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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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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数据。
  2、“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募集资金结余。因此,该等项目的期末投入使用进度公式不适用。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承诺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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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最近12个月是指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3、“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4、“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虽然现金管理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现金管理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现金管理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负责现金管理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门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40,399.2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28,440.49万元,实收股本为41,651.615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
  2025年度,由于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产品销售价格承压下行;同时,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低通量系列基因测序产品的销量占比提升。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收入与毛利贡献额同比下降。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以高水平的经营质量,深度推进全球化战略。在全读长测序业务(SEQ ALL)、智能自动化业务(GLI)以及多组学业务(OMICS)三大领域,围绕极致成本、极致方便、极致完整三大核心目标,推进超高通量测序技术降本增效、长读长与短读长技术融合研发;在多组学领域,完善单细胞、时空组学等产品矩阵,推动多组学解决方案与临床场景的深度适配;同时加快智能实验室自动化与人工智能技术结合应用,在样本前处理、样本制备、数据分析等环节的落地应用,提升研发与商业化效率。
  在全球化布局中,公司已形成技术与市场双重领先。在技术方面,公司打造覆盖“短读长+长读长+空间组学”的全链条产品矩阵,实现多组学技术人人可及;在市场方面,公司在全球布局9大研发中心、7大生产中心、9大仓储中心以及13个客户体验中心;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将重点构建全读长、智能自动化等核心技术的全链条保护机制;在资质认证方面,公司将推进基因测序仪、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多组学产品的全品类全球认证,覆盖科研至临床全场景高标准,助力精准医疗普惠可及;在全球化营销方面,公司将围绕中国、亚太、欧非、美洲四大区域实施差异化、本地化运营策略,搭建本地化营销、服务与人才体系。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全球产能布局,在严格契合各地法规要求的基础上,筑牢供应安全防线,深化精益生产,优化仓储物流与库存管理,推进降本增效,持续提升生产质量与运营效率。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库存、期间费用和外汇全流程管控,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与经营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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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223.18万元,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及其对应的增值税税费28,783.54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31,439.64万元。
  注(2):包含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注(3):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第一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2025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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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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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期间,预先使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人员在募投项目的薪酬费用,后续定期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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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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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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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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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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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募集资金结余。因此,该等项目的期末投入使用进度公式不适用。
  注5:“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信息技术与营销网络建设,属于费用化投入,其效益体现为对公司整体能力的综合提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无法单独量化核算,故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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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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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8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担保范围为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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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可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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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深圳华大涌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3月19日,暂无财务数据。
  2、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对公司整体发展有利。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整体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18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421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9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0.73%,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2025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9,264.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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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期末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共计14,095.86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固定资产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68.25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无形资产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488.75万元。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53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298.5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9,264.9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以上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2025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5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表明公司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并行,关注并贯彻落实企业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绩效作为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力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99.2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440.49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18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40,399.2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28,440.49万元,实收股本为41,651.615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该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关联委员均回避表决,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直接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符合《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牟峰、余德健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牟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因工作调整辞任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因工作调整辞任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扩展,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过程中外汇收支规模较大。
  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外汇市场波动明显,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保值”而非“增值”为外汇风险核心管理目标,以正常生产经营的进出口业务需求为基础,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力,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减少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承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的进出口业务需求为基础,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交易管理: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预警管理:公司财务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因工作调整辞任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总经理牟峰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牟峰先生自2016年4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至今已满10年,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并继续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峰先生的辞任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聘任刘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后,刘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刘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之日起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一)提前辞任的基本情况
  ■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牟峰先生本次辞任公司总经理不会影响管理层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规范治理及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牟峰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了工作交接。
  牟峰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管理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牟峰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一)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牟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副董事长简历:
  牟峰: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遗传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8年,曾历任中国科学院遗传研究所人类基因组中心,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研发人员及北京华大吉比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至2020年,曾历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西大区CEO(鄂湘豫赣皖、滇贵川渝藏),华北大区CEO(京津冀、黑吉辽、晋蒙),国内区域发展中心主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轮值CEO、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牟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200股,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0,25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牟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后,刘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刘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之日起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章变更等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总经理简历:
  刘健,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曾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实习员。2010年6月至2012年8月,曾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气液系统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曾任徕卡显微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仪器开发中心主任。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曾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美洲区总裁。
  截至目前,刘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400股,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58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509.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期末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共计2,057.63万元。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42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46.1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509.1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增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融资的种类、金额、利率、融资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审批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侨敏女士,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侨敏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侨敏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吉祥先生,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吉祥先生于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吉祥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洁女士,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洁女士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洁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3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参考拟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据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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