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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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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全球M2C全价值链直销模式,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1.42亿元,同比增长14.87%。在盈利表现方面,受地缘政治局势波动、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及外汇市场波动等外部环境影响,加之公司基于长期战略考量,主动加大了品牌建设及全球市场推广投入,通过实施阶段性促销策略并进行战略性备货以应对海外旺季需求,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5.39万元。后续随着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的逐步完善及全链条降本增效措施的深化,相关成本压力有望得到缓解,公司长期稳健经营的基础将持续夯实。
  在业务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公司坚定执行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解决方案品牌战略,核心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新兴市场取得实质性突破。按区域划分,北美市场同比增长15.85%,欧洲市场同比增长115.72%,中国市场同比增长28.03%,日本市场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为进一步强化市场渗透能力,公司持续优化品牌官网独立站、第三方电商平台及线下零售三位一体的全球化网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已覆盖5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关产品累计销量近700万台。其中,全球21个品牌官网独立站营收同比增长27.14%,占总营收比重升至29.62%,渠道直销能力与用户粘性持续提升;线下渠道方面,公司与Costco、Lowe’s、Home Depot、Best Buy等全球知名零售商保持深度合作,产品入驻店铺超过10,000家,线下零售营收同比增长22.47%,进一步巩固了品牌的全球市场覆盖深度。
  市场拓展与渠道深化的背后,是公司对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的持续高强度投入。公司聚焦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领域,加速核心技术成果转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累计布局专利2,766项,其中境内外已授权专利1,212项含发明专利102项;光伏领域专利累计达811项。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与工业设计能力,公司累计荣获德国红点至尊奖、美国CES创新奖等119项国际大奖,相继入选2024年深圳企业专利创新实力百强榜及2025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并获评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
  依托深厚的技术护城河,公司于2025年相继推出多款覆盖家庭备电、自发自用及户外休闲场景的创新产品。其中,安全快充户外电源3000 Pro 2经第三方机构认证,在3kWh级家用储能设备中实现了轻量化与小型化的突破;华宝新能美学曲面光伏瓦成为全球首个通过UL 7103严苛测试的曲面光伏瓦产品,顺利通过中国、美国、欧洲全序列国际认证,并入选时代周刊2025年度最佳发明榜单。从业务结构看,Solar Generator光充户外电源品类表现突出,报告期内营收同比增长15.09%,占总营收比重达52.08%;家庭核心备电产品5000Plus、3600Plus等同步实现快速增长,相关营收突破3亿元。整体而言,消费级光伏储能全场景解决方案已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核心引擎,战略布局的竞争优势正在逐步显现。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于2026年4月23日不幸因病逝世,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表示深切慰问。
  吴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为公司相关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7名减少至6名(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4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过半要求。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增补独立董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6年4月20日发出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听取工作报告,认为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公司经营层在2025年度有效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层的各项主要工作。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公司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李斐先生、谷琛女士和原独立董事吴辉先生在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李斐先生、谷琛女士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财务决算数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和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形式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用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中伟先生、温美婵女士、白炜先生、楚婷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斐先生、谷琛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中伟先生、温美婵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23亿元增加至不超过33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所需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7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不得归属的37.9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不得归属的47.29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3.6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0.8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次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补选李小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李小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518Z0079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53,881.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8,484,225.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5,007,801.1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5,381,018.31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5,533,482,067.32元,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5,534,172,413.44元。
  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未注销。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77,625,209.303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2025年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7.50元,共计募集资金5,828,645,675.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202,814,100.00元(实际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为204,314,100.00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5,831,57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托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735,170.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结余差异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15,203.32万元,募集资金户转入证券回购专用账户截至本期末余额0.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授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1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同时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大额存单均系到期前可公允价格转让,满足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
  注2: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中涉及使用的超募资金为229,903.32万元。
  (2)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95.7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2025年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3)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9,719.03万元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契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并结合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华宝新能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1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7,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6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6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2.2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164.3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918.54万元。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期承诺投资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8,574.60万元永久补流形成。
  附表2: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75.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上表存在加计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测试,公司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75.3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75.33万元,同时将减少2025年利润总额3,575.3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交易金额:以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交易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以及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的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累计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当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因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当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出现时,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将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财务中心、内控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内控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备必要性。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4、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各类银行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形式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宝”)
  已发行股份:1,010,000股普通股
  成立时间:2015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Unit08, 15/F, Witty Commercial Building, 1A-1L Tung Choi Street,Kowloon, Hong Kong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海外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Inc.)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加拿大的经销商Jabberkat因Jackery Inc.发出合同终止通知(到期不续签)而起诉Jackery Inc.,其主张因Jackery Inc.终止合同给Jabberkat造成的损失及惩罚性违约金共计325万加币,折合人民币约1,713.99万元,法院通知2024年5月16日进行第二轮开庭(我方律师询问对方证人环节);公司聘请的境外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认为Jabberkat没有向Jackery Inc.索赔325万加币的充分理由,公司因此被加拿大当地法院裁定赔偿的可能性极小;下同。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Inc.)
  公司名称: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Inc.)
  已发行股份:4,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3500 South Dupont Highway, City of Dover, County of Kent, DE, 19901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Jackery”品牌的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北美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美国杰诺维斯公司(英文名称:Geneverse Energy Inc.)
  公司名称:美国杰诺维斯公司(英文名称:Geneverse Energy Inc.)
  已发行股本:5,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美元)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5310 BUNCHE DR FREMONT CA 94538-8301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Geneverse”品牌的家庭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德国杰克瑞科技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Technology GmbH)
  公司名称:德国杰克瑞科技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Technology GmbH)
  股本总额:25,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欧元)
  成立时间:2021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Bahnstra?e 9, 40212 Düsseldorf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Jackery”品牌的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日本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株式会社Jackery Japan)
  公司名称:日本杰克瑞公司(英文名称:株式会社Jackery Japan)
  已发行股本:500股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0日
  注册地址:1-11-2 I/O Shimbashi, Shimbashi, Minato-ku, Tokyo, Japan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Jackery”品牌的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日本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杰克瑞英国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UK Ltd)
  公司名称:杰克瑞英国公司(英文名称:Jackery UK Ltd)
  已发行股份:100股普通股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Suite B Fairgate House, 205 Kings Road Tyseley Birmingham B11 2AA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公司“Jackery”品牌的储能产品及光伏产品在英国市场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该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公司将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以及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均为100%全资控股)的担保总额度为15亿元,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70%;已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600万美元,已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上述金额涉及外币的,按照2026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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