公司将资金优先配置于技术研发攻坚、产能升级优化、市场深度拓展及债务结构改善等战略领域,以此提升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将提质增效成果转化为长期价值投资,为未来业绩突破与股东回报夯实基础。待当前投资项目逐步释放效益、公司经营情况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更加充裕后,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科学平衡发展需求与股东回报,积极开展利润分配工作,探索多元化价值共享路径,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把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投资者交流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2025年,公司积极加强投资者交流,通过多渠道传递企业价值,其中包括利用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各类咨询与关切。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报告期内组织召开4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通过网络互动形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此外,公司于2025年3月举行首届龙蟠科技全球新技术发布会,接待兴证全球、嘉实基金等数十家机构,管理层详细介绍了本次发布的四款新产品,并积极回应技术突破、战略布局、行业趋势等投资者关切问题。2025年5月,公司在常州举办投资者活动,由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及常州锂源研发总监进行接待,带领参会机构实地参观了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工厂,重点介绍了公司海外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吸引了JPMorgan、Fidelity International等十余家机构参与。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披露ESG报告,系统呈现了在环境管理、社会责任履行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与成果,涵盖绿色生产工艺推进、员工权益保障、供应链协同发展等内容,助力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价值。
  四、持续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已建立起健全的治理架构与内部治理制度体系,打造出权责分明、运转规范的运营决策模式。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优化业务流程,并紧密对接法律法规的更新动态与自身实际发展需求,持续健全内控体系,深入开展各项治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发挥了监督作用,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水平,确保公司治理和内控合规。各位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了公司定期报告、关联(连)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议案,有效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A+H股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完成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取消监事会设置,同时强化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后续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调整,持续更新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落实“关键少数”责任,完善绩效考核,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2025年,公司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进行沟通交流,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通过参加资本市场或监管机构关于“关键少数”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等“关键少数”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设置将有利于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的有效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落实“关键少数”责任,持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为提质增效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明确高层管理团队及核心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将战略目标分解为具体量化指标,纳入“关键少数”的年度目标责任书,通过定期述职、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地,确保决策部署高效执行。同时,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突出价值创造导向,将提质增效、创新成果、风险防控等维度的考核指标细化分解,覆盖包含“关键少数”在内的每一位员工,实现考核结果与全员薪酬激励、晋升发展的深度挂钩,既强化“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又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动能,推动形成上下联动、聚焦目标、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通过规范运营管理、优化决策机制、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等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及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一战略委员会一ESG工作小组□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战略委员会通过书面提案定期向董事会呈报工作进展,董事会每年开展专项审议□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作为本公司ESG事宜管理及公开披露的最高责任机构,负责审批并确认本公司的ESG管理策略和ESG相关制度,监督ESG风险管理和ESG目标制定的进度,对ESG绩效承担全部责任,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代表董事会监督ESG风险及ESG事宜。董事会密切关注ESG相关的风险与机遇,对日常运营过程中的ESG相关风险及重要性进行评估,将ESG风险管理嵌入投资决策全流程,建立“监测一整改一反馈”的闭环机制,实现对ESG风险的精准识别与高效处置。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鉴于公司业务不涉及科技伦理,以及报告期内未发生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故本年度未披露科技伦理以及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两个议题,已在报告附录中做说明。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4日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10,053.92万元收购龙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国际”)持有的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多”)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对其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将股权交割日和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时间延后,股权交割日延迟到山东美多在建项目满产后,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后2周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双方并就此事项签署了《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1月21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山东美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山东美多同受石俊峰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追溯调整前后具体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对2024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
  (二)对2024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对2024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根据2025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根据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各自编制了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发展战略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A股《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H股2025年印刷版年度报告。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两地上市规则分别发布A股年度报告和H股年度报告,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对H股2025年印刷版年度报告作必要的调整完善(如需)、签署和公告。
  A股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5年印刷版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代码:603906 公司简称:龙蟠科技
  (下转B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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