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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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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5年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对子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核销。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资产核销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子公司部分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5,104.79万元,本期未发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资产核销有关规定,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度部分资产予以核销处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资产核销主要为下属子公司针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逾期应收款项进行坏账准备核销处理,对于前期已足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进行报废核销。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为2025年度。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对于未逾期的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逾期的应收票据,公司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根据相应的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②应收账款
  公司对所有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分为三类组合:
  a.按账龄划分组合。
  b.按风险特征与其他市场显著不同的业务划分组合。
  c.关联方及其他无风险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为:
  a.账龄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注:三年以上的有保兑的含延期付款条件的应收账款,按期末余额的10%或按未投保(或未获保兑)的比例提取,其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不超过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不可赔付金额或保兑银行未保兑金额。
  b.风险特征与其他市场显著不同的业务组合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5%。
  c.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判断其预期损失金额,如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明显高于上述组合预计损失金额,本公司按照单独判断的预计损失金额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③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项根据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在以前年度其他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
  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项,公司单独判断其预期损失金额,如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明显高于上述组合预计损失金额,本公司按照单独判断的预计损失金额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⑤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公司选择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说明:逾期部分具体根据实际年限按照应收账款方案计提减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677.31万元,占期末应收款项原值的2.31%。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金融工具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427.48万元,占期末合同资产原值的4.97%。计提的合同资产跌价准备中,主要为下属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已履约未结算资产减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5,104.7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68.1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5,068.17万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均已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足额的减值或跌价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其他有关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方案及核销资产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
  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6,601,535.36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4,222,302.5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19,212,126.3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917,480,042.0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21,212.63元,减去2024年度已分配股利154,676,117.13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70,094,838.55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645,792股后的股本总额1,228,763,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情况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35,163,945.95元。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33,400股,累计回购金额23,593,582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158,757,527.9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5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87,496,603.07元、893,480,754.52元,分别占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86%、3.65%,均未高于5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时间
  2026年下半年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四)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的决策部署,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044号公告。现将行动方案相关进展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重点构建设计咨询与工程承包、先进工程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工程投资与运营三大业务板块。2025年,公司聚焦“韧性发展”主题年,锚定“十四五”战略目标,坚持“转型发展、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三大战略主线,立足“新市场布局、新细分赛道、新资源配置”“三新”定位,积极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与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深度参与海外工业化建设,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科技型专业化工程公司”转型成效显著。
  2025年,公司国内外业务整体经营稳健,经营质量、合同储备显著增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5.68亿元,利润总额5.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4亿元,战新产业营业收入8.91亿元。2025年,公司新签合同额合计35.32亿美元,同比增长4.19%。
  二、强化科技驱动,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全面落实“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全链条、协同化科技创新管理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动能。
  科研产出成果丰硕,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公司主持或参加制修订标准65项,其中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31项;专利授权119 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获批住建部“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入选首批“中国标准海外应用试点”,斩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11项,其中“轻型短站房八人吊厢脱挂索道项目”获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显著提升行业影响力与国际技术硬实力。
  发布《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管理办法》,构建“制度引领-分层落实-全链覆盖”的创新保障体系。联合南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搭建绿色环保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平台,依托“科技大讲堂”和专家聘任机制,组建高层次专家梯队,搭建了由突出贡献专家、首席专家、技术带头人及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青年科技人才构成的多层次专家梯队,强化核心人才支撑。
  三、持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稳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坚持打造“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协作高效”的董事会,持续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能,全年重点审议事项涵盖中长期发展决策权、财务事项管理权、高管薪酬管理权和业绩考核权等董事会职权,助推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法》规范有序取消监事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充分保障董事规范履职。公司蝉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等多个奖项,连续第四年获得董事会“金圆桌奖”之“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
  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ESG绩效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连续四年披露符合国际标准的ESG专项报告,主流机构ESG评级持续提升,ESG影响力持续扩大。蝉联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获评国新杯ESG卓越央企“金牛奖”和2025年中国ESG企业领先者徽章,伊拉克九区油气中央处理设施、乌兹别克斯坦奥林匹克城等多个项目入选权威机构评定的行业标杆或典型案例。
  四、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基石,多渠道强化投资者交流,推动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互促进
  (一)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有效性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积极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自愿披露经营亮点比例超过四分之一,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与透明度。全年披露文件139份,信息披露质量得到监管认可,连续十五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A级评价。
  (二)建立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
  持续开展形式丰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通过股东会、互动易、投资者调研、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紧密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2025年,公司常态化召开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国机集团集体投资者交流活动,回复投资者互动易线上问题87条,回复率为100%;接待11次投资者调研,覆盖机构近50家,组织1次反向路演,参加多次券商策略会。
  公司蝉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和“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案例”,多次获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
  (三)重视市值管理与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以良好经营业绩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回报股东。2025年,公司发布《市值管理制度》,明确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常态化运用市值管理“工具箱”。首次开展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为目的的股份回购,以5,000万元至1亿元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并进行注销。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约865万股,回购资金约人民币7,629万元。保持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与股东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公司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累计已分红金额32.39亿元。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境内子公司和境外子公司,预计审计费用为152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中审众环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与公司同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共6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超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长,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郝国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预计2026年审计费用为152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境内子公司和境外子公司。审计费用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执业严谨细致,较好地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同意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境内子公司和境外子公司,预计审计费用为152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2026年1月1日。
  2、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周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2、4、6、8、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了解投资者诉求,现就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方面等事项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8日,投资者可将意见通过“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中的“联系方式”以文字方式反馈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向公司提交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股东账号。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6年5月20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晓瑶、周辉
  电话:010-82688212,82688120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6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要经营数据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国际工程业务新签重要合同1个,新签合同额为1.16亿美元,包括:哈萨克斯坦年产100万吨带钢热轧生产线项目。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生效合同额5.10亿美元。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国际工程业务主要在执行项目39个,在手合同余额为94.24亿美元。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新签合同额为3,120.58万元;咨询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为2.87亿元,包括:云南数字枢纽智慧机场建设一期项目、福建省晋江市安海医院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等项目。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43.45亿元,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8.85亿元;咨询设计业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47.5亿元,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3.06亿元。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为5.03亿元,包括:陕西省留坝县紫柏山景区脱挂索道、立高集团广州增城总部基地中央冻库项目等项目。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累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额为46.74亿元。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无新签合同。截至2026年3月末,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3.15亿元。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新签合同额合计2.34亿美元。
  注:公司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二、重大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在执行的重大项目2个,情况如下:
  (1)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A标段和B标段),合同总金额35.93亿元。该项目已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正在进行飞行区水泥混凝土道面浇筑,航站区航站楼已完成二层混凝土浇筑。
  (2)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年产50万吨纯碱厂项目,合同金额3.37亿美元。该项目全部工艺设备及施工主材已发运至现场,纯碱工艺区核心建筑除轻重灰工序外已全部封顶并交付安装。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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