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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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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兴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柴金秀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兴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柴金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兴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柴金秀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同益中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登记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4: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邮政编码:101102
  电话:010-56710336
  邮箱:tyz@bjtyz.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兴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苏敏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5、议案6关联股东中国国投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海荥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议案4关联股东黄兴良等均未参与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侦、崔红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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