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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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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办理服务协议签约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6,805.3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亏损23,588.5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222,453.49万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为215,596.91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财务状况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沿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9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0元,共募集资金1,844,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6,889,920.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7,290,079.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56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18,65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1元,共募集资金200,200,002.03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533,246.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5,666,755.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25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其他-结项转出:因项目结项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出,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结余并转出1,146,690.34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结余并转出422,892.13元。
  注:其他-具体说明:项目结项后,因供应商退款,截至期末,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收到退款1,141,729.98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收到退款422,892.13元。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7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开户行的《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为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分别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开发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胜太路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及浙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9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2.448亿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对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0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0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14,200,000.0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5年9月10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00万支注射用HIV融合抑制剂项目结项。2024年,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的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支行,账号:93130078801100000921)剩余4,960.36元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该账户已注销。
  2024年,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项目因募投项目变更原项目结项;项目结项后,因供应商退款,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到该项目退款并转出422,892.13元(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账号:320006610013002502466),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因募投项目变更原项目结项;项目结项后,因供应商退款,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到该项目退款并转出1,141,729.98元(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524871300179),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程序,公司将按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临床研发项目”、“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项目”;同意将前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分别投于“镇痛贴剂系列产品”及归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前沿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15)。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同意将前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部分投于新募投项目“新药开发项目”、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前沿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25)。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针对原“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终止结项后剩余的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余额,同意将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镇痛贴剂系列产品”及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同意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余额用于补足未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使用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前沿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5-025)。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重大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1,000万支注射用HIV融合抑制剂项目
  累计投入进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1,000万支注射用HIV融合抑制剂项目结项,累计投入人民币137,875,764.17元,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4,950,000.00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项目实现的效益:1,000万支注射用HIV融合抑制剂项目已结项,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通过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该募投项目的投产运营,有利于提升艾可宁的生产能力,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产能供应提供保障,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注2: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公司内部研发代号FB1002)
  2024年,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对本项目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25)。
  项目实现的效益或研发成果:2024年,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FB1002)项目终止,尚未获批上市;在此期间,公司在美国开展的FB1002维持疗法适应症II期临床试验,完成全部受试者的入组及为期52周的治疗与随访工作;在中国开展的FB1002多重耐药适应症II期临床试验,完成了16例受试者的用药和随访;在中国开展的FB1002免疫疗法适应症II期临床试验,完成了11例受试者入组及随访工作,由于受试者对中断用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一,参与入组的意愿较低,患者入组困难,公司于2023年停止了本项目的受试者入组。此外,公司开展了广谱中和抗体3BNC117的药学、生产和质量(CMC)研究,实现了工艺优化及工艺放大,完成了临床注册批次GMP生产,为开展中、美临床II期试验提供了药品。
  注3: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临床研发项目(公司内部研发代号FB3001)
  2024年,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对本项目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15)。
  项目实现的效益或研发成果:2024年,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临床研发项目(FB3001)项目终止,尚未获批上市;在此期间,公司已完成了FB3001的中国桥接I期临床试验;经过与药审中心持续多轮的沟通交流后,药审中心同意公司开展II/III期无缝设计的临床研究;为推进关键性临床试验的开展,公司还完成了药学研究(包括质量研究以及制剂配方)工作和生产工艺优化的阶段性工作。
  注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累计投入进度:截至2023年6月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52,560.52元,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7,500,000.00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项目实现的效益:截至本报告期,公司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300余家HIV定点治疗医院及200余家DTP药房,极大地提升公司核心产品艾可宁在中国艾滋病治疗领域的覆盖,同时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艾可宁已在部分目标海外国家获得药品注册许可。通过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商业化进程起到了长足的促进与提升作用。
  注5:补充流动资金
  累计投入进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2,185,571.80元,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16,440,079.54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项目实现的效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结项,主要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在运营资金到位后,有效缓解了公司短期资金周转压力,主营业务运营能力得到增强。
  注6: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公司内部研发代号FB2001)
  2024年,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对本项目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15)。
  项目实现的效益或研发成果:2024年,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FB2001)项目终止,尚未获批上市;在此期间,公司完成了注射用FB2001原料药和制剂的工艺、质量及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工作;完成了在中国和美国的IND申报工作及I期临床试验;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同意就注射用FB2001开展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II期临床研究;启动了注射用FB2001的II/III期临床研究,并完成部分受试者的入组工作。
  注7:小核酸药物、注8:长效抗HIV病毒药物、注9:补充流动资金,以上3个项目均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2024年,鉴于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FB1002)的可行性发生变化,对该项目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其中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为小核酸药物研发、长效抗HIV病毒药物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后投于小核酸药物研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推进到预定的研发目标。
  变更后投于长效抗HIV病毒药物研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推进到预定的研发目标。
  变更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结项,累计投入15,000万元,用于公司产品研发、业务拓展、市场开发、日常运营活动等,缓解了经营性现金流压力。
  注10:镇痛贴剂系列产品、注11:归还银行贷款,以上2个项目均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2024年,鉴于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项目、FB3001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对前述项目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归还银行贷款及“镇痛贴剂系列产品”,将其中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40,747,100.00元(对应募集资金净额为38,984,324.11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将其中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40,000,000.00元(对应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9,544.70元)用于镇痛贴剂系列产品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归还银行贷款”募投项目结项,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747,100.00元,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8,984,324.11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项目实现的效益:“归还银行贷款”募投项目结项,缓解公司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镇痛贴剂系列产品”项目尚未推进到预定的研发目标。
  注12:新药研发项目之自主研发的小核酸递送技术平台及肝外靶向小核酸新药、注13:镇痛贴剂系列产品项目、注14:偿还银行贷款、注15:补充流动资金,以上4个项目均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2025年,公司将原“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中剩余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镇痛贴剂系列产品”及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余额用于补足未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前沿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5-025)。
  变更后投于新药研发项目之自主研发的小核酸递送技术平台及肝外靶向小核酸新药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推进到预定的研发目标。
  变更后投于镇痛贴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推进到预定的研发目标。
  变更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归还银行贷款。
  变更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162.0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2026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关联方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将参考市场公允价格,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除此以外,2024年8月,为保障艾可宁?原料药的长期稳定供应以及生产成本和质量控制,公司与四川多瑞就艾可宁?原料药的采购签署《艾博韦泰(原料药)采购协议》。公司计划采购艾可宁?原料药的协议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82亿元,合同有效期5年。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前沿建瓴70%股权,四川多瑞为前沿建瓴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多瑞成为公司间接持股30%的参股公司,公司与四川多瑞签署的《艾博韦泰(原料药)采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从四川多瑞采购的艾可宁?原料药累计4,832.64万元(含税)。
  二、关联人信息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多瑞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MA64Q9YF7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一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金乐路76号
  法定代表人:刘标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前沿建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瓴”)持有四川多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多瑞”)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建瓴30%股权,昌都市瑞乐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建瓴70%股权。
  截至2025年末,四川多瑞总资产52,747.92万元,净资产-1,422.6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976.21万元,净利润-2,901.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上海建瓴30%股权,上海建瓴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海建瓴及其下属子公司四川多瑞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多瑞依法存续经营。截至目前,四川多瑞生产基地已经完成基础建设,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原料药生产线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生产基地通过美国FDA的现场检查,具备相关的产能供应能力。此外,公司将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就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将根据业务进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或合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交易双方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3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喜玛拉雅假日酒店(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5、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6年5月22日上午09:00-09:3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6年5月21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南京喜玛拉雅假日酒店(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9号)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前沿生物
  邮编:210012
  联系人:证券投资与风控部
  电话:025-69648375
  传真:025-69648373
  电子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航春华)持有公司股份9,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8%。本次玉航春华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委派代表:DONG XIE)变更为何春华,变更后玉航春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6个月内,玉航春华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后续亦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及 IPO 相关承诺。
  ●本次玉航春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致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由变更前的30.34%调整至27.86%。本次调整未造成相关主体实际持股数量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经穿透核算,公司实际控制人仅持有玉航春华1元出资份额,占比 0.00001%。本次玉航春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不涉及合伙人份额变动,亦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
  玉航春华于2026年4月23日完成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登记,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何春华,玉航春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何春华通过玉航春华控制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
  何春华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玉航春华发来的关于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告知函,玉航春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建木生物变更为何春华。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与玉航春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DONG XIE(谢东)先生通过控制建木药业、建木生物、玉航春华、建木商务、建树管理,合计控制公司30.34%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建木生物不再担任玉航春华执行事务合伙人,DONG XIE(谢东)先生与玉航春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木药业、建木生物、建木商务、建树管理,合计控制公司27.86%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何春华直接持有公司490,000股,通过玉航春华间接持有公司2,900,000股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本次权益变动后,何春华直接持有公司490,000股,通过玉航春华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9,290,000股,合计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9,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仅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与玉航春华的一致行动关系发生变化,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玉航春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减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玉航春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玉航春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玉航春华不再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被认定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玉航春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办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以及第十一条等其他相关规定。
  6、玉航春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各承诺事项。
  7、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结合薪酬制度、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对象的薪酬情况。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
  (2)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公司可以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及对公司的贡献,向其发放薪酬或津贴,其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可由公司承担;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照其兼任职务的岗位标准及履职贡献发放薪酬。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综合考虑公司作为研发创新型企业的核心属性、业务规模、岗位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用于保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履职报酬。公司为各职务设定基本指导年薪和类别系数,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区间浮动,并结合个人履职表现、专业资历等因素,确定薪酬等级及个人基本薪酬。
  2)绩效薪酬
  基于绩效考核的可变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与公司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结合整体薪酬水平、市场环境及个人工作能力综合评定。
  公司可结合发展目标与阶段性关键任务,设立专项奖惩,纳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统一核算。
  3)中长期激励
  为支撑公司研发创新长期发展战略,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为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中长期激励。激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可根据公司研发阶段、现金流状况、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要求灵活制定,适时优化调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按照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结构执行,可根据分管业务核心度、对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贡献度,动态适配薪酬构成比例与考核标准。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在任服务期限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十五五·科创惠民一一科创板企业成果转化与民生赋能之2025年度制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 (星期一) 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至05月08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1日 (星期一) 15:00-17:00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十五五·科创惠民一一科创板企业成果转化与民生赋能之2025年度制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并同时举行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 (星期一) 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1日 (星期一)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至05月08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与风控部
  电话:025-69648375
  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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