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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79,213,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和诸多挑战,本集团围绕“巩固提升核心业务、清理整顿非核业务、谋划布局未来业务”的整体思路,沉着应对,稳健施策,稳队伍、稳经营、稳资金,较好地完成了新老过渡,同时科学谋划未来发展,抓住机遇谋篇布局,在产业并购上开展有益尝试,集团整体经营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和较强的韧性。集团核心业务的高科技和生物医药两个板块,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实现双增长,但非核业务的经营压力仍然较大,低效资产处置进展滞后,清理整顿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2,303,62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7%;营业成本1,708,866.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7%;销售费用119,46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9%;管理费用139,10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财务费用67,01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04.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159.6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1.34%。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在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增长的带动下,立足核心主业,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技术创新+全球化布局”双轮驱动,持续稳固业务基本盘。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869,837.13万元,同比增长17.68%;实现利润总额139,020.31万元,同比增长18.22%。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根基”,多维度深化降本提效,通过优化全球采购体系和革新采购模式稳定原材料供应,依托工艺改进与设备改造深挖工序降本空间,以数智化升级赋能运营效能提升;持续深化产能结构优化与全球布局,国内产能已形成覆盖华南、华东、华北及中西部新能源产业集群的完备网络,海外产能布局加速落地,报告期内印尼年产8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二期)顺利投产,印尼基地已形成16万吨负极材料总产能,摩洛哥基地5万吨/年正极材料、6万吨/年负极材料产能项目稳步推进,全球产业布局持续完善,市场响应能力及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此外,贝特瑞全面布局下一代电池材料,在全固态电池材料领域开发了行业内首款匹配全固态电池的锂碳复合负极材料,在混合固液态电池材料领域开发的氧化物电解质产品获得动力、3C等领域新客户批量化使用,聚合物电解质产品与两家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并获得吨级订单,在钠离子电池正负极领域布局的多款产品获得客户广泛认可,在硅基负极领域完成氧化亚硅、研磨硅碳、CVD硅碳以及多孔硅负极四大技术路线布局,在氢能材料领域推出新型介孔碳载体在国内首先实现批量供货。报告期内,贝特瑞实现销售收入1,698,282.46万元,同比增长19.29%;实现净利润87,507.71万元,同比下降5.93%。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及关税政策影响,积极优化调整产能布局,持续深耕新兴市场,透过策略调整、新业务拓展及成本控制措施,巩固经营业绩。液压设备零件板块,聚焦高毛利新产品,依托高质量产品构筑差异化优势,营收贡献最大并实现稳健增长;汽车零件板块,积极开发新领域、新客户、新项目,拓展中欧及东欧市场。此外,国际精密成功开拓液冷技术相关业务,积极布局人形机器人关键部件领域。报告期内,国际精密实现销售收入100,333.65万元,同比增长7.56%;实现净利润868.22万元,同比下降10.39%。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继续执行大客户战略,与主流车企、桩企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设立印度尼西亚工厂;积极推进大功率产品推陈出新与迭代升级,完成兆瓦级超大电流组件及配套系统3000A电流第三方实验室的测试;完成新品液冷系统样品开发,并参与兆瓦级充电、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等多项技术的标准制定、修订,为未来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友诚科技实现销售收入53,007.89万元,同比下降0.23%;实现净利润6,007.26万元,同比增长23.28%。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面对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深化调整、渠道格局重塑、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进一步聚焦高竞争优势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94,097.83万元,同比增长3.87%;实现利润总额69,165.57万元,同比增长8.21%。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完善医药工业三大产线运营体系,巩固深化肛肠领域核心优势,加强研发创新引领,有序推进创新药物研发、肠道微生态、肛周微生态研究,渠道终端协同联动,药品业务市场根基不断稳固,肛肠健康品种发展保持强劲势头;积极拓展眼美康和皮肤健康业务,多个滴眼液产品成功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眼部美妆业务实现快速增长,皮肤药品龙珠软膏治疗痤疮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成果发布、显示良好临床疗效;马应龙由药品治疗向预防、保健、康复领域延伸,打造健康方案提供商,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同时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优化调整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报告期内,马应龙实现销售收入386,660.82万元,同比增长3.72%;实现净利润58,149.24万元,同比增长10.11%。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积极调整经营策略,深耕核心业务,拓展市场渠道,持续优化生产经营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努力改善经营业绩;生物农药业务政采持续发力,渠道招商取得多项进展,并积极探索海外商业模式;生物饲料业务进一步加大力度拓展渠道,优化产品结构。报告期内,绿金高新实现销售收入7,437.01万元,同比增长12.52%;实现净利润-1,712.00万元,同比减亏2.71%。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继续围绕“去库存、促销售”的工作方针,积极推动存量物业去化工作;其他产业方面,本集团持有的古马岭金矿受多重因素影响仍未有效改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本集团房地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3,558.74万元,同比下降40.21%;实现利润总额-15,013.16万元,同比下降4.7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以及本公司董事局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本公司已作为临时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予以披露。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及2025年度实施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黄旭、曾广胜、卢敏、单慧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4、8、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众环审字(2026)01021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03,62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04.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62%。 一、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期末资产总额5,685,658.7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08,178.50万元,增长5.73%。 2、负债情况:期末负债总额3,399,084.92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93,185.77万元,增长6.03%。资产负债率59.78%,比上年末的59.62%增加了0.17个百分点。 二、本期财务收支情况 1、营业总收入:2025年营业总收入2,303,62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7%。 2、费用情况: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变动幅度分别为7.19%、1.79%、7.26%、105.41%。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04.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41.65万元,增幅17.62%。 4、本期每股收益0.0787元,与上年同期0.0669元对比增长17.64%。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0,523.2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9,053.02万元,增幅0.91%。 本期每股净资产3.8792元,与上期末的3.8441元对比增长0.91%。 附件二: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健全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市场化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长期价值创造能力,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认定的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统称“适用人员”。 独立董事及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适用本方案,其津贴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 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匹配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相匹配,定期进行市场对标。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整体业绩、个人贡献及风险控制紧密挂钩,体现责权利对等。 (三)市场化原则:参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确保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平衡短期激励与长期价值创造,建立薪酬约束与追索扣回机制。 (五)合规透明原则:考核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结果可追溯,确保薪酬分配公允合规。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局 (一)拟订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二)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机制,向股东会报告董事绩效评价情况;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三)领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授权其开展相关研究并提出建议,定期听取其工作报告。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局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向董事局提出考核方案建议; (二)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向董事局报告考核结果; (三)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向董事局提出薪酬方案建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董事局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 公司人力资源部承担薪考委日常工作组职能,负责考核材料收集、会议筹备及决议执行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薪酬结构与水平 第七条薪酬结构 适用人员年度目标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年度目标薪酬 = 基本年薪 + 目标绩效年薪 + 中长期激励 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占目标绩效年薪与基本年薪之和的40%,体现岗位基本价值,保障日常履职,按月发放。 目标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目标绩效年薪之和的60%,以目标绩效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浮动发放,体现业绩贡献导向。 中长期激励:绑定长期价值创造,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业绩达成情况,另行制定专项方案。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薪酬水平 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组成对标组,从营业收入、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维度进行市场对标分析,建立业绩与薪酬动态挂钩机制。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 第九条绩效考核 适用人员绩效考核按照《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绩效薪酬总包联动机制 适用人员年度绩效薪酬总包=∑(适用人员年度目标绩效年薪)*绩效薪酬总包系数 绩效薪酬总包系数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达成率确定,确保公司整体业绩与适用人员绩效薪酬强关联。 第十一条个人绩效年薪核定 (一)个人绩效年薪计算 个人绩效年薪 = 个人目标绩效年薪×个人绩效系数×分配系数 个人绩效系数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确定。 分配系数为平衡因子,确保个人绩效年薪总额与总包挂钩; 分配系数 = 适用人员年度绩效薪酬总包÷∑(适用人员个人目标绩效年薪 × 个人绩效系数) (二)特殊情况调整 董事局主席、总裁可根据适用人员在《绩效任务书》之外的重大贡献或重大失误,经薪考委审议同意、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对相关人员的年度绩效年薪进行个案调整,调整金额在年度绩效薪酬总包范围内统筹。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二条基本年薪发放 在代扣代缴法定费用及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平均发放。本方案经批准后,对已发放基本年薪进行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绩效年薪发放 (一)月度预支付:每月按目标绩效年薪的2%预支付。 (二)年度结算支付: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核定绩效年薪金额,并扣减已预支付部分。 第十四条追索扣回机制 适用人员已发放的绩效年薪或中长期激励,符合公司追索扣回制度规定情形的,按有关制度执行。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权益分派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03,041,725.86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76,694,222.79元,减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669,422.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8,351,369.90元,减报告期分派2024年度现金红利77,376,418.95元,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69,999,751.46元。母公司2025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354,137,293.99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积尚不符合转增股本条件。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拟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77,376,418.9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38.11%。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发生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0,817,466.3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7,270.51万元、人民币164,164.07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7%、2.89%,均低于50%。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1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2、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对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4、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委托理财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委托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谨慎委托理财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1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对汇率走势判断不明确时,降低国际业务中的汇率、利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使用期限,则额度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其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关的币种,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与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风险: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与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其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责任部门及人员、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5、下属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均为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有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下属子公司融资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预计未来12个月内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总额不超过76.9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0.5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6.45亿元。担保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预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主体 担保方: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担保范围 下属子公司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以及贸易项下履约保函等相关业务时提供的担保。 3、担保金额 ■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担保管理相关流程,在履行控股子公司审议程序后实施,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仍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另行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4、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 5、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未来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相应合同约定执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公司。具体情况及2025年度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 ■ ■ 上表中所有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条件、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授信业务品种、最终担保金额及其他融资条件以最终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五、董事局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设定,有利于下属子公司顺利推进融资担保工作,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局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9%。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93,086,666.94元(已经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期核销或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本期的处置情况,相应地将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销或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93,086,666.94元,本期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349,792,475.82元,上述因素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93,086,666.94元。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根据19号解释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19号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19号解释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0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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