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6-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8,74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符合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和汽油机尾气净化产品、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净化产品,以及符合船舶国II排放标准的尾气净化产品。公司的核心技术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配方及涂覆技术、电控技术、匹配及标定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四大核心技术。在四大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不同技术的综合应用,逐步布局形成了多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产品,产品符合道路柴/汽油机国VI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标准、船舶国II标准及IMO Tier III排放标准。此外,公司以核心技术能力及储备资源为基础,围绕绿色和智慧两个核心主题,陆续在相关细分领域和垂直化应用方面进行了产业拓展和布局。
  其中,在道路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公司客户涵盖了全柴动力、常发农装,玉柴集团、中国重汽、江西五十铃、奇瑞汽车、凯翼汽车等客户。在船舶领域,公司已取得多国船级社认证,与广柴股份,陕柴重工,玉柴船电、中船动力、中船安柴、宁波中策等多家龙头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在海外业务领域,公司实现了多家客户企业配套出口项目的开发及转产。
  (二)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进行配套,以及用于在用车的尾气治理改造。
  公司的下游客户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主要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公司的生产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计划进行排产,生产完成后运送至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公司为满足客户需要,必须根据客户需求量提供安全库存保障。
  下游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客户采取“上线结算”模式,在上线装机结算前,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公司。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泵体材料、载体、贵金属、尿素箱、衬垫、化学材料等。公司一般会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以制定采购计划。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如贵金属,公司一般根据市场走势,在价格较低的情况下结合当期生产计划加大采购量。此外,部分进口原材料的运输周期较长,公司也会根据订单计划制定备货计划。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选择、开发和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公司需要先对供应商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定,确认其具备供货的资质后双方签署开发协议,然后进行样件的提交认可、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和现场审核、小批量试制和验证,从而确定其批量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公司不定期抽查供应商的现场管控水平,以及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绩效评定,评定内容涵盖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创新等多方面的内容,根据评定的结果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限期整改、调整配套份额、移出供应商体系等。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提供的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制定生产预测计划,并根据每周订单制定每周实际生产计划。
  4、销售与结算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配套,以及用于发电机组尾气治理、在用车尾气治理改造。上述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特别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