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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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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252,798.06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5,391,582.17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经董事会审慎讨论,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499,954股,成交总金额为85,690,252.01元(不含交易费用)。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前述回购股份中的10,480,000股被用于实施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的19,954股于2024年6月26日被公司全部予以注销,合计注销金额为163,092.63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9月1日前,公司锯切业务分部使用鼎捷财务软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优化成本核算方式,公司引入了新的信息化系统并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启用,新的信息化系统存货(除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外,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外购材料)发出计价方式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改变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锯切分部相关主体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锯切分部相关主体存货(除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外,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外购材料)发出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公司锯切分部2025年9月1日正式启用新的信息化系统,公司决定锯切分部存货(除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外,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外购材料)发出计价发放自2025年9月1日起使用移动加权平均方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由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确定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故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6年度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晓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翟爱萍,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百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元(含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审计收费120万元(含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审查,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控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1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满足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具体情况
  ■
  公司总部管理团队及核心业务骨干、锯切业务管理团队及核心业务骨干设立的持股平台长沙嘉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创一号”)持有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方之一,以下简称“泰嘉合金”)25%的股权,为此,关联方嘉创一号将以其持有的泰嘉合金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相关反担保协议,本次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按照其持股25%比例折算),上述反担保期限与公司为泰嘉合金提供担保的到期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上述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三、被担保人的情况
  1、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61785054XK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注册资本:32,334.437086万元
  成立日期:1995-08-08
  住 所: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1XBRRM4C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3-11
  住 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工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1XBRRM4C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建民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10-22
  住 所:江苏省灌云县剑墩路3号
  经营范围:锯条、锯片制造、销售;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加工、销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0566018256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10-24
  住 所: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漳路2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刀具制造;刀具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09529221X3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3-20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时代总部基地一期第二部分六区3号楼6-9、6-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泰嘉股份(泰国)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0105568043239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雨鹏
  注册资本:11,512万泰铢
  成立日期:2025-2-25
  住 所:184/69, Forum Tower,16th Floor, Ratchadaphisek Road, Huai Khwang Sub-district, Huai Khwang District, Bangkok
  经营范围:锯切工具、锯切装备、复合材料的研制、开发与生产;锯切加工服务;锯切技术服务;产品自销及进出口业务。
  泰国泰嘉系2025年新设公司,经审计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泰嘉股份(泰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64149903
  类 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12-5
  住 所:18/F, NAM WO HONG BUILDING, 148 WING LOK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2、担保类型包含但不限于融资担保、融资性保函反担保、信用证履约担保、款项支付担保等。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泰嘉合金的担保事项,关联方嘉创一号按出资比例以其持有的子公司泰嘉合金25%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44,00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内企业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9.10%,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4,3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29%。本次担保事项若获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将为227,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1.98%。
  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期限一至三年。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续约。具体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不再对单一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申请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如果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需要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事宜,公司将拟使用自有(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间接融资,促进公司的业务拓展及企业运营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2025年度合计拟计提6,908.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商誉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商誉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部份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2025年度合计计提6,908.21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12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92.9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1.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348.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793.0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计提890.27万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3,995.48万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办法
  1、应收款项。公司本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7.12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92.9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1.30万元。计提原则如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客户类型及其他欠款单位性质、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违约率、损失率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相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存货。公司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8.00万元,计提依据如下: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按类别提取。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在产品等,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3、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公司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93.05万元,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890.27万元,计提依据如下: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雅达能源大功率业务未来盈利能力未能显现改善迹象,预计亏损状态将持续。针对子公司雅达能源大功率业务相关资产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可收回金额执行评估,并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0536号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经比较该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评估结果,子公司雅达能源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87.82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890.27万元。
  另外,公司其他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23万元。
  4、商誉。公司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95.48万元,计提依据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公司于2025年聘任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和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减值事项进行评估和测定,并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0537号和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0535号的评估报告,公司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中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为基础,本年度对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95.4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6,908.2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关于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通过公司控制的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荟金”)以现金方式对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现更名为:“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取得铂泰电子增资完成后8%股权,长沙荟金拟作为铂泰电子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后续增资铂泰电子的款项由长沙荟金根据铂泰电子股权激励的授予股权缴款情况于2027年12月31日前缴付,并签署了《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增资协议》”)。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对《原增资协议》中第七条期间损益进行修改,并签署了《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铂泰电子发展情况未达预期,已难以按《原增资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格即9.24元/股实施股权激励,长沙荟金已不适合作为铂泰电子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因此需要对《原增资协议》中的认购价款来源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增资实缴路径由“拟被激励的铂泰电子核心员工按照约定的增资价格向长沙荟金增资,长沙荟金再向铂泰电子增资”变更为“长沙荟金按照约定的增资价格直接向铂泰电子增资”,也即增资实缴资金最终来源由“拟被激励的铂泰电子核心员工”变更为“长沙荟金”。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关于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对《原增资协议》中认购价款支付等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签署补充协议(二),本次修订后,增资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1,044.49万元由长沙荟金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完成实缴。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二)》为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一)》之补充,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并一致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铂泰”或“铂泰电子”)
  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荟金”或“投资方”)。
  现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增资协议》部分内容作出修改,主要如下:
  1、释义:除本协议中已注明的内容外,本协议所使用的术语、定义、释义,均与《原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一)》保持一致。
  2、各方同意,《原增资协议》第五条 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修改为“公司确认,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56.945万元,在本次股权认购完成工商变更后,长沙荟金对公司认缴出资113.04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0.5244%。”
  3、各方同意,《原增资协议》第六条 认购价款的支付 修改为“(1)以本协议为前提,公司应向投资方发出认购价款付款通知(“付款通知”)。(2)投资方应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向铂泰实缴完毕增资款。(3)投资方应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将投资价款缴付至铂泰电子的资本金账户或铂泰电子书面通知投资方的其他账户。”
  4、各方同意,《原增资协议》第十条 公司治理权 修改为“公司设置董事会,由3人组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置1名监事。”
  5、本协议为《原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一)》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原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一)》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6、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泰嘉股份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后生效。
  三、本次拟签署补充协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铂泰电子为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本次补充协议签署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各方协商一致,由长沙荟金(公司直接、间接持有100%份额)完成对铂泰电子的实缴工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越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越南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通过其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并通过香港泰嘉设立相关下属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泰嘉增资人民币2900万元;
  2、香港泰嘉完成增资后,拟与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长沙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经注销,以下简称“长沙汇捭”)合作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香港汇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SPV”,暂定名,以实际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香港泰嘉出资人民币51万元,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
  3、香港SPV设立后,拟在越南独资设立“越南汇嘉精密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LATINTEK PRECISION (VIETNAM)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公司”,暂定名,以实际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200万美元,从事精密制造相关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通过其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本次投资终止的原因
  截至目前,越南公司暂未设立,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基于公司对市场环境的研判及战略发展布局,为更好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产能配置,降低公司投资风险,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拟终止投资越南项目。
  三、本次终止投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越南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终止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投资越南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适时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7.00、议案9.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关联股东需对议案4.00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受理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4日16:30之前送达。(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及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杰伦、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tjxc@bichamp.com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一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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