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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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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283,27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283,278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3%,回购价格为8.55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预留部分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30,35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部分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30,357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回购价格为8.54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265,364股;3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3人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4,595股。
  2025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的8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265,364股,因个人原因辞职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4,595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161,326股。4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4人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4,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5%,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002,811.38元,较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10.54%,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
  根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具体指标如下:
  ■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2)上述“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时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值(不考虑股权激励成本,即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计算。
  (3)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净资产为扣除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的净资产值。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2、因个人原因辞职回购注销
  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178号文》)关于激励对象辞职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赵二平等4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需回购注销其4人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4,000股。
  (二)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关限制性股票2,161,326股,因个人原因辞职的4位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关限制性股票104,000股,共计2,265,3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3%。
  (三)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现金,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现金,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现金,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上述现金分红,暂由公司代管,没有实际派发给本人,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基于上述权益分派情况,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55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54元/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禁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及“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中对于回购价格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和股票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55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54元/股;根据国资委《178号文》关于激励对象辞职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本次因个人原因辞职的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55元/股。同时,上述激励对象此次应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以前年度现金分红,公司不再派发给其本人。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19,374,995.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424,102,508股减少为421,837,18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4人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178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康达法意字【2026】第0158号)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金额进行了确认,并预计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晓虎先生、王赛宇先生、陈玉立女士对该事项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股东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度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26年度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采购仪器设备、采购水电气、租赁房屋、租赁仪器设备等,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8,60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7,074.61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予以确认。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注册资本:2,15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规定,中国电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关联采购/接受劳务定价原则:公司与中国电科控制的单位/企业之间的关联采购,是交易各方之间通过市场竞争相互选择的结果,交易价格是依照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定价原则:公司与中国电科控制的单位/企业之间的关联销售,是交易各方之间通过市场竞争相互选择的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规则确定。涉及军品销售的以军品价格管理办法为基础,协商确定;涉及民品销售的以市场竞争为前提,协商确定。
  (3)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仪器设备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定价是参照其周边租赁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处于周边办公及工业用房的市场租赁价格正常区间内;公司与中国电科控制的单位/企业之间的仪器设备租赁定价是参照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2026年的经营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予以确认,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并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818号),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11,822.3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81,182.2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38,464,175.52元。
  公司以总股本424,102,50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05,125.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72%。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1,126,988.91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8.7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并兼顾了股东和公司
  的中长期利益,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利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利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王利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王利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王利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日,王利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368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利强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乐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冯乐女士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冯乐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秘书冯乐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28-87559307
  传真号码:028-87559309
  电子邮箱:tadz-boardoffice@cetc.com,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
  邮政编码:610036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冯乐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科学士学位,ACCAAffiliate。曾任成都天奥测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电科柯林斯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冯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冯乐女士的配偶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担任所长,冯乐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 1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2026年1月1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作出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作出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16.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息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以组合的方式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合同资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资产减值率,计算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https://eseb.cn/1xrLMD08XE4)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江先生,董事会秘书冯乐女士,财务负责人王利强先生,独立董事杨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mJPSoRfYS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期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议案5、议案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议案7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樊勇先生、杨敏先生、何勇先生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作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7559309
  传真:028-87559309
  联系邮箱:tadz-boardoffice@cetc.com.cn
  联系人:高秀婷
  (四)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5”,投票简称为“天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 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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