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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新签合同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签合同额316.72亿元,同比增长7.28%;新签合同额中,按市场区域划分:国内250.60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79.12%;境外66.12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20.88%;按业务类型划分:传统油气工程市场新签合同额194.05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61.27%,其中:油气田地面工程新签63.10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9.92%,管道与储运工程新签95.33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30.10%,炼油与化工工程新签35.62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1.25%;新兴业务新签121.33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38.31%;其他业务新签1.34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0.42%。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情况 截止到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21.88亿元,其中,对所属分、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315.22亿元,对外(不包括对所属分、子公司)担保余额约106.66亿元。2026年1月-3月,公司及子公司对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约0.06亿元,均为银行授信担保。 (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和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子公司为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向联合体提供金额为65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展期,期限从原协议到期日次日起展期至2027年12月31日,年化利率6%,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财务资助展期的具体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临2025-068))。 截止到2026年3月31日,双方按各自在联合体权益份额占比提供资金支持,其中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提供借款600万美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白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清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邦秀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白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清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邦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白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清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邦秀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6-02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规定,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了《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经营管理实际及2025年度行动方案落实成效,进一步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动方案制定背景及审议程序 (一)制定背景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12个月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规定的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同时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引导公司从关注“经营发展”向“经营发展与投资者回报”并重转变,切实履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回报的主体责任,公司研究制定了本行动方案。 公司近三年每股净资产变化情况 ■ 公司2025年股价波动情况 ■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动方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行动方案具体内容 (一)聚焦主责主业,精耕细作提质增效 公司锚定“建设基业长青的世界一流能源与化工工程综合服务商”愿景,秉持“筑造价值工程,共创美好未来”的发展使命,坚持以“创新、市场、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五大战略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精耕细作提质增效,切实增强核心功能与市场价值。进一步提升市场开发质效,强化源头风险管控与“标前算赢”管理,深入实施差异化市场营销策略,着力提升高端业务、海外业务及新兴业务占比,以更多高技术含量合同牵引带动价值创造。扎实推进项目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深化“六大控制”与“六化”建设,通过实施重点项目提级管理与穿透式监管,科学制定并刚性执行进度计划,全面提升项目履约的精益化水平与客户满意度。持续提升价值创造水平,牢固树立“一切成本皆可降”理念,聚焦人工、分包、采购、租赁等关键领域开展全要素成本对标,通过健全人工成本峰值管控、严控境外用工支出、盘活存量资产及优化融资结构等组合拳,持续改善自由现金流,以低成本发展优势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依托高效信息平台及工程建设专业大模型,大力推广模块化设计、工厂化预制与智能建造,实现业财协同与数据驱动决策,加快CCUS、氢能、新材料等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 (二)强化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合理回报,持续优化分红政策与机制,同时不断夯实经营根基、推动提质增效,稳步提升内在价值与长期投资价值,以诚实守信合规运作与稳健业务发展回馈股东信任。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明确承诺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对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实施两次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2025年度利润累计额超过当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0%,并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维持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确保分红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三)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持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动态组织实施公司治理制度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授权管理体系,优化完善权责事项清单,确保各治理主体协同高效运行。持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兼顾性别差异、年龄结构、教育背景、职业与专业经验等因素,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经验丰富、视角多元且专业互补的董事会队伍。强化董事会管理运行,科学制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规范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各类会议,优化重大复杂议案沟通程序,健全董事会决议执行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会议决策高效、决议执行到位。提高“关键少数”履职质效,编制实施外部董事年度履职培训计划,明确其参会、调研及意见发表等履职要求,邀请赴重点项目、分子公司调研座谈,支撑外部董事深度介入公司生产经营、发挥监督咨询制衡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董事和高管培训机制,围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防控等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与法规宣讲,强化关键少数合规意识与底线思维。加快构建合规内控风险协同管控体系,探索将内控与风险管理系统性工具方法融入合规管控全过程,持续完善合规风险长效监测预警与防范处置机制。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定期开展ESG政策宣贯培训,动态优化ESG指标体系,将绿色低碳发展、安全生产管理等要求嵌入业绩考核,推动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经营治理,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与长期价值创造水平。 (四)探索股东增持与回购机制,努力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进一步深化与控股股东的战略协同,按照定向增发计划,依法合规推进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切实保障信息透明度。结合公司股本结构特征、资本市场环境演变、市值波动态势及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研究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振市场信心、提升公司市场价值,公司将系统研究并灵活运用各类权益管理工具,通过市场化手段强化价值传导机制,进一步夯实投资者信心基础,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资本环境。 (五)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不断深化公司价值认同 公司以提升透明度与增进市场认同为重点,通过创新披露形式、丰富沟通渠道、深化互动交流,不断提升回应投资者关切能力,进一步推动实现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回报的良性互动。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扎实做好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持续拓展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广度与深度,主动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成果与发展潜力。探索运用图文解读、数据可视化、短视频等形式载体,优化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公告呈现方式,依托股东会、“上证e互动”及投资者热线等平台,畅通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渠道,应用股东会“一键通”服务功能,提升沟通便捷性与友好度。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组织策划具有技术先导型工程公司特色的反向路演活动,邀请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师走进公司,主动推介公司战略布局与长期价值,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与认可度。 三、董事会对行动方案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行动方案立足公司经营实际,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股东回报、完善治理、探索增持回购、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具体举措,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倡议,同意本行动方案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切实履行披露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行动方案评估安排 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定期对行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进一步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行动方案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行动方案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6-02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近日与中石油阿姆河天然气勘探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河北京公司”)就土库曼斯坦复兴气田四期100亿立方米/年商品气产能建设交钥匙工程(以下简称“复兴气田四期项目”)签署了地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6.14亿美元(不含增值税金额:40.12亿美元)。 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66个月,合同工期为51个月,质保期为项目所在国家验收后12个月。 3.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4.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5.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5-6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项目所在国社会、经济、政治、市场以及业主方筹资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工程建设公司与阿姆河北京公司正式签署了复兴气田四期项目地面工程承包合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项目主要情况 复兴气田(又称加尔金内什气田)位于土库曼斯坦马雷州,该气田共分七期开发。复兴气田四期项目地面工程主要工作范围为设计建造一座年处理能力为1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处理厂及配套生产设施,具体包括新建第七天然气处理厂、内部集输系统、外输管道以及配套生活营地、公路铁路、水源站及供水管线、自备电站、供配电系统等公用设施。地面工程计划于2026年内正式启动建设。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1.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审议。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宋官武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予以回避。 3.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全球主要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是集国内外油气勘探开发和新能源、炼化销售和新材料、支持和服务、资本和金融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能源与化工公司。2024年,在世界百强石油公司排名中位居第三,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家大公司排名中位居第六。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48,690,000万元人民币。 中国石油集团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资产总额44,352亿元,所有者权益26,962亿元,营业总收入31,362亿元,净利润2,059亿元;2025年度1-9月资产总额46,156亿元,所有者权益28,499亿元,营业总收入22,725亿元,净利润1,390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约45.99%股权,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约63.90%股权。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所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股份”)是由中国石油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国经贸企改〔1999〕1024号),将核心业务及与之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并由中国石油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9年11月5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18,302,097万元人民币。 中国石油股份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资产总额28,280.2亿元,所有者权益17,995.5亿元,营业收入28,644.7亿元,净利润1720亿元。中国石油股份与公司同受中国石油集团控制,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股份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股份及其所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3. 阿姆河北京公司是中国石油股份全资子公司,故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其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勘探开发、承包天然气作业和服务、天然气勘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前期联合工程建设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复兴气田四期项目投标,成功中标并于近日签署项目EPC合同。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合同金额:46.14亿美元(以项目签约日汇率折算约316.49亿元人民币),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40.12亿美元(以项目签约日汇率折算约275.20亿元人民币)。 2. 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结算,其中预付款为25%,质保金为5%。 3. 合同履约地点:土库曼斯坦马雷州复兴气田。 4. 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66个月;合同工期为51个月(包括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基础设计,48个月内完成项目详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以及性能测试);质保期为项目所在国家验收后12个月。 5. 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或分歧,应由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意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IETAC)进行仲裁。 上述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所属公司在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面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工程建设服务,并与中国石油集团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持与中国石油集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工程建设市场。复兴气田四期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土库曼斯坦油气工程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并将对未来5-6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的实施不影响我公司的独立性,我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项目而与相关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风险提示 我公司所属工程建设公司具备丰富的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以及在土库曼斯坦开发执行项目的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实施需要,公司将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以及业主方筹资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主合同关键页。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6-02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09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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