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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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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聚焦为农服务主业,以全球资源和创新科技服务中国现代农业为使命,努力成为中国一流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公司依托供销社系统网络,深耕浙江、面向华东、辐射全国,主营业务涵盖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内龙头企业。
  1、农业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惠多利、爱普、浙农金泰、石原金牛、浙农农业、浙农科技等公司负责运营。农业综合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国内外优质化肥、农药厂商资源,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集成化分销服务网络,向基层经销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农业投入品,作物营养和植保解决方案,以及全程化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是公司核心主业,公司构筑了面向全球的货源采购渠道,与国内外主要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全国主要省市区域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资商品销售网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配供体系。公司坚持走工贸结合发展路径,通过自建及合建形式在浙、苏、皖、鲁、鄂、蒙等省建立了七家肥料和农药生产企业。
  近年来,公司探索农业全产业链业务,持续培育农业服务新业态新动能。一是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全省建成(承接运营)20家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以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服务,打造“浙农耘”服务品牌,构建为农服务生态圈,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二是创新全链服务模式,积极介入耕地土壤治理领域,承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按照EPC+O集成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等环节,加快探索“全域土地治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的全产业链模式;嘉善西塘、海宁马桥“万亩方”项目按照智能化管理、机械化操作、集成化运营、绿色化发展的思路服务地方粮食产业发展,被评为省级“未来农场”,并作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多次受到央视等主流媒体报道;同时,公司还积极延伸拓展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服务,创新打造“浙南小农”“持股飞田”运营模式,持续完善为农服务举措。三是形成融合发展新格局,依托公司在农业产业链以及中药产销方面的各自优势,按照“标准化种植、质量可追溯、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以浙贝母、杭白菊、元胡为试点,面向“浙八味”浙产道地中药材打造贯穿“种子种苗+种植管理+采收加工+销售”的中药材全产业链,旨在助力地方产业升级同时逐步形成自身商业模式;2025年,“浙农·浙贝母片”获“浙江省中药材博览会优质产品金奖”,浙产道地药材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
  2、汽车商贸服务
  汽车商贸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金昌汽车、金诚汽车公司负责运营。汽车商贸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全球中高端汽车品牌厂商资源,建设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高端汽车产品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汽车商贸服务以中高端品牌经营为主,已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湖州及江苏省南京、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取得了宝马、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庆铃、奇瑞、尚界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建成标准化的汽车4S店34家。2025年,公司下属企业获宝马东区卓越表现经销商集团奖,下属多家4S门店获得宝马东区经销商卓越表现奖、区域特别贡献奖、机电技师保养维修团队赛冠军、MINI伙伴卓越表现奖、最佳客户体验奖、凯迪拉克销售和售后五星奖等。
  3、医药生产销售
  公司医药生产销售业务主要由原下属华通医药、浙农中药等公司负责运营,医药业务涵盖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生产销售、医药物流等环节,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绍兴及周边地区。2025年5月,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主营医药批发零售的全资子公司华通医药100%股权,并于2025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华通医药股权,也不再经营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公司通过浙农中药科技保留与农业综合服务融合发展的中药全产业链业务,将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服务主业优势,持续完善以“浙八味”为代表的中药材GAP标准化种植体系和交易体系,持续探索集种植管理、采收加工、研发制造、产品销售于一体的中药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公司“景岳中医药文化”项目入选浙江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景岳中医药”非遗工坊入选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景岳堂药业为绍兴市智能工厂并荣获绍兴市柯桥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浙农股份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持续加剧的市场竞争,在浙江省供销社的指导下,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以及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保持战略定力,沉着应对,砥砺前行,持续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经营发展呈现良好态势,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24亿元,同比增长12.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亿元,同比增长43.44%。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公司积极把控购销节奏,拓展上下游资源渠道,受益于资源和市场不断拓展,农业综合服务业务的实物量与销售收入同比均取得显著增长,市场占有率继续提高。汽车商贸服务业务在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下,保持聚焦高端品牌,加强精益运营,经营质量稳居行业前列。此外,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在年内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通医药100%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1亿元。总体来看,公司坚持战略引领与经营提效并重,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1、聚焦主业提升质效,为农服务展现担当
  (1)全力做好农资保供。全年销售化肥1125万吨,同比增长13.42%;销售农药1.33万吨,同比增长3.22%;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共26家入选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春耕保供重点企业名单;规范落实浙江等7省21万吨国家化肥储备任务及浙江、江西、广西3省25万吨省储任务,顺利通过国储专项检查和浙江省储审计,得到主管部门高度肯定;规范完成210吨浙江省级农药应急储备任务。
  (2)持续完善服务体系。新建成湖州双林和金华兰溪2家农事服务中心,新承接运营杭州淳安、台州椒江2家农事服务中心,目前在浙江省运营的农事服务中心总数已达20家;累计举办各类农民会和技术推广会4477场,开展试验示范1501次,完成统防统治作业面积达125万亩次,开展作物解决方案研究80个。
  (3)不断做强资源网络。在钾肥、磷肥、复合肥等上游资源的供应拓展上均取得重大突破,并将优质资源同步融入自有品牌产品的开发提升;农药业务拓展联销业务面、上市多款全国及浙江总经销产品,包括龙灯公司两个新品浙江总经销,引进清原农冠核心专利战略产品,还争取到了石原产业的政策支持。在省外云南、山东、上海及省内杭州、嘉兴等地共新设6家区域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品种、区域进一步扩展,出口规模同比增长2倍多。
  2、科工协同继续提速,创新发展纵深推进
  (1)工业端,各项目建设运营成效显著。浙江开化的绿色肥料研发生产储备项目安全推进现场建设,一期进度近50%,预计2026年达成投产;湖北枝江硫铵项目已于2025年5月投产,实现当年建成、当年投产、当年盈利;安徽广德高塔项目复合肥全年产销快速增长;山东齐丰工厂销售网络成熟度与客户粘性稳步提升;内蒙古赤峰硫酸钾合作工厂4万吨生产装置完成投产。
  (2)科研端,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顺利完成人工气候实验室、作物和土壤生测实验室、病虫草害防治研究实验室的建设;与湘湖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持续深化,围绕新型农业投入品研发、土壤修复、智慧农业等重点方向开展联合攻关;下属浙农农业与高校、科研院合作完成的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报技术项目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景岳堂药业、浙农科技、石原金牛生物科技、浙农检测均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浙农金泰与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达成战略合作并聘任首席科学家、成立教授工作站;石原金牛生物科技成功获批浙江省博士创新站,联合申报的“海藻寡糖生物资源创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成功入选2025年度浙江省“尖兵领雁+X”科技项目;公司“溶必达”“惠乐美”“洛地丰”等一批绿色高效自研产品在多类经济作物上应用表现良好,创新开发压碱降盐液体肥、海藻酸复配新产品,产品结构不断向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方向升级。
  3、全链发展不断走实,科技赋能实现提档
  (1)全链服务持续扩面。土地治理环节,新中标杭州淳安、台州黄岩项目;农场运营环节,下属浙农科技、浙农农业两家企业的流转类运营面积约8万亩,托管类运营面积约2万亩,浙南小农等托管模式受到政府肯定和媒体报道;作物购销环节,与光明集团、宝隆米业、杭州种业等开展稻谷订单合作。
  (2)科技赋能业务链条。海宁马桥“万亩方”未来农场通过AI工具赋能春耕生产,获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推进大疆无人机标杆门店建设,有效推进果树、茶园、林场等低空经济新场景开发,农用无人机全年销售同比翻番;整体开发运营集现代渔业种苗基地、稻菜苗立体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等功能于一体的“持股飞田”农业共富体项目;智慧农业云平台(一期)生产云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4、科学规划明晰思路,强化内控护航发展
  在回顾总结“十四五”发展成果基础上,经过多轮调研分析、座谈研讨,编制形成了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明晰了未来五年发展思路。开展内控风险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常态化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半年度培训演练等系列活动,强化风险源头防控与全流程监管,全力确保安全生产。
  5、统筹开展资本运作,不断优化资源配置
  成功完成首次股票回购工作,在市场波动期较好稳定了公司市值和股价;配合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兴合集团披露首期增持计划;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通医药100%股权,顺利完成医药批零业务置出工作,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主业;成功引入仁济本草特色中药项目,提高了“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的资产利用率;在农业综合服务主业占比不断提升之际,完成在中信、申万、万得、同花顺等三方机构的行业分类调整,进入农化相关行业分类,资本市场形象更加清晰。
  6、深入推进党建引领,融合赋能全面推动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中心组深学、“三会一课”促学、专题党课讲学的学习机制。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牢牢把握公司正确发展方向。推动各级党组织精准谋划党建与业务融合路径,深入开展书记“领办项目”、委员“攻关项目”、党组织“创新项目”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伟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黄祖辉、郭德贵、沈田丰、傅黎瑛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124,416,827.6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242,493.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订《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45,242,493.1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28,301,416.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9,775,233.38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830,141.63元,减去2025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49,757,198.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5,489,309.4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39,058,599.4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85,489,309.47元。
  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5号)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黄祖辉先生、沈田丰先生、傅黎瑛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相应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等内容,并对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基于上述变动,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涉及的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号)。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等内容。同时根据最新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步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基于上述调整,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号)。《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薪酬管理规范性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含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号)。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曾跃芳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担保额度137.22亿元(含)不变的前提下,对下属企业爱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分配情况进行部分调整并增加担保关系,其他担保事项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保持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号)。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100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45,242,493.1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28,301,416.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9,775,233.38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830,141.63元,减去2025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49,757,198.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5,489,309.4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39,058,599.4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85,489,309.4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18,802,499股剔除回购专户11,888,937股后的506,913,562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67,281,475.46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情形,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67,281,475.46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73,372,513.76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8.7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4元,共计募集资金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097.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610388号)。本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本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ZF10533号)。本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部分金额计算存在尾差,系取数到万元位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 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东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于2015年6月11日与瑞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5日与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7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本公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5月26日,本公司及实施相应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华药物流、华通连锁分别与瑞丰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下转B3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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