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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00,057.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93.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6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有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委派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非独立董事董岩先生延续其任职股东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百分之五十。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薪酬按月按固定标准发放;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考核按月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另行实施的激励计划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2020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服务,2025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志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信永中和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4,933,661.2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015,122.7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市场情况、自身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多重因素,认为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技术研发、对外投资,更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竞争力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体原因如下: (一)所处行业特点与持续研发投入需求 公司作为国家新型电力系统与数字电网建设的核心供应商之一,业务涵盖智能电力产品、低空智能巡检、信息技术服务及新型储能等领域。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驱动下,行业技术迭代迅速,市场竞争激烈。为保持并强化产品与技术优势,公司将持续投入资金用于研发创新与产品升级,以满足电网及电力产业客户对智能化产品、数智化解决方案的前沿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故障指示器等智能电力产品,低空智能巡检硬件产品以及储能相关产品。在保持传统智能电力设备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低空智能巡检、储能、数智化信息技术等业务多板块协同发展。公司目前正处于多板块协同发展的关键成长期,营收规模持续扩大。为巩固市场地位并开拓新业务,公司在产能提升、高端人才引进、市场拓展及重大项目承接等方面均需运营资金支持,以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公司近年资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公司出资1.797亿元实施股份回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根据股份回购方案,上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即三年内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转让或出售,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截至2025年末,上述回购股份尚未出售,亦未实现资金回笼。2025年12月,为优化控股子公司煜邦智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智源”)股权结构,提高运营与管理效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收购煜邦智源少数股东所持的1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煜邦智源的直接持股比例提升至76%。上述两项举措累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2.097亿元。 报告期内,由于占收入比例最大的智能电力产品的收入与毛利的下降,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关键盈利指标均有所下降;同时,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应收账款较前序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资本性支出与经营情况的变化致使公司除去募集资金外的自有现金及其等价物较往期下降。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资金用于经营规划的执行与落地,保障核心业务稳健运行和战略项目有效推进,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将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以及经营规划的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相关收益水平将受行业市场发展状况、实际经营情况、资产回报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五)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召开股东会对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审议。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的规定,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并在年度股东会就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实施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当前阶段的实际情况及在经营、研发、市场等各方面的长期规划作出的决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情况,公司财务部起草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决算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周德勤先生根据2025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对2025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与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目标提出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裁周德勤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履行了法律法规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杨之曙先生、张建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岳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之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功)》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当前阶段的实际情况及在经营、研发、市场等各方面的长期规划作出的决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8、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9、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交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0、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由公司股东委派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公司与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函件,根据其相关制度,其委派的非独立董事董岩先生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津贴等报酬,根据函件内容公司2025年度不向非独立董事董岩先生发放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由公司股东委派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非独立董事董岩先生延续其任职股东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激励办法》领取,其中基本工资及月度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决定。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的岗位、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及个人绩效情况领取薪酬。2025年,公司未计提和发放年度绩效薪酬。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薪酬总额615.58万元。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按固定标准发放;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考核按月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百分之五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德勤先生、计松涛先生、黄朝华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报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整体评估以往方案实施情况的同时,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强化市场竞争,保障投资者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可转债“煜邦转债”发生转股共272股,公司总股本由336,060,004股增加至336,060,27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6,060,004元增加至人民币336,060,276元。 (2)变更营业范围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汽车销售”业务。 (3)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5条的内容,董事会同意聘任汪太森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1、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19”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3,000.00万元。 注2: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589.97万元以及现金管理余额13,000.00万元,合计27,589.9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8月17日,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和“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3,000.00万元;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57183297672余额1,00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05246550655余额2,500.00万元处于银行内部金额冻结状态,系上市公司使用上述余额申购结构性存款的业务正在办理中,实际已于2026年1月5日成功购买结构性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累计金额为1,116.96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除终止实施项目外的其他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募投项目之“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增加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杭州市作为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募投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上述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上述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募集资金9,782.7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上述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终止实施的原因、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及日常督导沟通,督促公司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并进行及时的自查整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储、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25年度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的募集资金暂未确定用途,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尽快确定节余募集资金投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时披露并依法合规使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由于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41,080.6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高景宏泰投资有限公司、周德勤、计松涛先生、黄朝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 系 人:梁天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暨2026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至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 董事会秘书:石瑜女士 财务总监:李化青先生 独立董事:杨之曙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至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邮箱:ir@yupo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汪太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太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423548 邮箱:ir@yupont.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汪太森先生简历 汪太森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21年12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太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汪太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汪太森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83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1,080.6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7月20日至2029年7月1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0号”文同意,公司41,080.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煜邦转债”,债券代码“118039”。 根据有关规定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煜邦转债”自2024年1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9年7月19日。 自2025年12月3日(即前次股东会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日)至2026年3月31日,“煜邦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72股。基于上述事项,公司股本由336,060,004股变更为336,060,27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336,060,004元变更为人民币336,060,276元。 二、变更营业范围的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汽车销售”业务,具体修改如下: 变更前: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职业中介活动。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1、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根据上交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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